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

作者:夜 狼 发表:2005-07-28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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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这标题,生在黑暗新中国,长在卑污红旗下的大陆臣民都知道,这是从共高祖毛泽东衘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一句转化而来的。

是的,老爷我今天要拿刘胡兰来说说中共的一些事情。

这个念头起得有些偶然。不久前的一天,翻看“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6月第一版的第二册九年义务教育三、四年制初级中学语文“自读课本”时,看到了《刘胡兰慷慨就义》一文。这一看,看出了中共搞的一些马粪。

凡在语文课本上读过《刘胡兰》一文的人都记得,课文中称,刘胡兰“牺牲”时的年龄是15周岁。从这本自读课本文章前括号里的注释得知,该文为延安新华广播电台1947年3月的广播稿。可怪的是,广播稿里刘胡兰牺牲时的年龄与一般课文里的却有很大出入,该文称,“上个月12日,有一个17岁的女共产党员刘胡兰,被阎锡山军队杀害了。”

本来,该文所说刘胡兰死时的年龄与课文里有整整两岁之差,就让人感到有猫腻了,其相关的注释则更加让人觉得,这是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其注称:“她1932年出生,牺牲时,周岁15岁,虚岁17岁。”

资料显示,刘胡兰准确的出生日期为1932年10月8日,其迷途入伙的日期为1946年6月,死亡日期为1947年2月12日。也即说,刘胡兰加入中共团伙时,仅有13岁零8个月,被铡刀铡死时,才14岁零4个月零2天,离15周岁,还差着整整8个月时间呢。

众所周知,按习惯算法,将刘胡兰死时的年龄说成15周岁,已经是严重置常识于不顾了,而那篇当年的新闻广播稿竟然将刘胡兰被铡死时的年龄故意报道成17岁,不仅越加荒诞不经,中共的险恶用心和欲盖弥彰的卑污手段也因此更加彰显。而“周岁15岁,虚岁17岁”的注释更加让人愤慨。谁个华夏之人不知道,我等所讲的虚岁,“虚”的也就是在娘肚子里坐胎的那十个月时间。十个月算一岁,已经勉强,让中共这一“虚”,竟然虚出了整整两岁之多。加上那被故意隐去的八个月时间,刘胡兰坐胎的时间为两年零八个月。这样的胎儿,简直就是哪吒般的仙种神胎,这岂止是“生的伟大”,简直就是生的神奇,生的令人瞠目结舌。

司马昭之心,至此已经昭然若揭了:17岁不是十三四岁,我们可以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地让她卷入争权夺利的残酷战争,卷入暴力事件了;可以光明正大、无所顾忌地让她将人送上断头台,也可以让人把她送上断头台了。不仅如此,经过我们如此的“拔苗助长”,如此的精心包装以后,我们甚至还可以将她树立为十几亿人学习的偶像和榜样了。

显而易见,当年的延安新华广播电台和如今的人民教育出版社都意识到了这样一个问题:一个年仅十三四岁,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姑娘,她不仅被拉进了自己的暴力团伙,还因此被自己的敌手铡了头,自己对这位本该背著书包上学,赖在妈妈怀里撒娇的少女的死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是的,中共完全意识到,这就如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一样,教唆犯在这一类案件中,是要负担主要、甚至是全部责任的。所以,我们在编写刘胡兰的故事的时候,一定要采取扬弃的态度,去粗取精、隐恶扬善,以便完全达到我们的目的。

从文字上来看,刘胡兰当年加入中共团伙,后来为中共团伙卖命,以及临死的时候还“从容地躺到铡刀下面,大声地说:死有什么可怕的!要杀就由你们吧,我再活17年,也是这个样子。”这种话、这种情节的真实性,我们不得而知,有一点却可以肯定,那就是,作者欲通过这段文字来拔高他们要树的英雄慷慨就义、死得其所的光辉形象。打一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这就如一个大淫棍说,他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一点强迫手段也没有用,完全是在那个小姑娘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干了伤天害理的事不仅不感到一丝一毫的不安,还振振有词,这就是典型的流氓无赖的嘴脸。

正如已经有人指出的那样,国民党阎锡山部队将一个年仅14岁,受人蛊惑、受人唆使的小姑娘用铡刀铡死,不仅为道义所不容,也违背了国民党政府自己颁布实施了十多年的《中华民国刑法》,其暴行惨无人道、骇人听闻,理当受到天下人最强烈的谴责。但是,探究一下其杀死刘胡兰的直接诱因,多少可以从中找到一点合法的影子。

当年的广播稿不知是否故意讳言,反正,里面没有其它文章里介绍刘胡兰“事迹”的这一段背景文字:1946年12月,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石佩怀,为阎锡山军队派粮派款,递送情报,成为当地一害,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其处死。

众所周知,中华民国作为当时的合法政府,其治下的村长石佩怀为自己的政府做的那些事,一如今日中共政府里的村主任、村支书催缴农业税费、搞计划生育,或向上面汇报情况一样,是拿了俸禄之后在履行自己最起码的职责。可怪的是,在同一片国土上,四九年前的村官履行职责,怎么就成了“反动村长”,怎么就会“成为当地一害”,合当中共手下的“武装人员”(中共今天所有媒体对伊拉克、哈马斯、基地恐怖份子“客观”、“中性”的称呼)未经任何司法程序,就可以“代表祖国”、“代表人民”将其处死,而自己亲人的生命财产被中共的村官、乡官、县官、省官等冤死、巧取豪夺,胡文海、姜世兴等今日之“刘胡兰’就该被中共的公安抓捕、击毙,被中共的法院判处极刑?这是他妈的什么混仗逻辑,这是他妈的什么黑道是非观?

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假如刘胡兰“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而她加入的又是其他党派、组织,尤其是她加入的是中共恨得要死、怕得要命的法轮功,她又以14岁的少女之手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处死了中共的村长,那么,中共一定会像九八年驻南联盟大使馆被炸、洪水泛滥一样,利用好这一求之不得的案例来教育、引导自己的臣民:快来看啊,我们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有人还不相信,看看刘胡兰,一个十三四岁的花季少女,如果不是听信了歪理邪说,不是走火入魔,她怎么会成为少女杀手,犯下如此与自己的年龄不相符合的杀人命案!

中共硬树给自己统治下的少年儿童学习的真假畸形反人性少年英雄可多了,什么小兵张嘎、潘东子、刘文学、小铁锤、草原英雄小姐妹、赖宁等等。中共之险恶用心,不外乎是对处于成长中的少年儿童施行偷心换脑术、阉割术,让他们永远失去独立思考能力,失去是非判断能力,成为“毛主席挥手我前进”,唯党首是瞻,无条件恪守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的冷血动物或行尸走肉,成为思想上的“太监”。中共的确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从四九年前的所谓儿童团,到四九年后的少先队,文革时期的红小兵、红卫兵,再到如今的少先队,其实质都是在培养一个又一个刘胡兰、潘东子似的人为智障者,心肠冷硬如铁的无情无义者。刘胡兰其人其事的有关真相,我们不得而知,但从中共有关的资料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对自己长辈般的村长也下得了毒手的冷面少女杀手,看到了一个眼见自己的六个乡亲被铡,也没有如同龄少女那样被吓哭吓软在地的铁石心肠女共党,看到了一个面对尚有人肉人血沾濡其上的铡刀,竟然还能“从容地躺到铡刀下面”的、将自己的身家性命也视如草芥来作贱的着魔中邪者。

对于尚无是非判断能力的少年儿童,这一招是很管用的。本人少儿时代,就因为看了《红岩》、《小英雄雨来》、《刘胡兰》、《闪闪的红星》等,对毛共顶礼膜拜,十二万分强烈地巴望加入所谓“共青团”、共产党,以与心目中的“大英雄”们在同一个“组织”而感到莫大的荣幸。甚至狂热地幻想着也有江姐、刘胡兰那样的机会,以便证实自己对“革命事业”的向往、对毛共的忠诚。给你树立一个堂而皇之的所谓奋斗目标,煽动起你“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仇恨心理,入伙时发下毒誓等等,中共的教育、引导手法,与法西斯,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训练人肉炸弹的手法,何其相似乃尔!

亏了那本自读课本,其书名居然就叫《欣赏生命》。如果编者的确是想让读者欣赏生命的难得、可贵,那么,《刘胡兰慷慨就义》之类的文章,只能与其初衷南辕北辙。正是认识到了刘胡兰别说女人味,连起码的人味也不具备,甚至动物趋利避害本能也丧失殆尽的“白璧微瑕”,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其形象既远远地落后于时代,更缺乏对青少年的号召力,近年来,中共的一些媒体“与时俱进”地推出了刘胡兰救治伤员,刘胡兰有三次恋爱等极富女人味、人情味的,只有天才知其真伪的“经历”。

如果刘胡兰的课本形象是真实的,那么,她那万分冷酷、极端变态的性格和信仰已决定了,对父母,她不可能是一个孝顺的女儿;对丈夫,她不可能是一个温柔的妻子;对儿女,她不可能是一个耐心的母亲;对同事,她不可能是一个和蔼的共事者。我们甚至不难推测,假如她活到了四九年以后,那么,在三反五反,反右,文革,镇压六四,摧残法轮功时,她都会扮演一个偏执狂般的“大义灭亲”者,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山西水文县刘胡兰纪念馆存焉,中共党魁毛朱邓江等的“题词”存焉。中宣部,团中央将该馆“命名”为所谓“全国百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希特勒当年垂死挣扎时,曾招募大批儿童扛枪上战场;巴勒斯坦激进组织、基地组织天天都在训练大批儿童为自己当人肉炸弹。正如那位设计“人肉炸弹”游戏的美国青年所说的那样,自杀炸弹袭击者只不过是死不足惜的一颗过河卒子。中共之所以要立刘胡兰这道“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忠义牌坊,就是要自己地盘上千千万万个人像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等那样,为它们打江山、坐江山献头颅,当人肉炸弹,塞枪眼。

党魁们的龌龊目的和险恶用心如此暴露无遗,可悲可叹的是,中共治下受到挟制、受到愚弄的教育部门、学校、教师,乃至家长,对此却漠不关心或缺乏清醒认识,他们大多在有意无意、自然不自然之中充当为中共训练走狗、炮灰的凶手。

巴勒斯坦激进组织对血肉横飞的人肉炸弹的亲人称,人肉炸弹的名字成了“永垂不朽的东西”;毛共说成为自己牺牲品的刘胡兰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鲁迅说 得好:即使是诗人,他出生时的第一声啼哭,也和常人无异的,决不会就是一首好诗。刘胡兰当然是父精母血孕育的肉体凡胎,她生的平凡,自不待言。反其生前作为和死时情状,其死的确可悲可叹!

工厂、作坊使用童工都是违法的,中共使用政治童工,并导致其悲惨死亡。不仅如此,毛共登基后,竟残忍地让刘胡兰的二妹刘爱兰在戏剧《刘胡兰》中扮演其姐,刘胡兰的继母胡文秀,在文革中竟被怀疑为出卖刘胡兰的凶手而受到摧残。

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中共,你为何不向苍天忏悔,不向刘胡兰及其亲人谢罪?

2005年7月10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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