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就要我们到西郊街道办事处接受处罚,我说“我有个同学也是你们的同行,能够现场处罚就现场处罚。我们也承认违章了,该多少罚款就罚多少款。我舅舅今天来回骑摩托车跑160多公里的路,必须回屏山因为第二天还要赶集”但是他们不同意,必须要去办公室接受调查。(我晕)同时我们还不知道西郊街道办事处在什么地方,就问了一个叫陈刚的城管.看他是怎么说的:“你不是有同学在城管吗?你问他呀!他应该知道在什么地方呀”!(我更晕)宜宾居然有这样的城管。我感到真的很遗憾!
但是更想不到的是我们苦等到下午近5点,城管才来。我们还认为就罚款,交了可以提车,走进办公室才发现,原来已经有更多摩托车被扣,同时也有卖菜的农村妇女,在街上擦皮鞋的农民,卖小吃的城市下岗职工。可以说当今社会主义社会最地层的老百姓,我在这里都看见了。等城管到齐办公室时只看见被扣车主人手一张暂扣单,理由全部是依据:违反《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我问城管,应该罚多少呢?回答到:“全部200元”。我认为应该开罚款单了吧!(下面才更晕),要按照一般程序来处理。必须立案!!!!先到的就开始做笔录,一字一字的写,全部按照标准来做,这个我无可非议。看着,等着。城管漫不经心的样子做询问,时间就这样一分一分的流走,我舅舅已经要等晕了!心里好急。中途大家哀求城管能够快一点吗?大家等时间。我舅舅求他们的声音也越来越小,越来越颤抖。但是城管还是恶恨恨的说:“不行,我说不行就不行不要搞坏了规矩”。我变的非常气愤,大声的问他们,你们这样做为什么?为什么就不可以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及时、便民的处理好事情。城管盛气凌人的回答,“我们只按照规矩办事情”。终于做好一个询问笔录以后,已经是下午6点了,这个时候第一个车主也没有办法去交200元罚款。城管起身说到,下班,明天再来。我们最后再怎么说好话,请求,哀求,恳求,也没有任何办法,他们无动于衷,只好看见他们“嘭”的一声,关上门离开了办公室。舅舅最后是气得发抖,特别的激动,气愤,就因为这样他没有办法今天回屏山,没有办法回去赶集。
当天晚上舅舅话没有说一句,吃饭也只走了一下形式,一直就想不通,为什么不给他现场处罚,为什么要让他等上一整天,为什么这样苦苦哀求也不能够说动城管。晚上没有睡觉。第二天24日早晨7点不到,就坐5路公共汽车到西郊街道办事处去等候城管的询问笔录。等到他们上班的时候又对他讲要求在早晨11点来,因为他们要巡逻。舅舅好郁闷!没有办法只好回来,我看见他这样心里真的很着急,就马上打了宜宾城管热线0831---8221744问可以投诉这件事情吗?对方告诉我,不行,要去翠屏区打金街大队投诉才可以。于是我们马上坐车过去,到了打金街找到了城管大队,然后把情况真实反映,叙述整个过程,把苦衷告诉他们。最后一位先生(之所以称他为先生,是因为他们很礼貌,客气)给西郊街道的城管打了电话要求尽快处理,我们随后离开了大队。
中午11点我带好录音笔,到达时城管已经开始在给别人办理询问笔录,一切都还是那样,看见摩托车车主带着有苦难言的笑容面对城管接受200元的罚款,罚款依据还是《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最让我看不下去的事情是当时一位脚穿带着黄泥,打着补丁的,解放牌胶鞋农村卖菜妇女,含着眼泪哀求他们退还被扣菜栏,我看见一个不值10元的菜栏和不值5元的蔬菜放在墙角,城管居然要罚她50元。最让我看不过去的是,城管的主任说:“要求这个农村妇女写检讨书,罚款10元”但是,手下的陈刚他们居然不同意。要求必须罚款50元。我见这位农村妇女的眼泪都快出来了,但是城管还是当着看不见。同时街道办事处的女工作人员来到城管办公室,找到门后城管收缴上来的擦皮鞋工具和鞋油,很自然的给自己擦鞋。更有精彩的是打不开的鞋油,还主动要求城管工作人员帮助打开。能够为女仕提供帮助他们动作做的非常快。
又是一个200元,面带笑容地离开去交罚款。应该轮到我们了,接下来的程序还是一样。询问,笔录。在过程中居然还说我不应该把这个事情反映到大队去,有一些小题大做。完成手续已经是到中午下班时间,交罚款只好等下午银行上班,也许是他们罚款是半夜吃桃子---专拣软的捏,只罚款50元。我看见还有等了4天还没有等到询问笔录的摩托车车主。(很多摩托车都是被罚款200元)注:罚款200元是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是无效的。所以被罚款200元的摩托车主可以到宜宾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诉城管。因为摩托车车主都是个人违犯。如果说摩托车车主是经营者,那他们更违法。
下午去停车场拿车,24小时都没有到,城管要求交2天的停车费20元。
舅舅总算放心下来,车到手了,钱也罚了。走的时候说:以前的土匪也没有这样厉害
24小时总计花费:罚款50元+停车费20元+来回公共汽车2.5元=75.5元
耽误赶集一轮(屏山3天一次赶集)利润30元
共计支出:105.5元
200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