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工人,你付出了劳动却可能得不到任何报酬;身为土里刨食的老农,你的耕地可能被村干部悄悄出卖,你承包的山林可能被无理褫夺;身为市民,你的房屋可能被强行拆迁,一家数口从此流落街头;身为守法公民,你的儿子可能被公安刑讯致死,你的女儿可能被干部或警察奸污;你小心翼翼做人,没准儿哪天突然飞来横祸,从此身陷囹圄……一句话:身为当代中国人,你的权利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遭到肆无忌惮的侵犯。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应对呢?
在一个正常社会里,一位正常人首先想到的自然是诉诸法律。然而在当代中国,法律制定虽然已经进入了“规模化生产”的阶段,可惜数不胜数的法律法规不过是孟州牢城营里的“杀威棒” ,运用之妙仅存乎“管营老爷”一心:打你100“杀威棒”,那是本老爷执法如山,你怨恨不得;不打你,那是本老爷格外开恩,你必须叩头谢恩,最好再拿些银两来;本老爷看你是个有用之人,你就是想挨打也不成。各级党政要员便是大权在握的“管营老爷”。他们权倾一方,称孤道寡,通过政法委控制着一切司法机关,从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曾任过美国首席大法官的约翰·马歇尔说:“那种与法律的权力相区别的司法的权力,是根本不存在的。法院只是法律的工具,毫无自己的意志可言。”但在中国的司法人员眼里,法律却是他们向上献媚、向下勒索的工具。明知对方无罪,只要“老爷”发了话,他们判你没商量;明知对方有罪,只要被告后台硬或是有银子,光天化日之下他们也敢拱着腰把罪犯送出门。河南的法官判处吕净一徒刑时,坦率地告诉吕:“老吕,我们也知道你没有罪,但领导……”更有甚者,有的司法机关已经堕落成了“国营绑票公司”。你因一万元的问题被他们追查,常常再花10万元才有可能听到一句人话。一位朋友被反贪局俘去,老婆奔波了一年,上下打点花了 10几万,才讨来一句实话:“他没有问题,不过暂时还不能放。” 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的司法人员白日为警,晚上为匪,变“警匪一家”为“警匪一身”;白天他是刑警队长、公安局长,晚上他是黑社会的老大。商人运金锭过境,他们扣下私分;女孩子向他们报案,遭到他们明目张胆的奸污;行人无意间挡了他们的路,他们拔枪就杀;他们打死了人就扔进河里,说人家是投河自杀……。
面对这样的司法机关,穷百姓即使有天大的理,怎能指望他们为自己伸张正义?我的一位朋友向省法院申诉,送了两万元,等了一年多,法官竟然连卷都还没有看,原来嫌他送的钱少,而且还不主动。海南老教师蒙上焯被人诬陷为强奸犯,申诉了29年,诬陷者主动到法院为他辩白也没有感动法院,70岁的他仍在一笔一画地誊写着申诉材料。原海南地委组织部长林桃森于1986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等待了漫长的18年才获平反,而此时他已含恨去世8年;令人瞠目的是,原审的主审法官居然还有脸接受记者的采访,恬不知耻地说他当时就知道是冤案。
“法律不如法规大,法规不如红头文件大,红头文件不如乌纱帽大”,这是中国法制建设的悲剧,也是至今为止仍颠扑不破的“真理”。正因为如此,朴实憨厚的中国百姓们总爱把沉冤得雪的希望寄托在“清官”身上。长期以来,上访成了中国社会的一大特色。成千上万的人们风尘仆仆、餐风饮露,长年累月跋涉在白山黑水、滚滚黄尘之中。从县乡到中央,那一级政府门前都坐着上访群众,那一级信访机关的院子里都人满为患。在首善之区的北京,居然还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上访村”。人们在包袱里背着上访信、血衣、乃至儿子的头颅,手里拿着大信封。他们痴痴呆呆地盼望着能遇到一位清官、一位当代的“黑包公”,浑然不知官员早已经不再拆阅群众来信。
据我所知,群众寄给党政要员的信一般是原封不动地转给信访部门,其中的绝大部分再转回原地、原单位,甚至是原被告。一位省政法委的信访处长私下告诉我,他任信访处长10几年来,从来没见省政法委书记拆阅过群众来信。
你对着猪诉苦,猪听不懂就静静地睡觉;你对着牛诉苦,牛听不懂就默默地“倒嚼”;你对着狗诉苦,狗听不懂会对你摇摇尾巴。但是,你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党政官员,他不仅不听你诉苦还可能赏你一顿老拳。从前殴打上访人员的事件,一般发生在县乡一级,当场打得你皮开肉绽算是轻的,更多的情况是把领头人关入牢房;自己挨打坐牢不说,往往还要连累妻子儿女以及年迈的父母。看过《中国农民调查》《岳村政治》的人对此都会留下深刻的印象。
生活在如此恶劣的坏境里,“上访村”里依然熙熙攘攘,真是可悲可叹;然而对于那些痴迷上访的人们来说,他们实在也没有更好的出路。他们深深懂得,没有“青天大老爷”的说话,他们的问题永远没有解决的希望,中国的很多问题不就是这么解决的么?所以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他们也要舍上命来争取。但他们并不明白,真要“上达天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具有百年不遇的偶然性。总理偶然走到了你的面前,握了握你的手。但这种概率仅有13亿分之一,比中宝马彩票奖都难。第二,你腰缠万贯,有条件买通为你牵线搭桥的中间人。但这对于“上访村”里的人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那些真有万贯家财的人们,受骗的概率也比成功的概率大数万倍。第三,感动了一位有血性的记者,由他把你的冤情公布于众,或是通过内参反映上去。但这样的记者虽然越来越多,毕竟仍是凤毛麟角;多数人不是乖觉柔顺的猫咪,便是贪财好色的恶棍。我认识几位大牌记者,他们请客就到,送礼就要,谈到实质问题便顾左右而言他;没有金元宝,休想请动他们。那位在国内正当红的“反腐记者”我也接触过,给我的印象是:舍不得花钱别求他。对那些认钱不认理的记者们来说,当他们写反腐文章时,是否为自己的不贞而感到羞愧或尴尬?我想他们不会,因为他们的灵魂已被腐蚀。
哈耶克说:“对某些基本权利从法律上做出的保障,只是宪政对个人自由所提供的一部分保障措施,而且这些措施为反对从立法上侵犯自由的做法所能提供的保障,也不可能大于宪法本身所能提供的保障。一如我们所见,它们所能防阻的只是那些草率的且不明智的即时性立法行动,然而却无力防阻最高立法者经由审慎思考而对权利进行的侵犯,能够抵抗这种现象的唯一保障,就是公共舆论明确意识到这类危险的存在并对之保有高度的警省。”既然“公共舆论”也已经被有效控制,那么维护公民权利的唯一办法就只剩下一条:依靠自己的组织。但建国后农民协会已经销声匿迹,工会虽然始终存在着,却不过是卧在主人脚下的宠物犬,连卧上沙发的权利都没有,还常常被主人一脚踢到门边,怎能指望它对自己的主人吠叫?几十年来,他们对工人的疾苦总是麻木不仁,工人也早就弃他们如敝屐。
既然每一条寻找真理的路上都布满了荆棘,很多绝望的中国人只好做出另一种选择,就是自杀。由在家里自杀发展到在大街自杀,由在大街自杀发展到在政府机关门前自杀,由在本地自杀又发展到上天安门自杀;同时,个体的自杀正在向着群体的自杀发展,动辄几十人坐在楼顶扬言自杀。新华网北京2003年11月19日报道说,当代中国每两分钟就有一人自杀。──这是一个多么悲怆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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