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犯罪已经构成

作者:作者:秋不曲 发表:2006-01-3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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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高智晟的紧急短信,笔者无以用语言表达得出今天上午的这种愤怒。我清楚,凭高律师的人格,他的短信句句是实。忽然想,制造车祸的人及其主谋按照现行的中国刑法,他们已经构成了杀人犯罪。中国法律规定构成杀人犯罪的两个条件一是作案的人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二是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据内行人士介绍,在高速行驶中,如果后车撞上突然刹车的前车,那么后车驾驶员基本上会被撞死。但前车驾驶员一般不会有危险,除非前车在被后车撞上后再撞上前面或旁边的车子。既可以致人于死地,又可以保全自己,由此可见,罗干之流选择杀人方法上是经过专业的精心的策划。同时,选择车祸虽然会被全世界认清是谋杀,但也只好这样选择了,共产党本来就是流氓无赖,它再来当一会流氓无赖出无妨。只要看动态网的人都可以作证,那辆京EB8233的小车在此前高律师的文章中已经提及,而这次是蒙住车牌,为什么要这样?平日里都是十多部车跟踪,为何今晚只两辆车跟踪?谋杀者主观上的非法剥夺高律师的生命的故意再明白不过了。我们再看谋杀者的杀人行为。第一,如前文所述,只要这个急刹车,就可以致高律师于死地了。第二,当高律师前去查看车牌时,那车是直直的撞向高律师,是因为高律师连自己都无法说得清的快速躲闪才使自己逃脱致命的一撞。按刑法规定,这是非常典型的情节十分恶劣的故意杀人行为。那么杀人者是谁呢?那个驾驶京EB8233的人,直接执行这次谋杀的人,这些都是毫无疑问的。像高律师这样在国际上太有影响力的人权斗士,谅他北京市没这个胆量,那么再往上算,罗干必是其中的主谋。也许,主谋者还有更高级别的人。

罗干、京EB8233驾驶员,等等,已经是杀人犯了,只不过是他们意志以外的原因,才使这次暗杀未能得逞,所以准确地说这是一次杀人未遂。尽管是杀人未遂,但是也是杀人,按照刑法,情节严重的仍然最高刑还可以判死刑。笔者呼吁赵昕等民主人士,按正常管道,及时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我们知道反动的政权是不会去破这起杀人案的,但是我们也要报案,让更多的民众,让更多的警察知道这事。破杀人案件的刑警与国家安全的警察性质不同。提供车牌,提供这些连小学生都会破得出的杀人案件的线索,看你北京市公安局怎么办?对高律师是24小时跟踪的,中共不照样说撞车那段时间没特务跟踪吗?如果此案不是中共做的,那么是谁干的?24小时跟踪中,那些特务不能提供一点线索吗?总之,大胆去报案,这是一出好戏!让全世界人民共同见证罗干之流的这出好戏。如果胡总与温总没有参与策划的话,那么兴许还会去破一破此案,此案一破,那么不是可以把让他俩承担太多坏名的罗干清除掉吗?因为姓罗的按照法律毕竟已经构成杀人犯罪了。这类暗杀是见不得人的,就连在警察与安全部门内部也同样如此。所以报案过程中,至少可以让平时为百姓办许多好事的许多刑警了解一些黑幕。警察并不都是走狗,也有良心尚在的。在报案中,让共党更多地出丑,更多地暴露丑陋的嘴脸,让世界人民看清楚,一直喊人权是历史最好时期是人权是什么现状。

在这里忠告京EB8233驾驶员及同车的人,保存好杀人的证据,记录完整向你下达暗杀任务的人员时间等等,赶紧将此事告知信得过的人,不然的话,下一个被杀人灭口的将是你,保存好证据就保存了你的狗命。共产党八千多万人都杀了,还会在乎你和你们几个吗?

全世界的华人,全世界的公民们,中共政府已经成为了杀人的政府了,他们为了一党之私,可以随便剥夺无辜的生命,你们不能见死不救!你们不能睁着眼睛不说话。高智晟是我们活着的希望,中国人民不能没有高智晟,让我们在全世界呼吁中国政府快速破案,捉拿杀人凶手,让我们共同来为高律师祝福,让我们向更多的人发出退党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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