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流通“四步曲”--处理单位非正常支出→主要领导小数额贪污→主要领导大肆侵吞→领导集体合伙贪污。
据新华社日前报导,2000年至今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共初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300余件,发现小金库140余个,涉及资金3000多万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中,63%的贪污案件涉及小金库资金,贿赂案件中42%的行贿款项来自小金库。
案例一:济南市一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自1995年成立后,五六年间共积累资金170余万元,资金的唯一用途,就是用于在承揽工程中进行上下“打点”,检察机关查证,仅直接用于现金和有价证券行贿的小金库资金就达110余万元,涉嫌9名贪官。案例二:山东省旅游展览公司总经理武某自1997年至2000年间,积累起数百万元的小金库。随后,指使会计伪造支出账目,侵吞了460余万元国有资产。案例三:前不久,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反贪局查出一句有行政执法权的监督站设立小金库70余万元
据历下区反贪局官员黄建强披露,从贪污案件看,设立小金库以后运行轨迹:开始用于处理一些单位不好直接下账的非正常开支;随后,就出现小数额的化公为私且数额逐渐加大;仅一把手捞好处难以平衡内部利益关系,接着是领导班子集体私分国有资产。。
“小金库”:亦即“账外账”,根据有关规定: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小金库”:来源主要包括:(一)各项生产经营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出租收入、出售残次品和边角废料收入、处理报废固定资产变价收入、逾期押金收入、销售不动产收入、发售股票申请表售表收入、股票发行费收入等。(二)各项服务和劳务收入。包括加工、维修、运输和代理业务收入、服务业收入、广告收入、出版发行收入、技术转让、技术谘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等。(三)各项价外费用。包括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形式的价外收费。(四)各种集资、摊派、赞助、捐赠等收入。(五)股票、债券等投适找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