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在这残酷镇压的5年中,中共当局把不愿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把抵制酷刑洗脑的法轮功学员作为诊断精神病和“收治”的标准之一,把是否写保证放弃修炼法轮功作为评定治疗效果和出院的标准。院方及医生丧失职业道德,配合当局,助纣为虐,对法轮功学员超剂量的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甚至将有损害精神系统的药物偷偷掺在饭里骗学员吃下,手段极其残忍。
鉴于下述医院在中共江泽民集团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中所充当的协同犯罪角色,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其列为首批重点追查对象进行立案追查:
北京市(11)
北京回龙观医院
张培琰(原医院院长)、何锋(信息科)
北京安定医院
蔡焯基(院长)、杨华渝(教授)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张彤玲(主任医师)
北京军区261医院
潘书文(院长)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王极盛(所长、研究员)、郭念峰(研究员)
北京同仁医院
刘福源(原院长)
北京平谷县精神病医院(平谷区精神病医院)
杨凤林(院长)
北京顺义县精神病疗养院(顺义区精神病疗养院)
李义(原院长)、杨亚东(院长)
北京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周口店精神病医院)
苏仁明(院长、支部书记)
北京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青龙桥医院)
责任人待查
北京市朝阳区大北窑镇大柳树精神病医院
责任人待查
天津市(2)
天津市安定医院
冯志颖(院长)
天津安康医院
陈静(院长)
上海市(4)
上海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
单怀海(副教授、副主任医师)、沈文龙(同济医学院教授)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张明园(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主任委员)陶明毅(门诊部主任)徐一峰(副主任医师)张海音(院长助理、心身科副主任)虞一萍、宋立升
上海市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
瞿正万(精神科副主任医师)、李亚明(门诊部主任)、林霞凤(心理咨询科主任)
上海市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
陈圣祺(院长)、韩鹤松
重庆市(4)
重庆北碚煤矿疗养院精神病科(中国煤矿工人重庆疗养院)
周明荣(院长)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汪波(院长)、丁培恭、陈婷淑(党委书记)
北碚区歇马场精神病院(重庆市北碚区精神病医院)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支路21号023-68212753
徐玉文(院长)
重庆市枇杷坪精神病院(重庆市万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枇杷坪151号 电话:58346502
姚冶(院长)
山东省(23)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陈彦方(主任医师)
山东省济宁市精神病院
成义仁(党委书记、院长)
山东省青岛市精神病医院(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
刘宏(院长)、王冠军(副院长)
山东沂水县人民医院(精神病科)
宋传明(党总支书记)
山东省平度市精神病医院(平度市第六人民医院)
徐增波(院长)、袁学勇(主治医师)、刘姓男医生、金姓女主治医生
山东省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
路英智(院长)
山东烟台心理康复医院
宫玉柱(院长)、李涛(二疗主任)、姜翕球、尉秀峰(三疗主任)、毛继文(五疗主任)、丁元林(六疗主任)、王秀慧(护士长)
潍坊诸城市精神病医院
丁一心(副院长)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潍坊市第三人民医院)(山东省昌乐精神病院)
田光升(院长、书记)、高振忠(主治医师、副院长)
潍坊市潍城区康复医院
刘宝福(院长)
山东省胶州市精神医院(胶州市心理康复医院)
刘炳文(总支书记、院长) 、王玉明(副院长)、孙志军、姜登发(主任)、杨延海(医生)
山东蒙阴县中医院
郭兴保(院长)
临沂市精神病院
王福席(副主任医师、院长)
青岛市崂山区精神病医院(崂山中韩精神病院)
赵以珠(院长)
泰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杨立忠(主治医师)
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枣庄医院东郊专科医院
吴利民、自孝海、邵辉
山东省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医院(胜利油田八分场精神病医院)
责任人待查
山东省临淄区齐陵镇精神治疗中心
责任人待查
山东省寿光市北洛精神病医院
责任人待查
潍坊市民政局下属的康复医院
责任人待查
烟台栖霞市精神病康复中心
责任人待查
山东省莱西市精神病医院
责任人待查
青岛即墨市某精神病院
责任人待查
河南省(14)
河南省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精神病院)
马建中(原院长兼书记,现河南卫生厅厅长)、毛兰芝(原党办主任)、薛永乐(原保卫处长)
河南省精神病院
张玉珍(院长)、贾福军(副院长)、赵晓新、刘彬、尚党生(院领导)
河南省安阳市精神病医院
张宪稳(院长)
河南省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开封市精神卫生中心)
尚跃军(院长兼党委书记)
河南省洛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
朱少欣(副院长)
河南省濮阳市精神病医院
吴则银(院长)
河南省三门峡市康复医院
高网(院长)
河南省尉氏县瑶台精神病防治所
赵长令(院长)
河南省心理咨询中心(西门诊)
贾福军(主任)
河南省信阳市精神病医院
孙正明(领导)、彭海银(副院长)
河南省郑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原郑州市精神病医院)
张长瑞(院长)、于海亭(副院长)
河南省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杨长虹(院长)、陈素梅(党委书记)
河南省许昌市健安医院
责任人待查
河南省许昌市精神病医院
责任人待查
河北省(9)
河北医科大学第五医院(精卫科)
张金廷(院长)
河北省邯郸市精神病医院(邯郸市安康医院)
王燕宝(院长)、王玉彬(联系人)
河北省省二院精神病科(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蔡文清(院长)、袁XX(主治大夫,女)
河北省张家口市沙岭子精神病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沙岭子医院)
白全凯(院长)、王明山(党委书记)
唐山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秦护福(院长)
唐山市精神病医院(河北省唐山市第五医院)
周自贵 (院长)
河北省第六医院(石家庄精神病医院)
崔泽(院长、党委副书记)、栗克清、韩建民、赵林峰(副院长)、王淑玲(党委副书记)
河北黄骅市安定医院(河北黄骅精神病院)
韩志杰(院长)、孙义杰、张德(副院长)
河北大名县精神病医院
张境(院长)、庞少军(联系人)
江苏省(8)
南京脑科医院(原名南京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又名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张颖冬(院长)、王克威(副院长)
南京青龙山精神病院
邢芝青(院长)
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沙惟伟(院长)
南京市祖堂山精神病院
叶安义(院长)、龚荣兰(副院长)
江苏省常州市德安医院(常州市精神病医院)
谢培林(院长)
江苏省徐州精神病院
董继善(院长)、吴丰满(党委书记)、梁军平、王金堂(副院长)
江苏盐城市龙岗精神病院
责任人待查
江苏省靖江市精神病院
责任人待查
辽宁省(10)
抚顺市精神病院
尹学富(院长)、董雅娟、朱启林(书记)、刘东升、金英兰、罗静(心理中心)
辽宁省营口市精神病院(营口市第一专科医院)
韩少杰(副主任医师,院长)、钟涌(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
辽宁省鞍山市康宁医院(鞍山市唐家房精神病医院)
刘会民(院长)
辽宁省凌源精神病院
尔树林(院长)、尹大夫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神经精神病医院
贾英华(院长)、鲁绍峰(院长)
沈阳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张简玲(院长)、谢晓宾(主任医师)
辽宁旅顺215医院(解放军215精神病医院)
孔祥泉(院长)、谈剑峰(政治处主任)
大连市戒毒所(大连市强制戒毒劳教所)
司玉廷(所长)
辽河油田第二职工医院
于开军、李世利
辽宁凌河精神病院
责任人待查
黑龙江省(2)
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
张聪沛(党委书记、副院长)、赵菊丛(第八疗科主任)、卢善成(院长)
黑龙江省佳木斯精神病院
刘肃(院长)
吉林省(6)
吉林省洮南精神病院松原分院
曲院长
吉林舒兰市精神病院
刘主任(洗脑基地)
吉林市精神病院
张庆锁(院长)
吉林省长春市神经精神病医院(长春市凯旋医院)
李吉仲(院长)
吉林四平精神病院
纪力萍(院长)
吉林省辽源某精神病院
责任人待查
广东省(4)
广州白云精神康复医院
周用桓(院长、党支部书记)、周用棣(办公室主任)、张德志(医生)
广州市脑科医院(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广州江村精神病院)
赵振环(院长)、袁伟军(党委书记)、邓河晃(副院长)
广东惠州市精神病院
责任人待查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广东佛山市石湾区澜石镇,电话:0757-3311247,邮编:528041,原佛山专区精神病院)
詹春云(心理专科副主任医师,康宁心理咨询热线)
湖北省(4)
武汉大学亚太医院(原湖北省附一医院)精神病院
黄丛新(院长)、王高华(精神病科主任)、王晓洋(副主任)
孝感市精神病院 (湖北省孝感市康复医院)
汤光宗(院长、党委书记)
湖北省麻城精神病院
责任人待查
湖北武穴市方家岭精神病院
责任人待查
湖南省(3)
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省精神病医院)
李德炎(院长)、郭田生(副院长)、高致胜(司法鉴定科主任)、何伯玲(三病室主任)
湖南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唐江萍(院长)、周甲龙(业务副院长)
湖南株洲某精神病院
责任人待查
四川省(4)
彭州市红十字会精神病防治医院
杨先荣(院长)、廖明芬(院长助理)
黄秀兰、李黎(医士)、孙丽(护士长)、宋英、王玲(音)(护士)、黄金、柳俊、谢禄群(音)
四川温江县万春镇精神病医院
柳宇林(院长)、邓干智(主任)、曾某(副院长,邓干智之妻)
四川遂宁市北门精神病院
责任人待查
成都戒毒所
责任人待查
浙江(2)
浙江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
赵国秋(院长)
浙江省宁波市康宁医院 (宁波市康庄精神病医院住院部, 对外叫宁波康宁医院)
冯永铭(院长)
其它(8)
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林耀平(医务处医生)、罗维武(主任医师)、张仁川(院长)
宁夏灵武精神病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
董芸(住院部主任)、陶志军(护士)、郭承九(原院长)
贵州省凯里市418医院精神科
郭祥(院长)
新疆精神卫生中心(乌鲁木齐第四人民医院)
刘连沛(原院长)、朱元春(院长)、杨在学(党委书记)、宋英(原院长,现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甘肃省武威县精神病医院
责任人待查
广西柳州龙(水替)一家精神病院
广西柳州市龙泉山医院唐海宁院长:(0772)338753
陕西省咸阳市某精神病院
咸阳精神病康复医院彭镇(院长) 0910-3612877
中国中医研究院气功研究室(协助福建各地610办公室做“法轮功”的精神洗脑转化工作)
张洪林(中国中医研究院气功研究室主任、中国宗教学会理事、中国无神论学会理事、中国自然辩证法理事)
“追查国际”会将掌握的证据和事实作为法律依据呈送给国际法庭,对所有上述有关机构及人员寻求法律制裁。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与此同时,对于因受蒙蔽或胁迫而参与舆论迫害的一切人员, 如果证实确已悔过,并主动配合本组织的追查行动, 有立功表现者, 本组织将酌情考虑免于对其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与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国际”旨在帮助和协调全球的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国际)
附件:“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扩大了禁止入境和驱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
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