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10-06 19:10:00作者:
申请人如果被移民官认为属于不可入境类,其面临的结果可能会是前功尽弃。根据美国1990年移民修订法和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不可入境类按性质大致可分为5类共45种人。
(一)健康问题
(1)精神异常;
(2)精神病患者;
(3)曾患过精神病者;
(4)人格变态或性变态者;
(5)吸毒或嗜酒成瘾者;
(6)危险的传染病包括:放线菌病、艾滋病、麻风病、角膜结膜炎、阿米巴病、芽生菌病、软下、头皮癣菌病、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血吸虫病、足分支菌病、梅毒、黄癣、沙眼、丝虫病、锥虫病、淋病、结核病、性病肉芽肿、雅司病;
(7)因残疾而无法谋生者(但能证明无须自己谋生者除外);
(8)乞讨者,流浪汉;
(9)未能提供曾接受过防疫接种证明者;
(一)健康问题
(1)精神异常;
(2)精神病患者;
(3)曾患过精神病者;
(4)人格变态或性变态者;
(5)吸毒或嗜酒成瘾者;
(6)危险的传染病包括:放线菌病、艾滋病、麻风病、角膜结膜炎、阿米巴病、芽生菌病、软下、头皮癣菌病、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血吸虫病、足分支菌病、梅毒、黄癣、沙眼、丝虫病、锥虫病、淋病、结核病、性病肉芽肿、雅司病;
(7)因残疾而无法谋生者(但能证明无须自己谋生者除外);
(8)乞讨者,流浪汉;
(9)未能提供曾接受过防疫接种证明者;
(二)违法与犯罪
(10)因道德堕落入狱超过6个月;
(11)任何犯罪超过两次并入狱超过5年者;
(12)一夫多妻者;
(13)卖淫或从事卖淫活动者;
(14)从事不道德的性活动者;
(15)家庭暴力者;
(16)违反防止家庭暴力的保护令者;
(三)违反移民法规
(17)要求提交劳工证但没有劳工证者;
(18)未通过外国医学院毕业生考试在美国行医者;
(19)未取得"外国护理学校毕业生委员?quot;考试证书之外国卫生保健工作人员;
(20)可能成为公众负担者;
(21)被递解出境不超过12个月者;
(22)过去5年内被递解出境者;
(23)非法入境者;
(24)偷渡者;
(25)偷渡非法外国人;
(26)企图以欺骗手段获取签证或进入美国者;
(27)没有移民签证或绿卡而假冒移民者;
(28)其身份和签证不相符合者;
(29)没有有效护照或签证的非移民入境者;
(30)伪称为美国公民者;
(31)伪造证件者;
(32)滥用学生签证者;
(33)非法参加选举者;
(34)为逃避税赋而声明放弃美国国籍的前公民;
(四)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
(35)逃避兵役者;
(36)间谍或破坏政府组织者;
(37)阴谋颠覆美国政府者;
(38)恐怖分子;
(39)危害美国外交关系者;
(40)无政府主义者;
(41)在美国进行非宪或反政府活动者;
(42)参与贩毒活动者;
(五)其他
(43)16岁以上的文盲;
(44)携带属不可入境类人员入境者;
(45)纳粹分子。
其中有些可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