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光辉因为讨薪头部被打成阶梯状。
进津打工
2005年9月,拥有木工手艺正在河南打工的湖北利川毛坝乡花板村土家族农民向光辉,接到天津顺驰太阳城工地同乡柏林森打来的电话:“这儿木工活很多,技术人手不够,工钱谈妥了,年底能拿钱。多约些人手来。”柏林森语气中带着兴奋。
“工钱按件核算,结算的方式每完成一层楼的工程量,按计件标准工资的70%结账。余款部分在2005年底结清。一家6口人,母亲和弟媳在家种茶一年挣三四千元,媳妇在广州打工一年挣1万多元,自己和弟弟外出打工一年再挣上5万多元。全家一年有近7万元的收入!12岁该上初中的孩子学费问题解决了!再干上两年家里的老房子也可以拆了盖新房了。”39岁的向光辉心里这样盘算着。
怀着同样的想法,身在山东、河南、河北、湖南、广东、湖北的30多名湖北籍农民工,与向光辉一样兴冲冲地向天津顺驰太阳城五号工地聚拢。见到同乡柏林森后,才知道开发商天津顺驰公司,将5号工地的工程分包给了中建二局四分公司承建。四分公司又把18、19号楼的工程交给江苏省沐阳县新河乡解桥村包工头胡方雨完成。胡方雨再把18、19号楼的木工活交给湖北籍民工完成。就这样30多名湖北籍民工由柏林森为木工班长,与江苏籍包工头胡方雨达成了工钱结算协议。
遭殴打险些丧命
30余名湖北籍民工在同乡柏林森的带领下,按与江苏籍包工头胡方雨达成的结算标准开始了施工。到了2005年12月15日,严寒的气候造成施工困难,民工想结清工钱回家过年。可是承包顺驰5号工地的总承包商中建二局四分公司和包工头胡方雨要求再做一层楼的木工活。于是,民工们重新与中建二局四分公司包工头胡方雨达成书面协议约定:2005年12月25日木工完工,民工结账回家。
25日下午4时许,完成木工活的湖北籍农民工在工地现场找到包工头胡方雨要求结账回家。双方因施工量发生争执,胡方雨以账未算好拒付工资,在离开工地时遭湖北籍农民工阻拦。这时胡方雨一声口哨,悲剧发生了。5号工地江苏籍民工冲了过来,对湖北籍农民工开始了殴打。向光辉此时并未在工地上,他正和几位同乡在工棚里玩扑克牌,闻听老乡电话那头说出事了,他赶紧放下扑克牌往五号工地走,刚到工地门口就被发疯般的江苏籍民工击倒昏厥。
当时哥哥头上血流如注,嘴里鼻中都流着血,浑身上下都是血迹。“当时我以为哥哥已经死亡了。”向光西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仍心有余悸。当时他也是听别人说哥哥被打倒了才从施工现场跑过来,他立刻叫旁边的人报警,并用工地上的一部车把哥哥送往医院。
医院病历显示,向光辉入院初步诊断“右额顶部4cm头皮裂伤,左侧额部4×4头皮血肿,右侧颞顶部4×3头皮血肿,便失禁有逆行性遗忘,昏迷,无中间清醒或意识好转。”CT显示“双侧硬模下出血,左侧额叶脑挫裂伤,粉碎性颅骨骨折。”
住院手术治疗历时78天,出院诊断为:急性开放性颅脑创伤,左侧额叶脑挫裂伤,双侧额顶部硬模下、外血肿,蛛网模下腔出血,粉碎性颅骨骨折,颅内积气,双侧乳突积液,左侧额部、右侧颞部头皮血肿,右侧顶部头皮裂伤,颅骨缺损。
向光辉住院花费67222.48元,而这钱正是包工头胡方雨用30余名湖北籍农民工应得工资垫付的。在向光辉住院期间,胡方雨分两次给了向光辉夫妻生活费2200元。
拖欠工资仍无着落
“在事情发生当天,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刑侦十一大队,把包括胡方雨父子在内的江苏籍6人、湖北籍3人都关了起来。3天后胡方雨被第一个放了出来。又过了一段时间,胡方雨将其余8人全都保了出来。当时江苏籍农民工徐高明的颅骨也受了伤。湖北籍民工2人受伤,江苏籍民工3人受伤。在事发的第2天,公安鲁山道派出所让向光辉和另外一名湖北籍民工同乡杨银顺2人一共交了400元的损伤检验费,还开了票。”“可是,最后又不让做伤情检验了”。向光辉说,他住院时刑侦十一大队把他从医院拉到十一大队,说做口供。到了才知道是让他在‘不做伤残鉴定,不追究胡方雨等人刑事责任’的笔录上签字。还说只有这样,才给他做第二次手术治疗的费用。”
漫漫维权路
简陋而炎热的工棚,两张简单的架子床,而向光辉和他的妻子却不知道自己还要在这里待多久。
出事后的日子里,妻子辞掉了在广东的工作过来照顾他,拿来的钱早就花光了,夫妻2人每天的菜主要就是土豆,而买这些菜的钱,也是弟弟给他们的。
向光辉也想到过离开,但是如果离开后,这件事情就可能没个说法。因此他只能先在这里栖身,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解决这件事情,让他早日回到家乡。
“我很想回家,见见自己的父母和儿子,但是现在这个样子,哪里有脸回家,儿子见了我的样子还敢认我吗?”想到自己的尴尬处境,一向乐观的向光辉突然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哭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