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底,张友仁等10位农民代表进京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呈送要求罢免唐山市委书记张和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万民折”,却被唐山警方一网打尽。侥幸漏网的张友仁和我一起逃亡20天后被警方抓回,关押在唐山市丰南区中医院。
7月1日警方以张友仁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继续把张友仁关押在医院严密看管。张思之大律师愿为张友仁作辩护律师。7月2日,张友仁托儿子张国栋冒着被拘捕的危险来北京托我把委托书转给张思之律师。8月初,张友仁被关押在医院,病情急剧恶化,随时会有生命危险。26、27日,我和耀杰兄一起,冒着自投罗网的危险而去唐山市丰南区中医院探望。我们趁着夜色渐渐降临的傍晚时分,张友仁可能在院中放风的机会而悄然溜进医院大院。我见到张友仁坐在病房大楼门口的台阶上,两边紧挨着坐着两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张友仁见到我们十分激动,他竟瘦了一大圈,我搂着抚摸他骨瘦如柴的背部。他说,体重减了10多斤。只见他眼底出血,左眼基本失明,右眼视力正在急剧下降。那小伙子盘问我,我说是张友仁的外省亲戚,特意远道而来探望,要求把张友仁接到省城大医院去治疗。他立即用手机报告上级,然后严厉制止我与张友仁谈话,并自称是警察。我迷惑不解地问:“你怎么会是警察呢?你是照顾他的医务人员吧?为什么不许与病人谈话?”他十分蛮横地说:“我是警察,不许谈话。”他对我和张友仁推推搡搡,把我俩拉开,把我赶走。张友仁气得直哆嗦。
10月初,已被关押半年的张友仁被放回家,门外由警察警车昼夜轮班监视。10月21日中午12时,唐山市丰南区胥各庄派出所片警王长春和治安科警察,加上临时工假警察刘国安等6人,突然来到张友仁家,不容分说地把张友仁拖上警车带走了。
当晚7时,胥各庄派出所王副所长一行,又来到张家抓张友仁。其儿子张国栋惊诧地问:“我爸上午刚被你们抓走,怎么又来抓人?”王副所长立即改口索要张友仁的身份证,说是要为张友仁办理住院手续之用。张国栋怀疑地问:“我爸被你们关押在医院那么长时间,从来没要过身份证,怎么现在要身份证了?”王副所长支支吾吾。张国栋后来得知,21日警方是为防止张友仁与北京来的记者接触而把他抓走的。张友仁被带到派出所治安科询问笔录后,警方又把他押进医院,但张友仁逃跑了。由于张友仁是突然被抓走的,身上没带钱,没带控制血糖的药,也没多穿衣服,不可能逃跑。张国栋怀疑,张友仁可能被警方藏起来了。10月22日上午,张国栋又打电话告诉我,今晨,他的妻子李兵上班时被警车一路跟踪。
张友仁左眼的眼底严重出血,已基本失明。
7月6日,张友仁被抓走后,丰南区胥各庄镇派出所刘所长,收缴其子张国栋的手机,还拆走了电话机。次日又来把电话线剪掉了, 至10月25日本文发稿依然如此。见图中央悬挂着的电话线断头。
我对张国栋说:“你爸生性刚烈,真的跑了也是好事,让他逃到他愿意去的地方,总比他上回被警方逼得撞墙自杀好多了!警方要身份证可能是要通缉他,或者是防止他回家拿身份证而出逃。
我安慰张国栋说,你爸带头维权8年来,已被警方关押许多次,出生入死,久经考验。他德高望重,2万移民都会保护他的。当晚11时,几十公里以外玉田县亮甲店镇亮甲店村的刘素娥(张友仁的妻弟媳妇)来电话说,丰南区公安局王副局长一行到她家盘查了好几小时,现刚走。警方向她打听张友仁的去向,并许诺只要知道张友仁的去处,可以每月汇给张友仁一万元生活费。这样看来,张友仁可能真的跑了。
查阅张友仁2004年7月26日的“会诊记录单”,唐山市眼科医院的袁秀芹大夫写道,张友仁“糖尿病史6年,肺结核病史3年,乙肝病史4年,冠心病史4年,脑梗死病史6年,现视物不清4天。”这样的一位危重病人,他跑到哪都是死!
回想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当晚,我和张友仁为躲避唐山警方追捕而逃亡,在北京郊外的一个仓库里睡觉而煤气中毒。当时,我已昏死过去数小时。他中毒不深,醒来后光着身子顽强地爬出房间,爬到公路上躺着,差一点被川流不息的大卡车压着,后被110巡警车发现,叫来120急救车,我俩才被急救车送进医院抢救,死里逃生,继续逃亡。
张友仁──我的生死兄弟,如今你在哪里啊?
你要抗病御寒,还要面对警方通缉,你的生命力和意志力,仍然还是那么顽强吗?
你维权8年,倾家荡产,屡遭警方关押并残酷打击迫害,怎么还要把命送?
你视为护身符的《行政诉讼法》,不仅救不了你,怎么反倒使你备受煎熬?
80年代,我参与起草的民可告官的良法《行政诉讼法》,如今怎么竟成了官整民的恶法?
十六届四中全会要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但是地方党政的执政能力怎么反而更糟糕了?
我热泪盈眶,心如刀绞,万般无奈。
我祈愿:好人自有天保佑,张友仁终将平安无事!
后记,唐山警方在我家已蹲守5天
昨天下午,我出门碰到一位邻居。他告诉我,马路对面的两辆低档旧车,面包车和捷达轿车,还有一辆在行进中,共3辆,都已摘了车牌,是唐山警方的车,还有10来个便衣警察。21日张友仁出逃的当天深夜,他们就进入我家大院,白天黑夜地在我家(住一层)的窗前门口游荡。这几天我进进出出都在他们眼前,他们也在我的视野里却并未使我在意。现我举目望去,大门口果真有一个身穿黑皮夹克的陌生人,见我看他,赶紧闪走了。我去马路对面,果真找到两辆没有牌照的车,但车窗前有进京证。当我走到那辆捷达轿车前,车上的一个身穿咖啡色皮夹克且半秃顶像当官的中年人,神情紧张,假装不看我。我大吃一惊,原来我早就陷入重围。由于我上文介绍他们用的都是清一色黑光□亮的超豪华轿车,这回却换成了不起眼的各种低档旧车;我上文公布其车号,这回却摘了车牌,但那辆捷达轿车来的头一天,尚未摘下的车牌是“冀0-21312”,邻居为我记下的。
邻居说,他们晚上在车上过夜时一直开着发动机取暖。我说,这几天降温至10度以下,用的又是低档旧车,他们每天站马路够辛苦的,我去请他们到我家里来坐吧。邻居极力制止我“引狼入室”。
唐山警方如此诡秘善变,能征善战,屡出奇兵,这支超水平的劲旅,理应成为当下全国公安大练兵中的标杆。可惜他们的矛头直指维权的农民纳税人,直指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指他们的衣食父母,打击的方向错了。他们是非正义的,非法律的,必将再次兵败我家门口。
他们在此蹲守抓捕张友仁,而我前两天却还要张国栋放心,如果张友仁来我家,我当再次和他一起出逃。但愿张友仁老兄千万别来自投罗网。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苟利国家生死矣,岂因祸富避趋之。
完稿于2004年10月25日,[email protected]
待续后文:詹记者在唐山车站被抓被驱逐,10多移民在车站被警方抓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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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分局监视居住决定书
唐丰监字[2004]第003号
犯罪嫌疑人:张友仁,性别,男,年龄,53岁,住址,唐山市丰南区胥各庄镇大王庄村,单位及职业,退休工人。
犯罪嫌疑人张友仁因涉嫌诽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在丰南大王庄村对其监视居住,由胥各庄派出所负责执行,监视居住期限从2004年7月1日起算。
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被监视居住人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分局(公章)
2004年6月30日
注1:《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注2:7月初我在网上谴责丰南区公安分局不应把张友仁关押在医院,而是应该根据其下达的《监视居住决定书》,让张友仁在家中被监视居住。几天后,丰南区公安分局又以同样的日期和文号,开了一张同样的《监视居住决定书》,只是把监视居住的地点改写为在丰南区中医院了。
注3,张友仁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违反了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的规定,警方将予以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