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介绍几个典型国家或地区的投资移民政策:
美国的投资移民
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案 203(B)(5),每年有10,000个名额分配给商业投资移民,即他们可以获得EB-5签证, 但其中的5,000个又是发放给美国移民与国籍部指定投资范围内的投资人,即投资于经济或就业不景气地区的投资人。EB- 5签证包括给投资人和他们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投资额1,000,000美元(约130万加元),投资于高度就业地区;或500,000美元(约65万加元),投资于低就业率地区。这些投资可以是现金,或易于转换的现金等价物,也可以是设备、库存、其它有形资产。这项投入必须是已投入或正在运行的投资,产生盈利,能真正有利于美国经济。若投资于1990年11月 29日以后的“新企业”,则该企业必须盈利,必须提供不少于10人的全职就业机会;或者投资于一家已存在至少两年、在过去12-24个月中损失掉了20%净值的问题企业,使该问题企业保持了至少两年企业原有员工数目。
美国投资移民配合的社会发展战略首先是就业, 能带给本国、尤其是高失业地区就业机会,从而保持国家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英国投资移民
英国的投资移民要求拥有个人净资产100万英镑(约1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中75万英镑必须投资政府债券, 其余25万英镑可以选择自由投资方式, 不允许打工。超过一半的时间在英国居住。英国移民不像加拿大移民那样为新移民直接办理签证 ,类似于新西兰工作签证。申请批准以后申请人可以获得有效期12个月的签证,入境三个月之内需要完成投资义务。12个月以后可以申请3年的签证,投资需要保持在英国,4年以后可以申请永久的居留签证,得到永久居留签证1年以后可以申请入藉。
英国有着悠久的移民历史,美国、加拿大、澳洲等英语国家和其它英联邦国家的移民法充分借鉴了英国移民法的精髓。英国投资移民种类,旨在吸引投资,也为增进内外交往、给本国经济注入新的活力提供机会。
德国的投资移民
德国的投资移民政策对于申请人的要求相当低,只需要投资2.5万欧元(约3.9万加元)注册一个公司,就可申请商业投资移民。
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为此可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创始人。当公司注册完成,公司经理可以动用这笔注册资金作生意或投资,支付办公租金及雇员工资等等。且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己经营公司或者由律师委托进行公司托管服务。当公司运行5年后获得绿卡,8年即可以申请国籍。申请人及其家庭可以纳入德国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计划中,享受免费医疗,退休后享受养老金。由于德国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是免费的,所以申请人全家还可享受免费教育,免费上300多所德国大学,奠定一生良好的基础。
与其他国家的投资移民政策相比,投资德国所需的资金很低,没有特别的语言要求。虽然公司在德国设立但申请人可以以生意的理由不需在德国居住,只要公司确实运作良好就可以。目前德国政府刚刚放开移民政策,它的审批基于一种“经济收益”,各方面较有弹性,相信这种宽松的条件不会持续太久。
新加坡投资移民
新加坡的投资移民须至少150新币(约113万加元)。投资人自行选择项目,将选定项目的报告及有关文件送往新加坡经济发展局提出申请。新加坡经济发展局会发出原则批准信,可获短期三个月的签证。在原则批准后六个月内, 需要把新币一百五十万元存入政府的帐号做按金。 收到按金后,新加坡政府将给予永久居民身份。随后,按资金使用计划,经济发展局会从按金中拨钱给这一投资项目。做假帐和假文件是刑事罪行,需按真实情况要求拨款,这是非常重要的。
当按金全用完,投资移民的投资义务结束。 投资项目必须要维持五年或以上。当符合条件后,可申请成为新加坡公民。
新加坡的投资移民需要申请人为新加坡经济的发展做切实的努力,在充分认同、实施新加坡的经济计划方面作出实质的贡献。因此一个缺乏深思熟虑、只知大把晒钱的人看来难做这个投资移民。
香港的投资移民
香港特区政府2003年10月27日起开始接受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申请,申请者在港投资不少于650万港元(约 108万加元或83万美元),并且规定七年内不可以把资产套现,离开香港。香港投资移民计划适用于外国籍人士、澳门特区居民、中国籍并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无国籍但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文件的人士以及台湾居民。由于内地实施外汇管制,所以新政策现阶段不适用于中国内地人士,但实际上中国内地人士还是跃跃欲试, 通过购买海外身份而曲迳进入香港。
这项计划旨在吸引资本投资者,即有财力在香港作相当投资,但无意亲自经营业务的人士来港。获准投资资产类别有两种,包括房地产和金融资产。房地产指香港的商用、工业或住宅楼宇,包括土地和楼花;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以及投资基金。资本投资者可投资于一种或混合投资于两种获许投资资产类别。投资者提供证明,证明在申请的两年前即拥有不少于650万港币的净资产。在向入境处处长提交申请前的6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处长原则上批准后的6个月内所作的获许投资,均可被计算在计划要求的650万港元的投资内。成功申请者,可带同配偶及未满18岁的受养未婚子女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在通常居港连续7年后,他们可依法申请居留权。
香港拥有稳定的政治环境,并且有尊重人权、自由的传统。加上香港信息发达,资金可以自由进出,币值又稳定,这对追求安稳的有钱人,确实有魅力。此外可看出,参与投资移民的人士大多拥有一定的财富,他们对投资有深刻认识,该类投资者相信自己的投资眼光,经过准确评估才会对香港情有独钟。
澳大利亚的投资移民
它是专门为具有良好的商业管理或投资背景,且拥有一定财富的人士设置的移民类别。投资移民分为两类:一般投资移民和受州担保类投资移民。一般投资移民需要英语雅思成绩达到听、说、读、写4 个 5 分、最少投资 150 万澳元(约135万加元)。受州担保类投资移民不需要英语成绩、最少投资额为 75 万澳元(约67.5万加元)、申请前取得某一州的担保身份。申请人要有真实意图在澳大利亚创业,或将现有的企业扩大到澳大利亚。所创建的企业或所运作的生意须对澳大利亚的经济有利。两种投资移民均需购买澳大利亚政府债券。债券的兑付期为自购买之日起四年或以上,未到期不可提取或转让,但可以获得利息。申请人的投资资金必需为申请人合法拥有,并且是从经营企业或投资中获得。投资者短期签证(162/165), 如条件较低则可获得洲或联邦政府担保;永久签证都可以获得洲或联邦政府担保。
澳大利亚投资移民实际上是技能、企业家背景再加投资的类别,投资并不是申请成功的最关键,因为它要确保此类移民的引入对澳大利亚总体经济、社会和多种族文化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比起大多数国家来澳大利亚投资移民申请确有难度。
新西兰投资移民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是至少投资100万新西兰元((约76万加元)),投资可以是银行定期存款方式, 要两年以上经商经历, 雅思考试成绩听、说、读、写均是5分以上。投资资金可以是主申请人个人资产,也可以是主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共有的资产。如果是主申请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资产,则主申请人所有的部份可以认作投资资金。申请批准后的大约一年内,视移民官批准信给出的时间而定,申请人需以新西兰元的形式将资金转入新西兰。投资资金可以用于主动投资,比如生意投资;也可以只将资金存在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投资资金必须在新西兰境内两年,投资人不能将它用于个人消费 (如购置房产或者游艇),但投资收益,如银行利息可以任意支配。
新西兰投资移民类别有计分表,分别列出年龄、 投资资金、 商业经验的分数,现在移民分数线是12分。申请批准后给申请人签发一年有效的多程工作签证,以便申请人安排来新西兰投资,同时申请人的配偶可获得一年有效的访问签证,申请人的二十岁以下的子女可获得一年有效的学生签证,投资到位后全家可以获得有条件的居留签证,投资在新西兰两年之后,全家可以获得永久居留签证。
新西兰投资移民亦诸多因素考虑上才能成立,并且落地与获得永久居留签证是分步骤进行,使得申请人难以有灵活的时间安排和资金调度,语言要求更令某些投资人望而生畏。
南非投资移民
南非被定义为“过渡经济国家”(Economy In Transition),介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南非的投资移民法的实施,给移民申请人提供了更多选择。如对中国人有利的条件是南非拥有一个第三世界的市场,适合中国产品和技术的输入,个人奋斗创业机会多;可以向其他国家延伸,发展空间广阔,。
南非投资移民相对容易,它不需语言测试,不需要投入大笔的资金,无强制性在南非银行的存款要求,暂无申办人拥有资金数量的底线规定,不审查资金来源。无学历、技术和年龄的限制;一人取得签证,配偶、子女均可取得签证(子女21岁以下者)。程序简单,基本上是常规的签证文件;可以选择在境外申办,也可赴南非后申办。在南非境内申办,批准周期较短。一般在30个工作日之内。可先办理考察签证,获准入境后,在当地办理工作签证。获得 “永久居留”后,在南非累计居住时间满5年时,可取的南非国籍(英联邦成员国),免坐移民监。移民第三国或子女留学(如欧、美、加、澳、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