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燕为什么如此值钱?

作者:冉金菊 发表:2004-08-03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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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的神秘女商人赵燕,2004年7月21日在美国被正在缉毒的安全警察洛德斯毒打,中国政府和中国媒体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关心。我的弟弟冉金华被中国警察活活打死,夏家骏老人把全套材料转给中国共产党公安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安部却反咬一口,说是“杭州市信访局曾多次向冉金菊讲清处理意见,但上访人不愿意接受,导致问题至今无法解决”。赵燕和冉金华同样是中国公民,中国政府为什么就表现出截然不同的两张面孔呢?!

一、我弟弟被杭州警察活活打死

我叫冉金菊,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他砂乡冉家村人。我的弟弟冉金华,又名冉金国,土家族,1978年生人,是家中的独子。1996年10月 29日,冉金华与比他大4岁的同乡殷哲席,由湖南家乡结伴到杭州打工,10月30晚上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公安分局望江派出所干警当成窃贼抓捕,至10月 31日上午10点钟被活活打死,至今既见不到尸体也见不到骨灰,称得上是我们土家族的“孙志刚”,却比孙志刚死得更加悲惨。与我弟弟一同被捕的殷哲席,虽然没有被警察打死,却被以所谓的“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1999年4月25日,正在狱中服刑的殷哲席为冉金华之死写了一篇亲笔“证言”,其中有这样的介绍:“我的解释仍然无济于事。他们仍然边打边骂说:‘他妈的,不老实,打死你。’这时一个人拿着电击棍击打我赤裸的上身,由于我受不了电击的刺激,就大声地叫喊,这人随手从桌上拿了一块擦布,好象是一块擦桌子的破毛巾,塞进我的嘴里,然后用电击我的胸口,又用手扯我的胸毛,我受不了,双脚跳起来,身子往左右偏,这个人看到我双脚跳,就将我的裤子脱下,将我的双脚绊起来,又用电击打。另外有人用软棒打我的腿部,拿电击棍的那人边打边说: ‘你跳呀,跳呀。’然后边扯我胸毛边哈哈大笑。后又对拿软棍那人说了几句话,我听不懂说什么,然后拿电击棍这人就将我的短裤脱下到膝盖部,然后用电击棍击我的男性器官,击了两次,当他还准备再击时,有个人说话了,说什么我听不懂,但我相信是这人的良心发现,他对着电击我的人摇摇头,这样,拿电棍这人就没有电击我了,并把我短裤拉上来。这时我几乎已昏死过去,无力再动,只是感觉到头上的伤口在流血,流到了我的脸上。这时我听到冉金华悲伤的说话声:‘我又没有做什么坏事,你们为什么要打我?’接着就是‘哎哟哎哟……’的悲呼声。”

关于我弟弟冉金华的惨案,北京金律师事务所付德欢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从冉金华的死亡事实看中国的人权保护现状》中写道:

“1、执法者对涉嫌犯罪的人主观归罪。涉案单位望江派出所没有履行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职责,造成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后果,履行职责不当,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见附件三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一些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淡薄,执法中不能切实地保护好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生命权,致使冤案悲剧的发生。

2、程序不公正。案发后,尸体检验、尸体的处理、骨灰的安放等事项,均末通知死者家属,末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死者家属的知情权,也侵犯了少数民族对尸体、骨灰的安置处分权,使死者家属亲人无法寄托哀思。同时也剥夺了死者家属的重新鉴定申请权。(冉金华是土家族)

3、受害人及家属受到财产、精神双重损害.死者家属三次委托湖南、浙江、北京三地的律师法律帮助,数十次上访区、市、省、京各级公安、检察、人大、纪检、信访等部门,进行申诉、控告,请求严惩凶手,赔偿损失,至今没有结果。已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打击。”

我和妹妹冉金玉两个人,本来是读不到法律书、看不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的半文盲。8年来为了找寻弟弟冉金华和上访告状,我们先后请过湖南、浙江和北京的三家律师事务所。近年来我一边申诉上访一边在北京天安门和北京永定门火车站附近靠捡拾垃圾为生,不仅在朋友的帮助下偶尔到网吧上网,而且认识了湖南籍的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常务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夏家骏老人,我自己从此也变成了半个法律专家和半个新闻评论员。现在我只想把我弟弟冉金华被中国警察活活打死的惨案,与最近几天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各大媒体大肆妙作“美国土安全部执法人员殴打中国公民赵燕女士事件”,相互进行一个比较。

二、赵燕为什么如此值钱?

据赵燕本人介绍,她是被美国警察当成贩毒嫌疑人抓捕的,“警察先是拿胡椒水喷我的眼睛,然后就揪我的头发。我下意识地蹲下,他就开始用皮鞋踢我。这时又来了三四个警察,他们同时都用脚踢我。他们把我踢倒后,再把我的手背过去用手铐铐上,推进一个小房间。当时我真觉得实在受不了了,要死了。我的鼻子被踢出了血,眼睛很痛,什么也看不见,内衣也被人家解开了。我的英文不好,可是也尽量说明我的游客身分,要求他们找中文翻译,可是没人理我。……后来,一名女警察看我实在可怜,就用水帮我洗眼睛,连脖子上都是胡椒水,连续冲洗后才稍有缓解。”“他们狠命地打我、踢我,我的手机、相机全被摔坏了。我不断告诉他们,我的手包里有护照、签证和机票,这时其中一人看了护照,才发现是‘一场误会’。后来看情况实在严重,他们才把医生叫来,把我送到医院。”

同样是“一场误会”,我的弟弟冉金华在中国境内却没有遇到觉得他“实在可怜”的好警察,而是在派出所里被本国警察活活打死了。我的同乡殷哲席在遭受毒打之后,反而被判处重刑。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九日电:“二十九日下午,外交部长李肇星收到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就中国公民赵燕在美被殴事的来信。鲍威尔在信中表示,在获悉有关赵燕受到美国边境执法官员不公正待遇的报告后,他深感不安。根据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这名官员已被停职,并因重罪行凶而被拘押。美国政府将根据美国法律彻底调查此次事件。”

新华网华盛顿7月29日电:“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里奇日前打电话给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临时代办兰立俊,就美国土安全部执法人员殴打中国公民赵燕女士事件向中国政府和人民深表歉意。里奇说,国土安全部执法人员殴打赵燕是一种完全不能接受和令人遗憾的行为,美方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已拘押了肇事者,并对其以‘重罪行凶’予以起诉。”

今天(2004年8月1日),我在网吧里看到一张图片新闻,下面写着“赵燕在美国的律师里根(左)、孙澜涛先生(右)表示,赵燕至少应当获500万美元以上的赔偿。”我自己手里也保存有一张字据,抄录如下:

“我是冉金华的姐姐名叫冉金菊,96年为弟弟冉金华死亡原因一事,曾上访杭州市有关部门,杭州市检察院99年作了书面答复:控告望江派出所干警涉嫌刑讯逼供致冉金华死亡一案,无犯罪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同时市公安局根据市检察院不立案通知书,也作了书面答复,不服。现本人同意政府给予协调,同意接受一次性给予人民币8万元整,保证终止上访。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自治州龙山县他砂乡冉家村冉金菊、冉金玉。2001年9月。”

这份字据是由杭州市政府信访办公室的蒋志标亲笔代写的,杭州市政府最初只答应赔偿2万元,是夏家骏老人亲自给当时的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写信介绍情况,赔偿标准才逐步上涨到8万元。我以和家里人商量为借口拿走了这份字据。后来考虑到我弟弟冉金华一条人命只值人民币8万元,而且杭州方面连寻找骨灰和公开道歉都做不到,我和妹妹只好拒绝接受。

与在美国挨打的中国公民赵燕相比,同样是中国公民,我的弟弟冉金华在中国人自己的领土上,被中国警察活活打死,时间已经过去整整8年,为什么没有一个肇事者被予以起诉!!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为什么从来不对含冤而死的中国公民公开道歉!!冉金华被中国警察活活打死,为什么中国政府只肯赔偿人民币8万元,而赵燕被美国警察打伤,偏偏就可以“获500万美元以上的赔偿”?!究竟是中国更有人权还是美国更有人权,难道还需要中央电视台一再狡辩吗?!

人死不能复生,我并不是非要让打死我弟弟的中国警察站出来偿命,更不是说美国警察应该毒打中国公民赵燕。我要问的是:“第一次来美国洽谈生意就遇到这种事的赵燕说:‘我做生意去过那么多国家,只有美国最野蛮!’”“中美商会会长邓龙说,他对美国这个标榜最尊重人权的国家发生这样的事件感到震惊。”说出这些话的赵燕和邓龙,可以不知道我弟弟冉金华被中国警察活活打死的事情,难道他们不知道中国发生过孙志刚案、黄静案和吕海翔案吗?!这些中国人的脸皮为什么就这么厚,他们为什么就这么不要脸呢?!难道中国人非要被美国人打了才可以讲人权,难道中国人只有到了美国才值钱吗?!

2004年8月1日于北京

---《观察》(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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