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江案进入美国最高法院

发表:2005-02-2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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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中旬,代表法轮功学员的律师泰瑞-马什(Terri Marsh)博士把起诉江泽民一案的法律辩论文件提交到美国最高法院。辩论文件是针对美国上诉法院去年9月份撤销此案所做出的回应。预计司法部将在3月份做出回应。原告再根据司法部的回应做进一步回应。预计最高法院将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就此案举行听证。

这么多律师起诉同一个人

上诉法院于2004年9月12日撤销了此案。律师泰瑞-马什说,在上诉法院的判决书中,把江泽民当作国家元首,而不是前国家元首。这显然是个错误。所以我们在2005年2月上诉到最高法院。

律师泰瑞-马什认为,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起诉案。在案件上诉到美国各级法院的过程中,打破了沉寂,全世界都知道了江泽民对法轮功所发动的种族灭绝和酷刑。

同时这个诉讼案还掀起了全球起诉江泽民的连锁反应。控告江泽民的诉讼案在世界各地此起彼伏,世界各国的30多名律师一起起诉江泽民。泰瑞-马什说,这么多的律师一起起诉同一个人,这在世界的历史上,在法律史上还没有过先例。

中国产生巨大的冲击

泰瑞-马什说,这个诉讼在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许多在各种部门和机构参与迫害工作的人已经退出,或不再积极参与迫害,或停下来认真地思考他们在干什么。他们知道,总有一天,在中国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会遭到起诉。

泰瑞-马什说,这个诉讼案既符合美国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中国的利益。美国的独立宣言向所有人保证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力,免受酷刑的权力,免受奴役和反人类罪的权力,因此保护全世界各国的人民,包括中国人民的与生具来的权力,这符合美国的利益,尤其是江泽民所犯的罪行已经达到了种族灭绝和酷刑的程度。

中国并不等同于中共

泰瑞-马什说,中国并不等同于中共。许多中国人被中国共产党的洗脑宣传所蒙弊。他们忘记了那个具有强大的精神、文化和道德根源的中国,那里的人民不会纵容文化大革命,天安门屠杀,和对法轮功的镇压。我认为这个诉讼案同真正中国的原则相一致,同样具有强大的精神和道德力量。.

泰瑞-马什是美国华盛顿特区的一名律师。她曾是一名出色的大学教授。1989年天安门六四事件促使泰瑞-马什改学法律,决心帮助那些无辜受中共迫害的人。


以下是大纪元时报记者对泰瑞-马什律师的专访:

记者:泰瑞.马什律师,您好。先请您自我介绍

泰瑞-马什:我叫泰瑞-马什,是美国华盛顿特区的一名律师。在过去的很多年里我一直在大学担任教授,教希腊文学、拉丁文学和古典研究等课程,现在从事法律工作,特别致力于人权法。

记者:泰瑞.马什律师,请介绍一下起诉江泽民的这个法律诉讼案。

泰瑞-马什:在2002年10月份江泽民访问美国时,美国法轮功学员对他提出起诉,我们五次把传票递交给他的保镖。同年12月份,我们收到司法部的回应,以江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作为外交理由要求撤销此案。2003年4月,我们提交了一份长达80页的法庭之友陈述书,基于美国的法律和国际法,提出江泽民作为前国家元首,不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法官无视第二、第四、第五和第九巡回法庭阐述的前国家元首不享有官方行为以外的豁免权,认同了司法部,撤销了此案。地区法院很明显做出了这个错误的决定。所以2004年1月20日,我们把此案提交到上诉法院。上诉法院于2004年9月12日撤销了此案,在判决书中把江当作国家元首,而不是前国家元首。这显然是个错误。所以我们在2005年2月份上诉到最高法院。预计司法部将在3月份做出回应。我们再根据司法部的回应做进一步回应。最高法院将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就此案举行听证。

自从江在美国首次被起诉后,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先后在比利时、西班牙、韩国、台湾等地把江泽民告上法庭。

记者:您为什么决定代理这个诉讼案?

泰瑞-马什:首先,这和我从小所受到的家庭教育熏陶有很大关系。不管谁遭受痛苦,都会令我感到不安。其中的部分原因是由于我是犹太人,我的父母都经历过“大屠杀”时代。我小的时候也读过有关“大屠杀”的书籍,当时我心里想:这个世界怎么能让这一切发生在犹太人身上,如果再有这样的暴行发生在其他人身上,我一定尽我的一切所能帮助制止这种暴行。

当我看到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所受到的残酷迫害,作为律师,我绝对有必要应用我的技能在美国法院把江泽民绳之以法,尽我所能制止在中国的迫害。我决定代理这一案件,使中国的那些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不再遭受恐惧,酷刑,骚扰,审讯,以至失去工作,家庭和生命。

另外一个原因是,我和中国有着特别的联系。1989年,我在德克萨斯州的一所大学里担任教授,教古典文学,希腊文化,拉丁文化和哲学等课程。我非常喜欢教书的职位,能够启发学生的思想让我感觉很满足。可是我同时又收到了纽约大学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当时我一直犹豫不决,是继续担任大学教授还是改做律师。一天我正在家看新闻,电视中出现了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的士兵用坦克和枪弹镇压学生的场面,血淋淋的画面展现在我的眼前,这些年轻的大学生和我的学生们年纪相仿,我震惊了,我意识到我一定要做些什么,在那一刻,我决定去学习法律。

有趣的是,因为中国的天安门事件我去学习法律,今天因为中国镇压法轮功,我的法律学位发挥了作用。

记者:泰瑞﹒玛什律师,您为什么能够在美国法院起诉江泽民?

泰瑞-马什: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已经通过立法,异域侵权索取法案(ALIEN TORT CLAIM ACT)及酷刑受害者保护法案(TORTURE VICTIMS PROTECTION ACT),允许在美国的律师对外国人在海外的种族灭绝罪、酷刑罪和其它反人类罪行提起诉讼。

记者:您为什么决定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这项诉讼?

泰瑞-马什:我觉得我别无选择。绝对有必要向最高法院提出这项诉讼,因为这一诉讼中的问题和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息息相关。令全世界每一个关心人权、每一个想制止在中国和在世界其它地方的酷刑和种族灭绝的人感到忧心。

记者:您在这个案件的辩论中提出的主要论点是什么?

泰瑞-马什:我们在这一案件中提出的主要论点是,中国的前主席江泽民要为他在过去6年里在中国对法轮功所犯下的罪行负责,不具豁免权。他要对此负责,不仅仅因为他所犯的深重罪行。作为前任国家元首,他也要负责。大多数国际和美国的人权律师都知道,前国家元首不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国家元首豁免权是为了保护外交职能。这是我们希望在最高法院陈述的主要论点。

记者:您还要提出其它的问题吗?

泰瑞-马什:是的。实际上有两个问题,第二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有关。前国家元首不享有豁免权。在国家元首离任后,他们将受到平等的待遇。有一个例外,就是前国家元首的官方行为受豁免权保护。但是,不管应用哪一法律理论,不论是国际法、国际法律标准或美国国内法律,官方行为不包括江泽民对法轮功犯下的罪行。官方行为不包括酷刑、种族灭绝和反人类罪行。因此,江要受到公平的审判。他不享有豁免权,他应该在美国的法院为他的罪行负责。

记者:您对提交到最高法院的诉状有信心吗?

泰瑞-马什:为准备上诉材料,我花费了很长的时间,很多的精力。我觉得这是一份高质量的诉状。

我曾经写过很多东西,发表过许多文章,在大学担任教授期间也出过书。在写作的过程中,最好是不断地修改,因为作为作者,你投入越多的努力,对读者来说,就会感到更容易理解,更清晰。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繁琐,当然也很艰难的工程。我不断地修改,重写。我也记不清总共写了多少页纸。但是每一次重新写,读者就更容易看得懂,更容易接收。

当时美国新唐人电视台在华盛顿举办新年晚会,有很多的音乐家和艺术家来庆祝中国的传统文化。我得到一张票,很想去观看晚会。但是我觉得还是应该利用那天晚上再最后重新看一遍整个诉状,确信其中涵盖了我们需要阐述的所有问题。

我整整花费了三个月的时间,付出了很多努力。我觉得诉状的质量很高,并不是因为我的水平很高,而是因为我所付诸的努力。我以前从来没有象这样如此的投入。

记者:在您看来,为什么美国司法部反对这个案件?

泰瑞-马什:在我看来,司法部是在江氏政权和共产党的压力下反对这个案件。共产党和江氏政权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联络各部门的高级官员,向美国政府施加压力,威胁说这个案件必须被驳回。在我看来,在中国没有法规,也就是说,在中国行政和司法是不分开的。在中国没有司法体系。在中国许多案件的判决都是事先定好的。

实际上,在中国,所有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都是事先由中国共产党关起门来秘密决定的。中共又试图干涉美国政府,从而破坏美国最宝贵的财富---独立的司法和法制。想一想美国在对待比如萨达姆.侯赛因和江泽民的区别。我们应该很清楚地看到,有外在的因素在影响美国,它影响了司法部和行政部门的决定。江的罪行和萨达姆.侯赛因的罪行没有什么区别。江泽民不过是中国的合法元首,萨达姆.侯赛因是伊拉克的合法元首。那么这两个人应同等对待。我个人认为,美国自二百年前建国以来,最严重的错误就是试图阻止对江的诉讼。

记者:美国为什么有兴趣听证这一案件?

泰瑞-马什:这是我们在上诉法院特别陈述的论点。可以从两个角度看这个问题。一个是从法律的角度,在仅次于最高法院的美国巡回法庭有许多案件,还有许多国际案件,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江泽民的罪行如此之大,世界各地的所有法院都有义务把江绳之以法。

特别在美国,我们知道独立宣言向所有人保证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力,免受酷刑的权力,免受奴役和反人类罪的权力,这不仅仅是针对美国公民。江在中国对法轮功所犯下的罪行在国际和美国国内法律中都被定为违反了被视为普世接受的准则。这些准则是超越这些法律的,不因一个国家的外交政策,眼下的政治苛求,或是一个政府的需求和期望而定。这些准则奠定了人类文明和公共秩序的基石。这些准则包括Jus Cogens (拉丁语,正义至上),包括禁止奴役,禁止酷刑,禁止群体灭绝。因此保护全世界各国的人民,包括中国人民的与生具来的权力,这符合美国的利益,尤其是罪行已经达到种族灭绝和酷刑的程度。

记者:有中国人有这样的顾虑,如果江被判罪,会给中国人丢脸、有损中国的声誉,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泰瑞-马什:不,我不这样认为。中国并不等同于中共。许多中国人被中国共产党的洗脑宣传所蒙弊。他们忘记了那个具有强大的精神、文化和道德根源的中国,那里的人民不会纵容文化大革命,天安门屠杀,和对法轮功的镇压。我认为这个诉讼案同真正中国的原则相一致,同样具有强大的精神和道德力量。

记者:这个案件对中国有何影响?

泰瑞-马什:我不是中国人,我所知道的情况都是我代理的原告和他们的家人告诉我的。我的理解是,这个诉讼在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许多在各种部门和机构参与迫害工作的人已经退出,或停止积极参与迫害,或停下来更认真地思考他们在干什么。首先,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到美国来,他们将被起诉。他们也知道,总有一天,在中国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不在美国,也会在世界其它地方被起诉。而且我认为,人们更多地在思考他们在做什么,为什么这样对待法轮功,法轮功是什么。或许他们已经意识到法轮是好的,迫害是不对的。

记者:这个针对江泽民的起诉案为什么被称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诉讼案?

泰瑞-马什:提出这个诉讼案,我真的感到很高兴。不管最终的结果怎样,重要的在于过程。在把这个案件提交到美国地区法院,美国第七巡回法庭的上诉法庭、直至最高法院的过程中,我们提出江泽民作为前国家元首,不享有豁免权不同于他所犯下的种族灭绝罪和酷刑罪不属于官方行为,也不应该享有豁免。这是从法律角度讲。

从迫害的角度讲,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打破了陈寂,尽一切所能让全世界都知道了江泽民对法轮功所发动的种族灭绝和酷刑,必须停止。

这个诉讼案当然最大程度地揭露了邪恶。世界各地的法律功学员把这个诉讼案告诉各国的国会,媒体。通过酷刑展和其它的方式让人们了解了这场迫害的邪恶。

同时这个诉讼案还掀起了全球起诉江泽民的连锁反应。世界各国的30多名律师一起起诉江泽民。这么多的律师一起起诉同一个人,这在历史上,在法律史上还没有过先例。甚至在纽轮堡都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我认为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起诉案。目前正义的声音已经传到了世界的各个角落: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有罪,应该被送上审判台。

记者:这是您所代理的唯一一个针对中共官员迫害法轮功起诉案吗?

泰瑞-马什:这不是唯一的一个。2001年,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兼610办公室副头目赵志飞在美国纽约访问时,我在纽约地区法院提出控告。

我还参与起诉北京市长刘淇,还有王旭东和赵致真的起诉案。美国的人权律师针对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递交了许多起诉案。

记者:您赢了几个诉讼案?

泰瑞-马什: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赢了赵志飞和刘淇的案子。我预计赵致真的案子我们也会赢,我希望他会在康涅狄克州受到审判。目前王旭东德案子还在等待判决。

记者: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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