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产党国家,“真话”与“谎言”的辨别常常让人煞费苦心,这固然是由于共产党自己撒谎成性,同时也由于共产党不断地强迫别人说谎。每个人都说一套做一套,几十年时间下来,大多数人连自己说的话都不相信,更遑论相信别人的话了。许多认为自己一直在探索真理,寻求真相的知识份子在法轮功揭露和制止迫害的问题上也不能免俗。
首先,我们需要承认的是,当迫害者所掌握的暴力资源和掩盖能力与被迫害者的抗争及取证能力互不对称的时候,貌似公平的说法实际上是偏袒邪恶的一方。退一步举例来说,当一个妇女面对歹徒的强奸时,她可能会喊“救命啊!救命啊!”我想一个知识份子此时不应该站在一旁冷静地说:“据我的分析,这个歹徒只是要强奸而已,并没有要杀人。我严厉批评此妇女夸大其词的做法!作为一个拒绝谎言的知识份子,我无法认同她因为正在被强奸就有了说谎的理由。”此时,制止正在发生的罪恶才是第一位的。
其次,法轮功在揭露迫害的过程中一直保持着严谨的求证精神,尽管有的时候求证的过程相当艰难。在明慧网上公布了将近3000名被酷刑折磨致死的法轮功学员,90%以上不但有姓名、有住址,同时也有行凶者的姓名、住址和犯罪过程。仅仅这些已经掌握和公布出来的犯罪事实,就足以让国际社会来关注和协助结束这场迫害,法轮功方面完全没有必要制造什么耸人听闻的消息去吸引国际社会,更重要的是,这违反了法轮功“真善忍”的“真”的原则。
我们多年来看到法轮功方面一直坚持和平理性地讲真相,因为不但把“真善忍”作为他们修炼的目标,也作为他们反迫害的指导原则,目标与手段高度一致。
第三,当迫害被揭露出来后,尽管有人可以抱着怀疑的态度,但是不能不经调查就一口咬定这种迫害并不存在。在中共严密控制和掩盖迫害真相的情况下,转移和销毁证据是轻而易举的,因此“证伪”常常比“证实”更加困难。
从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出发,在长期干旱的夏季接到森林火灾的警报,作为人来说第一反应应该是去救火,而不是坐在那里说,我要等待更多证据。类似的,当法轮功被残酷迫害的证据已经大量曝光的情况下,“活摘器官”的消息就像是火警报告,无论是希望“证实”还是希望“证伪”的一方,都应该立即联合起来,敦促中共无条件开放劳教所进行调查,而不是对被害的一方冷嘲热讽。
也正因为取证的困难,大纪元别无选择地忠实报告了他们所接到的消息,并不遗余力地呼吁国际社会进行调查。在此情况下,应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司法原则,即被告一方有义务向独立的第三方(例如联合国反酷刑组织、国际红十字会等)以及原告一方证实迫害的不存在,而法轮功一方在提起调查请求后可以配合调查或提出新的证据,但却不再存在举证责任问题。
第四,加拿大的独立调查员David Kilgour和David Matas用了18种证据和反证来考察“活摘器官”的真相,而某“知识份子”却无一例证据或反证,即断言此事不存在,这种做法不太符合严谨的治学精神。类似的,大纪元多方提供退党人数的证据,包括提交大陆因促“三退”而被关押乃至打死的义工名单,而某“知识份子”却无一例证据或反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大纪元上的1200万人是“三退”人数,而中国加入过“党、团、队”的人数有几亿之多,“三退”1200万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第五,维权活动固然应该以真话为基础(应该说法轮功方面在这一原则的持守有目共睹),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造成这些维权人士之权益被侵害的原因无不归于中共这个罪恶的制度。一个社会司法不独立、言论不自由,社会公正无以维系,独裁者与专制集团肆意凌虐民众,这才是维权群体出现的根本原因。不解决中共的问题,就无法彻底维权成功。
在这方面,个体的努力带来的一盘散沙的状态,正是中共求之不得,而又是被某些人大力提倡的。个体的力量无以抗衡盗用了整个国家资源的专制集团,而会被各个击破,因此提倡维权运动的粉末化的做法,客观上维持着专制的存在。
对付谎言最好的做法当然是真话,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环境才是谎言泛滥的温床。开创自由言论的环境,让真话能够出现在公共空间,谎言自然无所遁形。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只要中共存在一天,言论自由就不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