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几次“失去”
小学毕业那年的暑假,闲荡到我家附近的一所美术专科学校。有一个儿童暑期美术班正在上素描课,我在窗外看得出神,回家就试着练习,第二天再准时去窗外旁听。时间一久,终于被老师发现,知道我没钱缴学费,就允许我进教室“旁听”,还免费供应炭笔、画纸。老师告诉我,他愿意特别向校方推荐,可以免试入学。我鼓起了最大的勇气,向父亲提出这样的要求。父亲说:“我们家那么穷,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你不是不知道,画家,哪一个不是潦倒贫困的?”
老师很同情我的处境,他说他小时候学画同样遭到父亲反对,逼得他离家出走,偷渡到日本,终于学成归国。老师到我家说服父亲,偏偏父亲是个极端固执的人。他们两人从争辩而争吵,最后是老师败北而去。伤心之余,我决定效法老师离家出走,偷渡日本。从不出门的我,走了三个街口,就茫然地坐在人行道的石阶上发呆。父亲找到了我。回家受到了最严厉的处罚,不得不投降,答应“悔过求新”,答应参加普通初中的入学考试。
这是我第一次“失去”,至今还是记忆犹新。
大学时有一位女同学文静寡言,面目姣好,年轻的我,难免心动。我们每天几乎都有一二小时独处,但都是淡淡的“君子之交”。有一天她邀我去她家温课,发现她家竟然十分豪华。毕业餐聚那天,同学们戏笑着向我们祝福:“向新郎新娘举杯。”她都大方地接纳,似乎认为这是很自然的事。
餐聚后的第三天,突来的机缘,我决定去台湾。满怀离愁,去她家话别。听完了我结结巴巴的述说,她出奇地平静,冷冷问我:留在上海一定不好吗?去台湾一定更好吗?我拙拙地说真希望有她同行。她还是那么平静,说:“你只有一个舱位,我哪能去?再说我凭什么身份跟你去呢?”
离开上海四十年后,我和琼瑶回到上海,在我下榻的饭店欢宴我的老同学们,居然来了二十多位,彼此相见,恍如隔世。琼瑶表示她很希望见到我的“初恋情人”,但她--没有来!并且没有一位同学知道她的下落。
这是我生命中,另一次的“失去”!
离开上海,最使我舍不得的,当然是这个家。母亲把二两黄金密密地缝在我一件外衣的垫肩里,又细心地为我整理行装,含笑地说:“等日子平静了,就可以回来啊。等事业有成了,可以接我们去啊。”当时,我也觉得也许两三年,最多三五年,就可以回来。但没有想到这是永别。这又是一次刻骨铭心的“失去”。
结缘张爱玲
从一九六六年四月,《怨女》在《皇冠》连载而后出版单行本,我们与张爱玲,展开了长达三十年的合作情谊,及至一九九四年六月《对照记》问世,共出版了十六部著作。
六十年前中日战争后期,我在上海读高中,正进入所谓的“吞咽期”,疯狂地吞咽着大量的文学书籍,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从《万象》和《西风》等杂志上读到了许多张爱玲的作品。时光荏苒,辗转流离,我到台湾办起了《皇冠》。一九六五年在香港,我遇到了宋淇先生,他很热心地推荐了好几位香港的作家给我,尤其是张爱玲。那时,张爱玲已旅居美国。
《怨女》很快出版,彼此合作愉快,从此张爱玲的全部作品,都由“皇冠”独家出版。年轻时期的张爱玲和我堂伯平襟亚先生的《万象》杂志结下深厚的文学之缘,而后又和“皇冠”合作,前后五十年,与两个平氏家族的出版事业紧密携手,这样横跨两代的渊源,也许正如她第一本书的书名一样,可说是另一则“传奇” 吧。
虽然有这么长期的合作关系,但我与张爱玲却从未见过面,都是以电话和书信往来。平日去信都是透过她住所附近一家杂货店的传真机转达,但每次都是她去店里购物时才能收到传真;即使收到了传真,她也不见得立刻回信,中间可能相隔二三十天。我想她一定很习惯这种平淡却直接的交往方式,所以彼此才能维持三十年的友谊而不变。根据她小说改编的电影,我都会寄去录像带,但她都“不予置评”。
但有件事,她曾主动寻求我们的协助,我觉得她当时真的动了气。那是一位作家搜集了几篇她早期的旧作,未经她同意即径自出版,为此她写信给我,希望我能代她出面争回公道,必要时,她甚至愿意诉诸法律。幸而经过交涉之后,那家出版社愿意回收那两本书,免除了一场诉讼。虽然淡漠红尘,不问是非,但对自己的作品,张爱玲始终严肃以待。
《中国时报》曾于一九九五年颁赠文学上的“特别成就奖”给张爱玲,她欣然接受,并且特别去拍了一张照片,手持一份印有“金日成昨日逝”头条标题的报纸,幽默地表示这是她的近照。后来,她也决定将这张照片放在《对照记》再版时的最后一页,并补写了一段旁白:
写这本书,在老照相簿里钻研太久,出来透口气。跟大家一起看同一头条新闻,有“天涯共此时”的即刻感。手持报纸倒像绑匪寄给肉票家人的照片,证明他当天还活着。其实这倒也不是拟于不伦,有诗为证。诗曰:人老了大都/是时间的俘虏,/被圈禁禁足。/它待我还好--/当然随时可以撕票。/一笑。
与时间赛跑
台湾早期出版史上最畅销的两本书,都是经由我全力策划、完成的。有趣的是,一本为《中国时报》出版;一本为《联合报》出版。
肯尼迪在一九六一年当选为美国第三十五任总统时,美国新闻处找来一本美国新出版的《肯尼迪传记》,希望由一家颇具声望的文化机构据以翻译后出版。他们选定了《中国时报》。
此书必须在肯尼迪就职典礼前一天出版。全部作业时间,不到二十天,译稿必须先送交美国新闻处审定,这很耗费时日。那时候印刷又是慢速半自动的平板机,手工装钉更是费时。总之,要如期赶出来,几乎是不可能。担任翻译的彭中原先生表示,惟有和“鑫涛合作,才有信心完成”。于是全权委托我们处理。
我把一家小型印刷厂高价承租下来,排字工二十四小时待命,又派专人守候在中原家,每译完一章,立刻送美国新闻处,审定后的稿子再由专人直接送工厂。这一个“不可能任务”,居然还提前两天完成了。
一九六三年六月,我进入《联合报》,主编副刊。那时《联合报》正蒸蒸日上,士气如虹。《中国时报》也正突飞猛进,两报间全方位的竞争,如火如炽。
日本《朝日新闻》百万奖金征文,由三浦陵子的《冰点》荣膺首奖,是日本的一大盛事,也引起国际文坛的瞩目。我当然不会错过这样重要的作品,透过特殊关系,以最快的速度拿到原书,并快速译完了全书。当核稿完成,正待择日连载时,却因驾车不慎,双脚受伤,住进了医院。
我有每天清晨睡醒第一件事就是读报的习惯,在病床上也不例外。发现《中国时报》副刊的预告即将连载《冰点》云云,这一惊非同小可。我估计时报绝对还没有译完全书,这是他们的“罩门”。我撑了拐杖,到报社紧急换版,第二天的副刊上,“闪电推出”《冰点》,整版刊登。
《中国时报》绝非省油的灯,也紧跟着紧急推出,但在进度上已大大落后。于是,他们忽出奇招,腾出另一个版面,两全版刊载。
两报副刊正竞相刊载时,我们已暗中把全书排好了单行本,以印报纸的轮转机印好全书,初版二十万册。在副刊连载九天后,紧急发行,此书一天内抢购一空,并不断再版,其畅销的盛况,是台湾出版史上的空前纪录(四十年后才被《哈利·波特》的中译本打破)。在台湾的报业史上,这是很罕见、很传奇的一段掌故。
电影梦的开端
在我儿童时代,电影是昂贵的奢侈品,看一场电影,可以回味好几年。直到在台湾做公务员,还是没有余钱进电影院。好在植物园有“蚊子电影院”(露天电影,看场电影必然要贡献若干宝贵鲜血给蚊子大队),每周末放一场,即使下雨天,我也必穿上廉价的塑料雨衣去看,雨中欣赏更有诗意。琼瑶后来说:“植物园的露天电影,我也是经常前去。”
时隔十几年后,这两个“电影疯子”相加,居然在中国电影界闯出了一些纪录。
琼瑶把婉君与周家三兄弟感情纠结的故事,写成《追寻》,发表于《联合报》副刊。那个时代,中国电影正值起飞,颇具声望的李行导演看中了《追寻》,有意拍摄为电影。改编的影片更名为《婉君表妹》,放映后叫好又叫座。因为这部影片,使两个电影疯子从单纯的观众立场,走进了另一个境界。
李翰祥挟“梁祝”的盛名,来台成立公司。他认为琼瑶的小说电影感特强,只要把小说分分镜就是剧本。果然,他“重金拍摄”的《几度夕阳红》,盛况空前。根据琼瑶小说改编的电影,有人简称为“琼瑶电影”,任何一位导演或制作人,只要买到了琼瑶的小说,就可以全球“卖埠”,预收定金,顺利开拍。
有一次去电影院看一部“琼瑶小说改拍的电影”,由一位著名的演员“演而优则导”。除了剧中人的人名是小说中的外,剧情完全瞎编乱搞,与原作风马牛不相关。“既然这样,何不自编自导自演?”琼瑶在电影院里气得全身发抖。
再一想,真的,何不自己拍?于是成立了“火鸟影业公司”,两个电影疯子结集了其他一些美术界、电影界的电影疯子,从圈外踏进了电影圈内。
隔行如隔山哪!看电影容易,拍电影可真难。我们拍了两部片子,口碑不坏,卖座却不理想。“火鸟影业公司”成灰烬,未能再生。两年后,因为一个偶然机遇,又成立一家电影公司。经过了以前的经验淬炼,我们有了新的策略。我们把公司命名为“巨星”。第一部拍摄的是《我是一片云》。林青霞、秦汉和秦祥林,当时虽还没有大红大紫,但已如日东升。加上校园美女胡茵梦,阵容十分坚强。主唱主题歌和插曲的凤飞飞,因为她嘹亮清纯的歌声,跃登唱片界的首席。琼瑶常说写小说必先感动自己,才能感动读者。我们拍片的原则,也必求“感人肺腑,赚人热泪”,也许这是“巨星出品”能够一举告捷的最大原因。
为了追求质量,原则上每年只拍一片。既然《我是一片云》如此卖座,以后的出品,都能争取到最好的农历新年档。最好的院线,加上最好的档期,当然形成了最好的循环。我们的电影之路,终于走过坎坷,步上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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