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王文怡将是对美国宪法和智慧的羞辱。
据悉,美国检察院对告诫胡锦涛不要延续江泽民的罪恶的王文怡进行了起诉,法院将于5月初对王文怡进行审判。我不怀疑审判的程序将是公正的,但以我之见,此案审理将是美国政府对美国宪法和智慧的羞辱,所以不审为好。
王文怡被控企图“恐吓、胁迫、惊吓或骚扰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但王文怡的辩护律师波斯指出,王文怡被控的这些罪名,使美国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凭空消失”。与美国律师波斯的西式思维不同却结论相同的中华律师高智晟指出,在对胡锦涛说“如果继续迫害法轮功,你所剩的日子不多了”这件事上,苛求王文怡讲真相的所有行为都循规蹈矩不公平,因为此前多年她一直采取的是所谓正常手段,但她的声音并没得到主流媒体的关注。我要补充的是,现在王文怡的声音得到了美国主流媒体的关注,她成了拯救美国和布什的女英雄,却因此遭到检察院的指控和将被法院审判,这是政府在向美国国家智慧吐唾沫。
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法治国家,其法律就有对公民的制度性“恐吓、胁迫”。以这个罪名去惩罚一个美国公民英雄,去维护萨达姆似的国家元首的面子,这究竟显示的是美国国家智慧的明智还是弱智?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二、如果美国审判王文怡 请别摸脏圣经。
美国的法治并非无神论共和国流氓集团玩弄法律,也非有神论君主国帝王将相玩弄法律,而是神治信仰下的法治,法律的形式威严来自道德心法的支持。所以所有美国法庭活动和大的法治活动公民都须对着《圣经》宣誓。而今美国公民日渐对对着《圣经》宣誓不当真,这才有商人和记者对王文怡们持续六年用常规方式讲真相活动的麻木表现,才有检察官对王文怡的指控和法官对此案的受理。
我在《停止迫害法轮功!王文怡呛胡好棒》一文里已说清,布胡会上“王文怡犯规说话绝非威胁,关爱多于斥责”。 “如果继续迫害法轮功,你所剩的日子不多了”,这一告诫是王文怡在替神传话。这话的意义,无神论国度的中共的确会当作迷信恫吓,但倘若美国政府也视为恐吓、胁迫,那信神就断然不虔诚,基督教在美国就真的只有文化节日般的习俗、礼俗意义了。
如果我的假设成立,那么美国审判王文怡,就请不要触摸《圣经》,会摸脏的。尊敬的上帝和耶稣决不会承认这种荒唐的对神的使者的审判。
三、如果美国法庭判王文怡有罪,神将判美国有罪。
不要说王文怡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即使具有社会危害性,她危害的也只是布胡会上的外交礼节,不构成刑法上的社会性犯罪行为,最多给予舆论批评。 如果说美国法庭立案受理王文怡案已是弱智,那么再判王文怡有罪便在犯天罪。
约两千年前的时候,罗马总督应犹太人的要求,把救世主耶稣送上十字架就是罗马人犯的天罪。人犯任何罪,神都由人,但一定要受惩罚。结果便是犹太人流离失所近两千年,是罗马大国在社会性腐败中分崩离析。默许这种罪恶发生的西亚土地一直动荡不安、灾难连绵到如今,默许这种罪恶发生的西欧土地有了一千年黑暗时期政教合一的中世纪血腥和暴虐的统治。历史一直是现实的镜子。
人类见利忘义的罪恶必定会遭到神鄙弃和惩治。否则天道和天理何以立威?如果美国法庭判王文怡有罪,那么神赐美国的自由民主就将成为人类的天罪。
结语:如果美国判王文怡有罪,将使自由民主世界受魔难。
是谁制造了王文怡事件?当然是罪恶的中共撒旦和自私的美国政府。美国政府在西亚促成了伊拉克人民审判萨达姆,为什么不在中华大地促成中国人民审判中国共产党和江泽民?美国若判王文怡有罪,恐将致自由民主世界于魔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