发表时间: 2006-09-12 21:34:15作者:
澳洲外长唐纳因连续4年签发限制澳洲法轮功学员在中共驻澳大使馆前拉横幅的证书,在2005年6月8日被告上法庭。本月11日,此案再次在堪培拉高等法院举行聆讯。
9月11日上午,纽省法轮大法佛学会在澳洲首府堪培拉高等法院前召开新闻发布会说,之前法庭曾四次要求唐纳向法庭提供证据,但直到9月4 日外长唐纳都没有向法庭提供签发证书的有关证据。
澳洲外长唐纳在今年7月曾提出和解要求,同意停止签发这个限制法轮功学员拉横幅的证书,并愿意支付原告的律师费及所有诉讼费用。但法轮功学员认为他既不承认以前签发的证书是错误的,也没有保证今后不再签发类似的证书,没有和解的诚意。
纽省法轮大法佛学会代表Colleen May 介绍了法庭聆讯的情况:“唐纳没有按照法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据,反而以他已经停止签发证书为由,要求注册官给他时间,以便能准备向法庭申请取消这个案子。”
原告戴志珍和章翠英呼吁法院能尽快进入审理程序。
戴志珍:“他一直没有向法庭提供证据,现在他在玩一种手段避免上庭作证。”
章翠英:“唐纳在逃避法律。他做了错事又不承认错误,又怕法律的制裁 。所以他
在逃避法律。”
据悉,下一次聆讯时间为12月11日,由于原告不同意,法院同意原告申请提前聆讯。
新唐人记者李紫吟、李军澳大利亚堪培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