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仁兄,他也欠了我朋友一块钱,当我朋友向他要钱时,他也说没钱。我那位朋友,坚持要他还一块钱;这位仁兄,最后只同意先还五毛钱,我朋友勉强接受了。至今他还欠我朋友五毛钱。
这个故事,给我一个教训,讨债时,要一块可能会得到五毛,要五毛,可能只会得到两毛五。同理可证,在一个专制政权之下,如果人民要求绝对的民主,那么有可能得到渐进式的民主;如果人民要求渐进式的改革,那么有可能得到老牛拖车或毛毛雨式的改革。
前者如苏联,苏联的知识分子,基本上的立场,是彻底否定共产主义的,因此俄罗斯可以在1991年时,开始实行民主。后者如中国,中国的知识分子,基本上的立场,是要求渐进式的民主,即使1989年中国发生大规模的民主运动,至今仍然没有实质的民主,中国人民,只能得到老牛拖车与毛毛雨式的社会改革。
虽然俄罗斯已经实行了民主宪政,但是他们距离现代的民主,还差得甚远。例如,俄罗斯镇压车臣的独立运动、压制人民的言论自由、经常有侵犯人权的行为。至今欧美各国,仍然经常指责俄罗斯的民主,他们认为俄罗斯的民主,仍然不完全。
为什么俄罗斯的民主,走得像老牛拖车一样?非常简单,俄罗斯强调民族主义,即所谓的大俄罗斯沙文主义,类似于中国的大中国沙文主义(或称大汉沙文主义)。然而,民族主义的背后,经常是拥护专制政权与违反人权的意识;这种意识,绝对会拖垮或影响民主宪政的进程,俄罗斯深受其害。
为什么俄罗斯的民主,会比西方许多国家,走得缓慢呢?原因在于,前苏联的知识分子,虽然在意识上,彻底否定共产党;但是却支持民族主义,甚至并不认同于西方式的民主价值与体制,著名的索忍尼辛,就是最好的例子。由于俄罗斯公共知识分子,无法放弃民族主义,而其民主水平,又十分有限,因此俄罗斯的民主,才会有今天诸多不可避免的缺点。
一个国家公共知识分子的信仰与民主水平,绝对会影响这个国家的民主进程。从这个观点分析,我十分担心,中国后共产时代的民主宪政。兹列出我的观点如下:
一、中国公共知识分子,普遍缺乏彻底否定共产党的意识
中国公共知识分子,比较倾向于体制内的改革,即使中共大崩溃之后,中国也可能采行渐进式的民主。这种思想,或许因为中国人,长期受到中国中庸思想的影响,中国人不习惯于采取立场鲜明的对抗意识,喜欢相忍为让与和稀泥的人际方式。
我认为,在民主与人权的立场上,人类绝对不可以有模糊的态度,否则人类绝对无法获得真正的民主与人权价值,最后只会得到假民主的结果,如苏联与台湾式的民主。
如果比较一下,张志新(1930-1975)与林昭(彭令昭,1932-1968)两人,可知他们都是受中共迫害而死的知识分子。然而,他们两人所代表的反共意识与立场,绝然不同。
前者只是反对中共的政策,其本质是拥护共产党,他至死仍然信仰共产主义,例如她临死前,高喊“共产党万岁”。后者属于反对共产党理念,1957年时,她被打成右派,但是她拒不认罪,并且继续批判共产党;1960年,她以“阴谋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罪”被捕;1962年保外就医,同年再次以反革命罪收监,被判刑20年;1968年4月29日,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杀。
中国的民主运动,应该以林昭的“反共理念”为座标,而不是以张志新的“反中共政策”为目标。如果中国公共知识分子,不能够清楚区分其分野,那么未来民主运动的方向,可能无法有效成功。
中国1百年来的民主政治,基本上是属于张志新这种“政策式改革”的方式,并不是“民主理念或民主宪政制度的改革”,例如,保障人权理念、建立三权分立制度、实行军队国家化等。这些方式,都是中国民主运动的误区,不可不慎!
二、中国公共知识分子,普遍接受大中国意识
中国公共知识分子,虽然反对与批判中共,但是在民族主义的召唤之下,经常与中共保持沉默的态度或同一的立场。例如,中国公共知识分子,在面对新疆、西藏、内蒙与台湾独立运动时,基本上与中共保持同样的反对态度。
然而,民族主义经常具有反民主的本质;极端的民族主义,根本就是专制与反民主的代名词。中国人为了保持大一统的国家形态,已经牺牲了一个世纪的民主宪政与人权,如果中国人再看不清楚这个问题,那么中国人永远无法实行民主宪政,也无法获得一个充分保障人权的社会。
人类没有必要,在一个花园里,栽种同一种花;人类应该接受,在一个花园里,可以有不同的花,而且相信,每一种花,都具有其独特性与完美性。这种文化包容的意识,可以创造文化多元的价值;这种文化包容的意识,就是民主与自由的本质。
中国号称拥有56个民族,如果56个民族,都能成立国家,那么中国境内,将有56个国家。试想,56个国家,每一个国家,有不同的语言、文化、音乐、艺术、宗教等,那将是多么辉煌与灿烂的文明?
中国每一个民族或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与语言,如果仔细研究的话,他们的文化,绝不输给汉族文化。我曾经以声韵学,研究中国各地的语言,我发觉中国各地的语言,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与语言特质,任何一种地方的语言,其优美性,绝对不亚于汉语(普通话)。很不幸的,这些地区性的文明,在大汉沙文主义意识下,成为文明的小传统,它们必须匍匐在汉族的文明大传统之下,受尽各种压迫与凌虐的痛苦,甚至接受汉文化,各种丑化与摧残的压力。
事实上,汉文化只是一种文化传统,它并不代表一切,只不过它背后,有专制政权的保护罢了。这个专制政权,以各种文化谎言与暴力,不断地压迫各地区的文明。
从人类回归人性与文明的本质而论,各民族应该将其文明,视为文明的大传统;至于汉文明,属于外来文明,其地位应该属于文明的小传统。人类文明的尊严与立场,岂能容许外来文明或外来政权,反客为主?
在中国大一统与专制文明之下,所有的民族与地区人民,都不能够自己选择区域的政府公职人员,反而必须接受中国中央任命官员。这些官员,来自于外地,它的本质属于外来政权,因为他们存在的目的,在于确认区域的人民,能够忠诚地拥护中央政府,并且将地区性的资源,按时向中央政府纳贡;中央政府为了笼络这些人,只好不断地听任他们贪污腐败或行使各种不合理的特权。这就是中国专制文明,不公不义产生的主要原因。为什么各地的民族与人民,不能够自己成立国家,用自己的方式成立国家?
如果中国各民族与地区,都能够依照民主宪政与人权的原则,成立国家,那么各个国家,一定有不同的伟大气象。例如,辽宁省可能成为类似德国高度工业化的国家;黑龙江省可能成为类似沙乌地阿拉伯国富裕的国家;湖南省可能成为类似新西兰农业发达的国家;四川省可能成为类似芬兰高度科技与富森林水源资源的国家等。
为什么中国人民,不愿意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国家呢?难道虚幻的大国神化,比有尊严、真实幸福与快乐的小国,更有价值吗?
现代的欧洲,就是这个局面,为什么欧洲能,而中国不能?中国人不用担心,多元文化会造成文化的冲突。事实上,多元文化会激发人类文化的创造性,使人类文化产生更多新奇的价值。例如,中国的先秦时代与五四时代,都是在没有大一统专制的压迫下,所产生的文化创造力。中国人希望僵化的大一统国家,还是一个拥有多元价值灿烂的文明?
中国人不用恐惧,国家会四分五裂,应该多认识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的理念;然后以此理念,合理地在不同的地区,建立美丽幸福的国家。当每一个国家,都有类似于欧盟的民主与人权理念时,那么在亚洲地区,便能够建立类似欧盟的亚盟了;或者,中国地区内的各国,有似于美国的民主与人权理念时,那么也可以成立类似于美国的中华联邦。
联邦与联盟制,都具有许多相同的特征。例如,都是建立在民主政治的基础上;地区的领导人(公仆),都是由当地人民所选举出来的,而不是由中央政权任命,如此他们较能热爱当地的人民与土地,也可以避免大规模的贪污腐败与特权横行的弊端;使用同一货币、免签证旅游、使用相同宪法等,这些特征,岂不是与同一国家类似?
未来的中国人,不论是选择亚盟体制,或者是中华联邦,都必须坚持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的理念,否则中国的民主宪政,便没有意义了。唯有建立在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的国家,才能够为人民建立幸福与快乐的社会,人活着才有尊严、价值与意义!
三、中国公共知识分子,普遍缺乏强烈的人权意识
中国公共知识分子,虽然经常批判中共,但是许多人,只是停留在反对中共的体制与政策,并不是从理念的层次,来反对中共各种反人权、反道德、反自然与反宇宙的意识。前者属于反中共制度与器物文明的层次,后者属于反中共理念的层次,两者具有极大的差别。
如果公共知识分子,缺乏强烈的人权意识,那么即使中共崩溃之后,中国实行民主宪政,也不可能成功。真正的民主宪政,是建立在绝对的人权基础之上,例如,尊重人的尊严与价值、保障人民言论自由、尊重人民自决的权利、容许区域性人民独立的权利、保障人民有颠覆政府的权力、保障人民有反政府或散布不利政府的言论、容许人民有推翻政府的权力等。这些人民的权利,在美国的宪法之中,都有明确与合法的地位。
如果中国人,不能接受新疆、西藏、内蒙与台湾的独立,那么就是否定人民自决的权利,也是违反人权的行为,这样的人民,不配拥有民主宪政,因为这些都是反民主与自由的行为,都是任何一个民主国家,不应该犯的错误,否则人民如何能够真正当家作主?
四、中国公共知识分子,普遍缺乏明确的统治者意识
在民主时代,人民是统治者,政府公职人员,只是服务人民的公仆,人民有权利随时批评或推翻他们;此外,法律是人民统治公仆的工具,它是人民所制定的,它具有制约与限制政府公职人员权力的功能。
中国公共知识分子,对于当权者,经常是一种下对上的进谏或讨好态度,彻底违反了民主时代,公共知识分子,应有的人格、尊严与批判立场,令人痛心疾首!
五、中国公共知识分子,普遍缺乏人道谴责的勇气与人道干涉的行动
中国人受到专制文化的压抑,已有2千多年的历史。中国专制政权,经常会用极残忍的手段,来压迫或屠杀知识分子,他们绝对无法容忍,任何危害政权的反对意见。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之下,中国公共知识分子,已经习惯了与专制政权妥协的方式,即使像胡适这样的人,为了维护个人的利益,例如,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职务,也会表现出与专制政权高度妥协与配合的行为。基本上,这种行为,是十分可耻的,也是公共知识分子极坏的榜样。
中国公共知识分子,除了与专制政权妥协之外,还具有其它恶习,例如,明哲保身、见死不救、缺乏同情心、不敢与专制政权对抗等。这些恶习,造成了中国公共知识分子,学会了以沉默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这种行为,基本上是违反公共知识分子的道德良心,也违反一个人做人的道德底线,它是人类一种出卖自我良心的行为。
在不公不义的专制政权之下,如果公共知识分子,不能够承担社会的道德勇气,以人道谴责与人道干涉的行动,来对抗专制政权,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六、以人道爱与正义的立场,建立中国未来的民主宪政
我坚信,未来的中国文明,必须建立在人道爱与正义的基础上。在这个基础上,保障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的价值,如此中国才能真正实行民主宪政,也才能建立具有人文关怀与人间道义的国家。
我希望中国公共知识分子,能够放弃大中国意识,建立鲜明反共立场,信仰民主与人权的理念,如果中国公共知识分子,做不到,那么中国的民主宪政,实在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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