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讼案司法审查程序顺利进行
据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2004年12月7日至16日,坦桑尼亚首都达累斯萨拉姆(Dar Es Salaam)的高级法院就法轮功学员起诉陈至立的诉讼进行了初步司法审查。法庭最快可能会于下周做出某种裁决。
陈至立1998年到2003年担任中国的教育部长,现为分管文教工作的国务委员。她以中国国务委员的身份于2004年7月19日在坦桑尼亚访问期间,被一群国际人权律师起诉送上当地法庭,被指控在中国教育系统对法轮功实施酷刑和虐杀,被要求对被虐杀的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和无数受到各种迫害的案例负责。她在离开坦桑尼亚之前被法庭传唤,于7月19日被迫在达累斯萨拉姆的坦桑尼亚法院出庭应讯。她成为目前被法轮功学员起诉的第一个被唤入法庭应诉的被告。
控方律师表示:我们要求法律程序能正常进行,我们要求法庭为我们伸张正义,而且要使公众能看到正义得到伸张。我们希望这个案子能成为一个分水岭,对那些还在迫害善良和平的法轮功学员的人产生警醒作用。
2004年8月3日,法官作出了对法轮功学员有利的决定,这为刑事诉讼确认资格的民事诉讼已告结束,等待启动的刑事诉讼得到了绿灯放行。
消息来源透露说,受害法轮功学员提供的大量证据足以证明陈至立受到的指控成立。当事人在最近一次法律审查时提供的证据是可以绝对将陈至立与他被指控的罪名联系起来的,但是呈堂的文件有一次突然不见了,据猜测:很可能被遭到盗窃,这也是在非洲用于拖延和结束案件的手段。2004年12月7日法院重新获得了法庭审查之前的文件,然后根据这些文件进行了法庭审查。
* 坦桑尼亚外交部被指干涉司法独立
据消息来源透露,在法庭审查期间,坦桑尼亚卫报(The Guardian)12月13日刊登了一篇与此起诉案有关的文章,该篇文章报道说坦桑尼亚外交部长否认存在指控陈至立在中国参与酷刑和谋杀的诉讼案。被告否认她与这篇文章有关。
受理陈至立诉讼案的国家坦桑尼亚共和国,地处非洲东部,实行民主国家的司法独立制度。因此坦桑尼亚外交部就该国未决的诉讼案发表公开言论,被指为有违该国司法独立的原则,另据消息人士称,中共在此诉讼案上向坦桑尼亚政府施加了很大的压力,因此,此一控告中共高级官员的案件也成为对坦桑尼亚司法独立的考验。
据法轮功学员称,在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地发生的人权方娴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