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尔滨市某繁华路段,一位身上背着不少葫芦丝、长笛等艺术品的中年妇女躺在地上,连连向几位穿“综合执法”制服的人员求情,可城管执法人员还是不依不饶。随几声“啪啪”的响声之后,几位城管执法人员才挤出人群扬长而去。人们发现,那妇女背着的艺术品已经被踩碎。那妇女边拣碎片边凄惨地哭诉:“为什么踹碎我的东西呀?”(9月3日 新华社)
据介绍,这位中年妇女来自湖南省卲阳市,以卖这些小艺术品为生,每天只能赚10到20块钱,与她同往的四五个姐妹在哈尔滨市合租了一间小房子。又据记者目击,面对城管执法人员如此野蛮的“执法”行为,围观的市民们无不义愤填膺。是啊,要知道,这些初来乍到的外来小贩们,其本身就不懂得这个城市的“行为规矩”,并且她们贩卖的这些小工艺品,更不会影响环境市容什么的呀。
退一万步说,即便这位女小贩的行为,有违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那也只能按照说服教育或暂扣物品等文明方式来处理。可让人气愤的是,这些执法人员却完全采取的是“流氓式执法”——不顾这妇女的苦苦哀求,而将其商品当街砸碎!须知,这些小商品被砸之后,她就因此失去了谋生的本钱,或者将会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填补上这笔“人为的损失”。正如她所哭诉的那样:“现在‘饭碗’被砸了,我该如何是好呢?”
见过城管执法队员驱赶摊贩,见过城管执法队员辱骂殴打摊贩,也见过城管执法队员没收摊贩的物品,但像哈尔滨市这几位城管执法队员当场砸碎摊贩值钱物品的,似乎至今没见到过。我们可以想象当时的那个场面:在摊贩的哀求声中,一阵稀哩哗啦的脆响,值钱的物品成为碎片,然后执法队员踩着碎片扬长而去——这是在执法么?
可以说,几位“综合执法”队员的行为,纯属“流氓式执法”无疑,虽然他们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流氓。因而我就以为,如此令人发指的“流氓式执法”,比遭遇真流氓更可怕。因为这些人打的是“执法”旗号,则干起罪恶勾当来就显得理直气壮。更重要的还在于,当百姓遭遇真流氓时,尚有依靠执法部门讨回公道的希望和可能,而遭遇“流氓式执法”时,就只能因为无处申冤而自认倒霉。总之,但凡染上执法色彩的流氓行为,足可致弱者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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