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法》于1997年年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形式公布,此时距199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差不多一年,期间就是为了“做好宣传、准备工作”。
无论涉案与否,无论职务高低,所有接受采访的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医院医生都回忆说,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正式实施之后,医院从来没有组织学习过这项法律。看到《献血法》原文发现该法律与每一个医生都有密切的联系,是在2003年10月案发之后。此时距离该法正式实施已有5年之久。
据知情人透露,1998年11月2日自治区卫生厅就给呼和浩特市卫生局下文,贯彻落实《献血法》,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但是直至案发,此文件都没有下发到医院。到底耽搁在县和市哪一级卫生局,至今不知。
“当时这个文件要是给了我们,事故也许就可以避免。”多名医生这样说。
一个小县的“防艾”现实
“2003年1月,清水河县医院才有了第一台检测艾滋病的酶标仪,是省卫生厅下发的。在此之前,我们医院根本没有对艾滋病、丙肝和梅毒进行检测的设备和能力,如何进行检测?”一位“戴罪之身”的医生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说。数位并未涉案的医生证实了这一点。 《献血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献血、用血工作中,负有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
一位清水河县医院领导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被端掉的这一届院领导班子于2000年初上任。他们收到的来自市卫生局第一份事关HIV检测问题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在2003年11月艾滋病案发之后。
他还向记者提供了呼和浩特市2004年第28号文件。文件中列举了呼市卫生局下属共17家医院,只有5家的临床用血情况为合格。此文件是今年2月下发的。文件中还提到,临近的武川县医院也存在自采供应血液,和清水河医院一起被通报批评。更重要的是,在呼和浩特市属医院范围内,仅有两家医院开展了丙肝、HIV和梅毒的检测工作。
“《献血法》公布之后五年,市局下属大部分医院的用血状况都不合格,市局又是怎么监督管理的?”这位院领导说。
在不知法,没有设备,又缺乏上级部门监管的情况下,清水河县医院沿袭的是建国50余年来,在内蒙古等偏远地区一直通行的输血办法--自采供血。具体流程如下:
1.病人送来抢救,或者手术需要送血,临床医生开医嘱决定输血,并开配血交叉单。
2.如果血库有血,就用血库的血,或者使用“其他来源”。这个“其他来源”有两种可能,来自家属或者来自卖血者(医院大部分医生还是习惯称之为“献血员”)。
3.检验科进行配血实验,决定血液是否可以使用。
4.护士采血,向患者输血。
医生和患者家属都向《中国新闻周刊》证实,决定买血之后,具体价格由卖血者和家属自行协商,病患家属把钱直接付给卖血者。
传播艾滋病的姜占生卖血期间,清水河县医院常用的献血员共有5人。检验科按照过去的规定,每年年初对他们体检,体检内容是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和乙肝两对半(没有HIV和丙肝)。假如体检不合格,该献血员就被淘汰,不再使用。
据县医院医生说,他们严格执行了过去的程序,并且经常淘汰献血员。
偏远山区的用血困难
清水河县地广人稀,县城处在山坳之中,只有两条路。县城仅1万余人。全县总人口也不过十几万。
该县从来没有自己的血站。按照规定,血站的血每28天就要进行更换,在此设立血站,成本相对较高。这也是医院一直使用献血员的原因之一。
从2000年6月开始,医院有了自己的血库,每种型号的血常备200cc,按月更换。血液来源是呼和浩特市中心血站。手术需要用血超过200cc,就电话通知呼市中心血站送血。
医院的医生说,因为医院有自己的血库,而且终于和呼市中心血站签订了用血协议,不再使用献血员,姜占山断了生路才走的。
清水河县距离呼和浩特市区约130公里,路况不好。记者乘车走了2个半小时,司机说这是正常的速度。2002年之前,就连这条路也还没修好,两地之间驱车需4个小时,一旦出现堵车,更加难以计算时间。
如果出现紧急情况需要抢救,而且需要大量紧急输血,这130公里也许是致命的。
“从概率上来看,这一天是迟早会出现。如果发生一个交通事故,两人以上同时送医院,而且碰上堵车,血送不过来,我们医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病人死在面前。”一位医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他听说有规定每50平方公里需设定一个血站,但他认为根据目前的经济状况,在内蒙古这样地广人稀的地区并不现实。
到底有多少感染者
自去年清水河县发现艾滋病疫情至今,无论检察院、医院,和此前的媒体报道都认定清水河县共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1人。其中一人已经病重死亡就是第一个被发现的农民陈玉莲。
医院方面更是向《中国新闻周刊》言之凿凿:“除了陈玉莲之外,都是之后我们进行全县排查发现的。”
在呼市传染病医院,记者见到了正在此治疗的6名艾滋病人和3名感染者,另有4人上周刚回家。另有一位感染者尚未发病,现在包头。钦哂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