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在落日中》 袁红冰著
题记:只要世界上还存在人压迫人的制度,《自由在落日中》就不会过时。正如她必会遭到压迫者的忌恨一样,她也必会得到追求自由以及心灵尚未被奴化的人们的热爱。
三、英雄崇拜和“弑父”情结
特古斯将军是一位蒙古王爷的儿子,少年在沈阳读书,后考入一所日本军校。三十年代,他率领的蒙古骑兵队,成为日军胆寒的敌人。“或许只因为共产党的旗帜也像草原上的山丹花一样,是红色的,特古斯带着他的骑兵队加入了共产党领导的军队。”“解放”后,他成了共产党政权下的一位将军,内蒙古独立骑兵师师长。1959年,因拒绝率领骑兵独立师镇压西藏的宗教暴动,被解除军职,担任没有任何实权的内蒙古政协副主席。
尽管许多蒙古人,特别是一些以内蒙古独立,或者以内外蒙古合并,重建大蒙古帝国为目标进行政治密谋的蒙古人,私下里都把特古斯将军视为蒙古民族的精神领袖,但是,特古斯将军却从来不参与那些政治密谋活动。在某种意义上这是因为他对政治有一种极端的厌恶感。他觉得,如果进入政治密谋,就必须用政治理性掩盖真实的感情;就意味着必须使自己变得虚伪,变得诡诈,甚至卑鄙,欢悦的时候不能放声狂笑,悲哀的时候不能仰首痛哭;同时,为了实现政治密谋的目的还必须在官场上周旋,以逐步掌握权力,而按照这种逻辑,他在五九年也就不应该拒绝执行率部镇压藏民宗教暴动的命令,因为那使他丧失了军权,而军权对于实现政治目的至关重要——总之,参加政治密谋就必须以生活在虚假中为代价,但是,他无论如何不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或者说,他的个性使他无法承担为政治密谋而必须承担的虚假的生活。他不能放弃表现真实情感的权利,即使为了高尚的政治目标也不能。因为,他确信,如果长期习惯于虚伪和诡诈中,即使高尚的政治目的最终得以实现,他也会因为忘却了、失落了与他生命血肉相连的真实情感而痛悔。
特古斯将军不愿意参加以重建大蒙古帝国为目标的政治密谋,其另一个更深刻的原因则在于他的哲学观念。从无数次日球沉落后在天际呈现出的苍白而空洞的寂静中,他深刻地领悟了生命的虚无。他以悲怆而苍凉的情怀确认,生命的意义只在于虚无前的瞬间的优美;只在于以燃烧着美丽诗意的狂放舞步,舞进虚无;只在于用那为生命美的理想而献祭的血,将虚无染成殷红。所以,他不能接受重建大蒙古帝国的政治观念,因为,蒙古英雄史诗已经创造了无与伦比的雄性之美,已经使历史涌现出了灿烂的瞬间,已经完成了一个伟大命运的意义,而重演的戏剧是乏味的,即使是能令落日为之垂泪的美丽的戏剧,在重演中也必定是乏味的。
如果说特古斯将军有什么同政治相关的希冀的话,他只想用真实的情感点燃漫天野火,使窒息蒙古文化的共产党政治化为黑色的灰烬,然后,在高原上为蒙古英雄史诗雄烈的鬼魂,找一片青铜色的辽阔的墓地。而他愿意作一个守墓人……如果这个愿望不能实现,他就将用自己的生命铸造一次悲怆而美丽的死亡,作为给秀色已经到凋残的蒙古命运的最后献祭。
特古斯的长子巴特尔,“三年困难时期”带着蒙古姑娘莎仁越过边境逃到外蒙古。但是,刚越过边境就被狼群咬死了。莎仁姑娘则被同样也是共产党政权的外蒙古当局遣送回来,判了十八年徒刑,关在劳改营服苦役。他的第二个儿子阿木古楞,是他被日军打伤后,与那个救护了他的蒙古女子塔娜一夜情的结晶。巴特尔死后,特古斯把对两个儿子的爱都给了阿木古楞。但当阿木古楞从北京中央民族学院美术系毕业回来后,精神上的变化却使特古斯将军极度愤怒。当阿木古楞借口绘画需要色彩而南方色彩更浓郁,因而和未婚妻白红雪要去南方工作时,特古斯用轻蔑而冷酷的语调说:“一个想要逃离自己民族痛苦命运的懦夫,一个眼睛里的火焰已经熄灭了的人,竟然还想成为艺术家!”
“爸爸!”阿木古楞突然直视着特古斯的眼睛--这还是他这次回来后第一次直视父亲的眼睛,提高了声音,激动而痛苦地说:“如果不到南方去,我也会像大哥巴特尔一样……”
“闭嘴!”特古斯猛然从沙发上站起来,暴怒地咆哮着,打断了阿木古楞的话:“你不配提到你大哥!”
特古斯被他的朋友,另一位蒙古英雄朝鲁称赞为“草原之鹰”,名副其实;阿木古楞在蒙古语中的意思是“鹰”,但他少年时代就已经表现出的雄鹰性格,却在共产党奴化教育的熏陶下,逐渐变得学会世俗利益的考虑而丧失殆尽了。
真正具有英雄性格的蒙古人,并非希望儿女们长得像自己,他们崇拜蒙古人心中永远的英雄成吉思汗。成吉思汗在蒙古人的文化和传说中已经成为神话。潮洛蒙活佛为格拉吟唱他的父亲,草原上的游吟艺人关于蒙古族和成吉思汗的赞歌:
“一些部族的身影也曾出现在高原荒凉的天边,但是,又都匆匆消失在地平线上动荡起伏的野草中。因为,他们的意志还不够坚硬,他们的性格还不够狂烈,他们还不能以雄性的骄傲使美丽的高原垂下头颅。许多年过去了,额尔古纳河银色的波涛中走出一个剽悍的部族。但是这个部族的一支最后也退出了高原,在高丽半岛秀美的风光中,他们由豪迈的雄性退化为温柔的东方美女的形象。这个从银色波涛中走出的部族的另一支,在同异族的搏战中全部死去了,只有一位少女沿着额尔古纳河,逃向高原的深处。在茫茫的草原上,少女同落日的灵魂化成的神牛交接,生下三男二女。这就是蒙古的祖先,这就是圣洁的尼仑部落的创生。尼仑部落的女儿天生俊美,彩凤般秀长的眼睛里闪耀着额尔古纳河银色波涛的风韵;尼仑部落的男儿天生神勇,同虎豹搏斗是他们野性如狂的乐趣,而圣主成吉思汗则是他们的辉煌太阳。猩红的雷电在蒙古男儿眼睛上刻出峻峭的意志;秀色如银的飞雪使蒙古男儿面容冷峻如铁;在金色的风中涌向天边的草浪,让蒙古男儿的心长上向往远方的暴风雨的翅膀;地平线上那被落日点燃的翠绿的白桦林,激起了蒙古男儿在无羁的狂奔中追求雄性之美的渴望。圣主成吉思汗呵,以蒙古勇士喷涌的血为火焰,以蒙古勇士被刀剑劈裂的白骨为铁锤,在金色的朝日中铸造出了蒙古英雄史诗。从此,这片高原才有响彻万里云空的名字——‘蒙古’;从此,这个高原才成为地球之额上的高贵的王冠……。”
女舞蹈家乌云的客厅,长期以来就是关心蒙古命运的知识分子、艺术家和一些大学生周末的半公开沙龙。这天,色斯娜带阿木古楞来到乌云的客厅,已经有十几位客人在座。诗人图门正在发表关于成吉思汗的演讲:“二十万蒙古铁骑就横扫了世界,就在几个世纪前,成吉思汗用雪亮的战刀划出了北临北冰洋,西至维斯瓦河和多瑙河,南到波斯湾和印度洋,东达太平洋西岸的辽阔帝国。蒙古英雄史诗证明了,成吉思汗的战刀比恺撒大帝的剑和秦始皇的矛更锋利;从青铜色的太阳中获得生命灵感的蒙古勇士,比西方苍白的人种和皮肤枯黄的汉人更神勇。”图门认为,仅仅过了几个世纪,蒙古命运之星陨落,蒙古的荣耀凋残,蒙古英雄史诗的历史就被遗忘的重要原因,是蒙古民族没有用自己的文字和感情书写的历史。他确认蒙古命运的复兴,要以文化的复兴为先导。
乌兰巴干是内蒙古文化厅的处长,通过竭力迎合共产党和为自治区总理云召树碑立传爬上官位。为了按官方标准表现自己的政治正确,他觉得必须说一些反驳图门的话,于是用漫不经心的语调打断了图门的演讲:“蒙古的那段历史毕竟是同侵略和血腥联系在一起的。”他认为图门赞美成吉思汗无非“想证明侵略别人是值得赞美的事情。”图门则反驳说:“为什么凯撒大帝受到崇拜笔调的描写,而蒙古铁骑仅仅被视为一种罪恶?这只是因为,凯撒大帝的历史是由罗马文明的情感书写的,而成吉思汗的历史却不是由蒙古的情感书写的。”他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历史事件发生过程中,政治含义的生命是短暂的,将随着历史事件一起消失,被逝去的时间埋葬,而历史事件的人文内涵却在创造人的精神形象、人格形象的过程中,成为超越时间的常青之树。“我赞美的是蒙古史诗用狂烈而美丽的野性铸造出的、金色猛兽般高贵的人格。那种能令太阳黯然失色的不断追寻新的地平线的激情;那种能令冰雪都燃烧起来的灼热的奔放感;那种雷电也劈不碎的意志;那种敢于用胸膛撞击命运之剑的英雄气概——这些才是蒙古英雄史诗的人文内涵,才是历史神坛上的圣火,才是对人类精神的美化具有价值的历史遗产……。”
对男人来说,固然是“英雄惜英雄,好汉惜好汉”,但最了解成吉思汗的却是那些用她们的美丽生命和沉醉爱情倾心于草原英雄的蒙古美女。特古斯将军的妻子说:“历史学家是多么不公正啊,他们居然把成吉思汗的蒙古铁骑称为‘黄祸’!要知道,蒙古铁骑尽管踏碎了世界的文明,但也同时踏碎了无数顶罪恶的专制王冠;尽管蒙古英雄业绩没有建立起新的公正,但却创造出了最神勇的男儿。那像雄豹一样端坐在马背上,伫立在历史荒凉废墟中的蒙古勇士的身影;那冷峻地注视着天际深红落日的蒙古男儿青铜色的目光;那从太阳中采掘出来的金矿铸成的高贵的雄性之美,难道不是比一切殿堂的遗迹,比一切诗歌和小说,都更有价值——对人类文明有价值。难道不是吗!因为,人性之美才是人类文明最有价值的结晶,才是历史和文明的焦点,而雄性之美则是人类文明王冠上的明珠,如果不能创造出美丽的人的形象,文明就不值得一顾……如果没有蒙古英雄史诗创造的勇士的形象,东方的男子该多么乏味呀!”
但是乌兰巴干却用“现实”否定诗意、激情和蒙古传统中的英雄性格。他的说法是:“人类已经进入科学理性的时代,现实是理性的。所谓激情,尤其是同理性相冲突的激情,不是亡命徒式的冲动,就是小孩子的游戏……,”令人感到无耻的却是他竟以自己向权势者歌功颂德的作品来否定图门充满激情的诗歌:“你写过很多诗,但你的诗只能被人像作窃贼一样,暗中传抄,而我的书则公开出版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你的诗是违背现实理性的……。”他们的辩论在升级。
“什么叫现实?我的行为就是现实,我的诗就构成着现实!”图门的声音颤动着,像一团受伤的火焰,激怒地打断了乌兰巴干的话,“而你只把舔汉人共产党的屁股当作现实!”
乌兰巴干漂亮的脸上仍然保持着优雅的笑容,他的眼睛里却闪烁起恶毒、阴冷的愠怒,但是,他似乎不想让人发现他的愠怒而垂下了眼睛,继续用平静却又苍白的声音说:“什么汉人,蒙古人——人就是人,就是以个体存在的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按照马克思的历史哲学,民族是一个注定要消失、而且正在消失的概念。没有必要为依照理性逻辑必然消失的东西而歇斯底里。你自认为有属于蒙古的激情,可惜,你的意识不过是从历史坟墓中爬出来的鬼魂,你的激情只能是属于鬼魂的激情……。”
当乌兰巴干转而嘲笑色斯娜的激情,并大言不惭地炫耀自己“少年时也曾有过激情”时,没有想到却引起了阿木古楞发自蒙古文化基因的不假思索的痛骂。
“你?我想--你的激情只是裤裆里的那个玩意儿。”一直沉默地坐在角落里的阿木古楞,忽然出人意外地、低沉而阴郁地说出一句粗话,并且咧开嘴笑了。他知道自己这时的笑容一定很难看,但他仍然笑着,又意犹未尽地加了一句:“你的激情只是裤裆里那个会涨得像啤酒瓶子一样的玩意儿!现在,它一定像个啤酒瓶子了--我敢打赌!”
这个乌兰巴干就是格拉的生父,只是彼此都不知道。他们虽然血缘上是父子,精神上却是全然相反的两个极端。就年龄和辈份,乌兰巴干也算图门和色斯娜的父辈。但他们精神上既然如此敌对,在年轻人心里就难免不产生一种“弑父”情结。问题不在于格拉是否知道乌兰巴干是他的生父,而在于实际上乌兰巴干确是格拉的生父,而格拉从一开始就对他产生了强烈的敌意。在朝鲁的酒宴上,为了乌兰巴干不像蒙古人,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最后导致朝鲁死亡的激烈冲突。
“您不要再喝了——您的肝不好。”阿木古楞虽然知道他的这句话一定会使父亲厌恶,但他还是以沉郁的声音说出来了。
特古斯突然暴怒地用拳头凶猛地击打在自己肋下,然后,狂傲地说:“一拳就可以击碎痛苦——什么能阻止我痛饮烈酒!”
银碗中的酒如同蓝白色的飞瀑,溅落在特古斯岩石裂缝般的双唇间。接着,特古斯的目光转向阿木古楞,他凶悍而轻蔑地逼视着儿子,用冷峻的低音说:“你已经不像蒙古人了——蒙古男人从来不屑于阻止别人喝酒!”
这时,突然响起了格拉高山上的寒冰一样炫目的声音:“确实有一个家伙不像蒙古人,但不是阿木古楞!”
格拉从驼毛毡上站起来,大步走到乌兰巴干面前,又单膝跪下,逼视着乌兰巴干。格拉锐利的唇角现出带有残忍意味的、轻蔑的笑意,说:“你不是在喝酒,你是在舔酒——狡诈的汉人才在喝酒时耍滑头。”
乌兰巴干漂亮的脸涨红了,他愠怒地瞪视着格拉,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乌兰巴干很喜欢喝酒,而且喜欢喝烈酒,他常常能喝下一整瓶白酒也不会醉。可是,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他才会放纵地痛饮。那是因为,十多年前在一次官场的宴会上,他曾由于喝醉酒得罪了一个上司,从那之后,他便发誓,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喝酒决不过量。今天,他每次都与别人一起高高举起酒碗,但却只稍稍啜饮一小口,此时,别人已经喝下大量烈酒,而他的木碗里的酒还剩下一半。
在格拉凶悍的逼视下,乌兰巴干眼睛里的愠怒渐渐融化了,他故意作出轻松的样子,说:“我怕喝醉了酒,就无法欣赏我们蒙古姑娘美妙的舞姿了……。”
“我喝两碗,你喝一碗——直到我们中有一个倒下去。”格拉声音中飘荡着彻骨的寒意,打断了乌兰巴干的话。
“不,……我从来不玩这种野蛮的游戏!”乌兰巴干眼睛里掠过一道惊慌的亮光,但他仍然竭力用颇具尊严感的语调说。
格拉继续逼视着乌兰巴干,慢慢从马靴的长筒中抽出一柄蒙古短刀,用力向下插去。蒙古短刀穿透厚厚的驼毛毡,刺进沙石中,发出尖利刺耳的磨擦声。格拉如同一只发怒的雄狼,露出坚实的、雪白的牙齿,冷酷地说:“不喝酒,就喝血!”
“你想干什么?你想行凶吗……。”乌兰巴干愠怒地大声质问道。然而,当看到格拉眼睛里那种青铜色的野性疯狂地动荡起来时,乌兰巴干的心被生锈的铁链一样冰冷的恐惧紧紧缠住了。躲避危险的本能似乎使他忘记了保持尊严,而显得十分狼狈地向后退缩着。
这时,朝鲁用厌倦的语调对格拉说:“算了吧,今天他是我的客人,蒙古人不能让客人在自己的宴席上为难。”
“不——,他不喝酒,就喝血!”格拉冷峻如铁地说。同时,他的手握住了那柄插在地上的蒙古短刀的刀柄。
“我说过了,现在他是我的客人——明天离开我的蒙古包,你愿意的话,可以杀了他。但是,今天你就不要再令我的客人难堪了!”朝鲁又一次对格拉说,他的声音变得严峻了。
“不!”格拉充血的眼睛逼视着乌兰巴干因恐惧而扭曲的面容,语调如同刀锋般锐利地说:“我说出的话决不收回!”
“好吧,既然如此就同我来对饮!”朝鲁暴怒地低吼道:“——向孬种挑战不是英雄!”
格拉缓缓地将目光转向朝鲁。他直视着朝鲁充血的眼睛,坚硬地沉默了片刻,然后,低声说:“但是,我们要一碗对一碗地喝——我不能侮辱您。”
乌兰巴干像窒息已久的溺水者被冲上河岸似的,深深地喘息了一下,他仿佛完全没有注意到朝鲁刚才把他称为“孬种”,而用一种对待亲密朋友的语气,向朝鲁说:“您也没有必要同他作这种野蛮的赌博……”
“我不想听到你的声音!”朝鲁厌烦地打断乌兰巴干的话,他巨大的手掌挥动了一下,似乎要从空中撕下什么肮脏的东西。
这是格拉的第一次“弑父”行为,他的本意只是要用烈酒将这位“孬种”父亲的军,不想却导致朝鲁因饮酒过度而死亡,无意间“弑”了一位“好汉”父辈。
“弑”还是“不弑”?这是一个问题;如果“弑”,“弑”什么?这是又一个问题。
专制主义和奴隶主义是自由的不共戴天的敌人,而既然人的本质就是自由,因此专制主义和奴隶主义也是人类自己的敌人。专制主义和奴隶主义固然现实地表现在专制制度和统治者的罪恶中,却更深地隐藏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毒害着汉族及汉族之外的各族人民。于是从坚硬刚烈的自由心灵中,不时会升腾起对居于统治地位的父辈的“弑父”情结。关键并不在于格拉知不知道乌兰巴干是他的生父,而在于格拉与乌兰巴干势不两立的敌对情结,一直贯穿于他们关系的始终。
“文化大革命”的第一波过去后,乌兰巴干在政坛的旧靠山,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云召失势,于是通过他老婆娜仁花主动“献身”给内蒙古军管会主任滕青海,乌兰巴干得到了进一步的重用。他向滕青海献上的“厚礼”,就是编造了一份根本不存在的《内蒙古独立同盟》的成员名单,把上百万内蒙古人民拖入惨烈灾难。经历了“蒙古之魂音乐会”镇压与反抗的血战后,以格拉为首的蒙古勇士们,成立了秘密反抗组织“蒙古魂”,在成功地刺杀了两名镇压《蒙古之魂》音乐会的军官后,他们决定刺杀当时已经爬到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高位的乌兰巴干,由格拉直接实施。
就在格拉接近目标,尽管由于失密对方已经严加防范,但格拉临场机变,刺杀乌兰巴干的计划就要成功时,色斯娜突然出现在乌兰巴干的前面,用身体挡住了格拉的刀锋。色斯娜的阻遏行为,出自父亲特古斯的命令。特古斯告诉女儿,乌兰巴干是格拉的生父,一定要阻止格拉。儿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惩罚、更不能亲手杀死自己的父亲,是汉族也是蒙古族不可动摇的伦理底线。由于色斯娜的阻拦,刺杀没有成功,格拉和其他八名“蒙古魂”成员当场被捕。
然而小说情节的发展,却使色斯娜无意之中完成了她竭力阻挡格拉想要完成的事情。就在她趁机刺杀滕青海时,滕青海一把拉过身边的乌兰巴干,毫不犹豫地把他推向色斯娜的刀锋,使她“刺杀”了乌兰巴干,也就是格拉的生父,而格拉却是她惟一深爱着的男子。于是色斯娜鬼使神差地刺杀了他心目中的“阿公”。
中国上古时期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尧舜之世。那时古人尊奉天道,敬拜“昊天上帝”。鲧用堵的办法,治水无状,被虞舜殛于羽山。舜接着起用鲧的儿子禹继续治水。“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淢。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檋。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命后稷予众庶难得之食。食少,调有余相给,以均诸侯。禹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贡,及山川之便利。”(《史记·夏本记》)鲧虽然是禹的父亲,但是禹却“致孝于鬼神”,而不致孝于生父鲧;他也没有为自己规定几个“凡是”:“凡是鲧采用过的治水办法,都要坚持不变。”惟其反父道而行之,方才取得了治水的成功。
孔子“孝”的思想,与远古时代相比,大大倒退了一步。他的原则是“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如果禹“无改于父之道”,其结果也必被殛于羽山。从虞舜到孔子的变化,在于“五帝”时代是“天下为公”的社会,孔子时代却是“天下为私”为家的社会,权和利都掌握在君、父手中。忠孝不过是这种权利关系之意识形态表现罢了。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
如果父亲贤而有德,就不存在“子为父隐”的问题;“三年不改于父之道”,也还罢了,子女不过牺牲一些个人自由而已。难就难在父亲缺德甚至有罪,像乌兰巴干那样,作儿女的将何以处?司马迁在《史记·循吏列传》中讲了一个尴尬的史实: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命,自刎而死。
实际上,我们每个为人父者,大都像乌兰巴干和石奢之父那样不成器,区别只在程度有所区别而已。按照《圣经》教义,生而有限的人,由于始祖吃了智慧果,就狂妄地自以为可以和上帝一样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这就是人的原罪,是一切其他罪行的根源。人并非生而知之,人的一切知识都是从自己的错误中获得的。这些使人类获得知识的错误,包括自身、父辈和祖上的错误。检验错误的方法一是实践,二是历史,三是人类不可泯灭的共同的良心和良知。因此,揭露错误,研究错误发生的原因,人类才能获得知识而不断前进。父辈和祖辈的错误是我们获得知识、认识真理之必要而宝贵的资源。但是,“子为父隐”、“三年不改于父之道”,却使我们把这一资源深埋地下。我们当然反对在肉体生命的意义上“弑父”,但是,必须抛弃对父亲、父辈和祖辈的崇拜,因为任何对有限的个人或团体的崇拜,本质上都是盲目的。中国历史长期停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子为父隐”、祖先崇拜这些自闭观念的长期存在和无限扩大。
共产党取得政权之前,新一代领袖总是敢于否定前一代领袖的错误,不断获得新的知识,因而表现得富有朝气。执掌政权后,新一代领袖大多对上一代领袖怀有“子为父隐”、“不改于父之道”的父辈情结,敷衍因循,保守僵化,越来越丧失活力而导致全面腐败。惟一值得称道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恰是否定了华国锋的“两个凡是”而恢复了某些朝气。可笑的是那些没有出息的“接班人”,总是将其前任“父辈”残缺的思想当作宝贝,像柳宗元笔下的蝜蝂那样使自己不堪重负,使这些“宝贝”纵非体内肿瘤,亦为身上赘肉。
中国人早就苦恼于“忠孝不能两全”。狭义的忠是忠
只要
格拉一直沉默地坐在椅子里。是特古斯将军让色斯娜把格拉请来的。不过,他还没有告诉格拉为什么请他来,而格拉也没有问——他有一个习惯,从不打听别人没有告诉他的事。此刻,格拉轻蔑地望着乌兰巴干,险峻的高傲感凝结在他青铜色的眼睛里。朝鲁死去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使格拉对乌兰巴干产生了终生不变的蔑视。
“不,不告诉他,不能告诉他。如果他得知乌兰巴干竟是父亲,他眼睛里的高傲就会像山峰一样崩塌。噢,失去了山峰的天空该多么荒凉……,”特古斯将军深深地凝视着格拉,想:“是的,决不告诉他——这双眼睛里的高傲是蒙古男儿最后的美色了,我不能伤害这珍贵的美!”
不论是汉族,还是蒙古族,历史上曾经兴盛的光辉之所以大部磨灭,与父辈崇拜和祖宗崇拜使整个民族日益积累的卑怯和罪恶分不开。曾经兴盛的文化宝藏的一部分,之所以保存下来,与有胆有识的先辈之勇气、智慧和人格力量分不开。人的血肉之躯得之父母,但是人的灵性,却来自宇宙最高的主宰上帝,和父母没有必然的遗传继承关系。因此无论对于祖先或者父辈,都要进行分析,尊其所当尊,而“弑”其所当“弑”,一味盲目地崇拜顺服,是最没有出息的。复兴民族文化的基础是反思。通过反思,清理、鉴别、挖掘,知所扬弃,有所取舍,才能“贯通古今,融合中西”,产生出光彩斐然的崭新文化。
四、 铁骨倚冰心,娥眉齐须眉
当色斯娜被共产党的政权杀害,特古斯将军抱着女儿的遗体,好像抱着一个美丽的死亡走向光辉的落日时,生命最重要的感受在他心中流过。
此时,当他踏过雪原走向天边时,特古斯将军觉得,他正在走向那在他的妻子和许多情人的眼睛里沉降的日球,而在他灵魂的最深处崛起的,竟然不是对古代蒙古英雄史诗的怀恋,却是对蒙古女儿的峻峭的崇敬。那是猛兽对于美丽柔情的崇敬,尽管他从不让那种崇敬之情,裸露在他冷峻的目光中。
其实,一种深沉的疲惫感早已像巨大的裂缝,伸展在他的生命中,疲惫得常常使他想要让自己的生命如同地震中的山峰,于瞬间之内崩塌。他之所以倔强地在庸俗、低贱的尘世中,挺直年轻的骑兵战士般英俊秀丽的身影,只是为了不使蒙古女儿那渴慕英雄人格的目光因失望而憔悴;只是为了不辜负他从蒙古女儿娇媚的微笑间采撷到的美色。在那热烈地希冀为高贵的猛兽献祭的女性美色中,他可以真切地触摸到比英雄的心还要坚硬、绚丽的激情。他感到,正是那坚硬而绚丽的激情磨砺出了蒙古男儿像锋刃一样雪亮、炫目的意志;正是蒙古女儿嫣红的情欲之火铸造出了英雄的人格;正是燃烧在美女眼睛里的落日,将美丽凋残的哲理,刻在蒙古男儿刚烈的心上——蒙古女儿的生命天生就是孕育英雄气质的沃野,面对着蒙古女儿那超群的美色,那如诗如梦的柔情,男人便不得不高贵,不得不勇敢,不得不刚毅——不如此,便不配搂抱蒙古女儿的爱恋,在命运的刀锋上作猛兽之舞。
特古斯将军一生在惨烈的搏杀中曾杀死过许多人,然而,蒙古女儿深红的亲吻,却使他冷峻的心里还流淌着灼热的血,保留着锐利的善意。那善意驱使他撕裂残酷的命运,骄傲地向堕落的人世,高声吟颂高贵人格的诗篇;传达美丽生命的信息。在一种仿佛从历史废墟深处飘来的使命感中,特古斯将军觉得,他就是蒙古英雄史诗的余韵,他的使命就是让蒙古女儿因对英雄情调的焦灼期待而荒凉的眼睛里,闪耀起阳光的神韵,然后,他就应该骄傲地走上通往落日的回归之路。
没有崇拜英雄男儿的妇女,就没有英雄男儿;没有英雄的男儿,就没有妇女的美色。小说不仅为我们塑造出了当代最伟大的英雄形象格拉、特古斯,也为我们展现了色斯娜和白红雪这些当代文学最美好的妇女形象。
色 斯 娜
色斯娜是特古斯将军的骄女,她那二十二岁的生命承担的屈辱,表现出来的勇气,比她的身体和性格中包含的美色,更大,也更多。
色斯娜伴随着朝阳,通过潮洛蒙活佛的目光出场了。
潮洛蒙旁边不远处有一块巨大的青色岩石,那块巨石突出在悬崖边上,犹如一颗就要向悬崖下动荡的云雾中飞速坠落的陨星。不知什么时候,那块青色的岩石上出现了一位身穿银白色蒙古长裙的少女。她踮起足尖,银杆的白杨树般秀丽的身体以一种急切的情态稍稍向前倾着,浓密的黑发宛如在明丽的晨光中飘舞的夜色,飞扬的裙裾像是一个激情荡漾的银色的艳梦。少女微微扬起春雪般洁白的面容,正睁大眼睛直视着金色的日球,黑宝石一样莹澈的眼睛在阳光中呈现出暗紫色,那是一种饱含汁液的成熟野果的色彩。被灿烂的阳光烧灼着,少女的眼睛里已经流出了金汁般的泪水,但是,她却依然不肯移开那直视着日球的目光。
少女罂粟花般殷红的唇边飘拂起艳丽的柔情,忽然,她仿佛在向金色的太阳求爱似的,发出一声悠长、炽烈的呼喊,那呼喊声飘荡着妩媚而丰饶的野性,在峻峭的群峰间摇曳回响。山风似乎被少女的呼喊声激动了,变得更加迅急,少女那流荡着灿烂阳光的黑发像是一片就要被青铜色的风撕碎的燃烧的恋情。
潮洛蒙望着那位少女,他荒寂的心中忽然飘过一片悲哀的阴影。不知为什么,他觉得那块被晨光染成猩红色的巨大的岩石,像是一座洒满兽血的祭坛,而那位少女则仿佛是向金色的日球献祭的美丽的祭品。
“噢,美到极处,竟是凄凉……。”潮洛蒙默默地想。
色其娜是内蒙古大学艺术系三年级学生,就要开始毕业前的实习了。内蒙古歌舞团副团长、著名舞蹈家乌云推荐色斯娜在《猎人与少女》中担任女主角,作为她毕业实习的课题。
此刻她正注目攀登奔马峰的格拉和图门。当一团险恶的雷暴云正在涌向他们攀登的峭壁时,她身旁那位眼睛像雾一样神秘的蒙古姑娘用恐惧的战抖的声音说:“天神要用雷电殛死他们了……我爷爷讲过,成吉思汗在奔马峰上遥望世界之后,天神就用雷电把山峰封住了,不准人们上去,因为,那峰顶上有征服世界的秘密。”色斯娜觉得,那个姑娘战抖的声音把恐惧注入了她的心中。但当她注视着格拉那如同金色的迷一样在悬崖高处飘动的身影时,却突如其来地产生了一个想法:“如果雷电真的把那金色的迷劈碎,我就一定可以真切地看到那谜底究竟是什么!”她立刻觉得自己这想法太残酷,却无论如何也不能使自己摆脱。此后两年多时光中,色斯娜终于用她自己的生命揭开了这个谜底,使她美丽绝伦的生命高傲而明白地走向灿烂的落日。
色斯娜十六岁时,才做了第一个迟来的少女艳梦。
她梦到自己刚从清澈的雪水河中沐浴而出,还挂着淡蓝色水珠的洁白的身体上流荡着炫目的光波。这时,一只仿佛从天际落日中奔出的金色的雄豹,猛然将她扑倒在一片雪白的野花丛间。雄豹的前腿沉重地踏在她的胸脯上,冰冷的爪尖深深地撕裂开她秀丽的乳房,飞溅的血把白色的野花都染红了。她发出痛苦的嘶叫,而丰盈的双腿却在妖娆多姿的扭动中,情不自禁地紧紧缠绕住了雄豹的躯体。
她开始注意到,男人们充满情欲的眼光,经常从她的面容上、胸部、臀部甚至小腹下的两腿中间那儿飘过,然而却像阴暗的洞穴中的鼠类窥视太阳一样怯懦;偶然遇到神情严肃的注视,然而从那清教徒般的目光深处,却透露出一种雾一样粘糊糊的朦胧欲望。在茫茫人海中她期望着、寻求着一双敢于火辣辣直视她的男儿的眼睛,却只得到了失望。在焦灼的期待中她的心似乎憔悴了,甚至想:哪怕是一位白发如雪的老人,只要能堂皇地向她直视片刻,她也会不顾一切地爱上他。当一位身材匀称潇洒、目光炽烈的芭蕾舞高年级男生向她注视时,她却发现他那明亮的目光是空洞的,缺乏那种能够使她的心燃烧起来的属于荒野的情调。她爱暴风雨掠过荒原,而他的眼睛里没有。这位男生为了向色斯娜证明他具有男子汉的勇敢气概,告诉色斯娜星期六太阳沉落时他要跳进公园的狮虎山,同猛兽搏斗。星期六下午,当色斯娜听着她喜欢的乌云的讲课,却怎么也集中不起注意力。她终于想起了那个男生要跳进狮虎山与野兽搏斗的豪言。于是她提前退课,拚命向公园跑去。她爬上狮虎山旁一棵高大的银杏树,凝视着通向狮虎山的路口,激动地想,只要那位男生的身影一出现,就立刻跳下去扑向他的怀抱。然而直到深夜,也没有等到那位男生半个身影。
从那以后,色斯娜开始竭力避开男人们注视的目光。她宁愿在漫漫长夜中,用双腿紧紧夹住肿胀欲裂的阴部,为忍受烈火焚身般难耐的情欲而将红唇咬破;宁愿在艳梦中与凶残的猛兽交接,也不愿搂抱男人们那虚假、苍白、怯懦的恋情。她觉得,那恋情中有肮脏、猥亵的东西。
直到两年前的春天,一位面容消瘦的青年突然引起了她的注意。那位青年虽然只冷峻而高傲地向她注视了一瞬,色斯娜却觉得青年那寒光闪烁的锐利目光,似乎把灿烂雷电的魂魄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