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提出进行反法轮功宣传的相关人员应该为在中国发生的群体灭绝和酷刑负责,为针对居住在美国的法轮功学员的仇恨犯罪负责。这是法轮功成员首次在海外起诉中国媒体官员。
7月15日,原告向美国联邦驻康州纽黑文市联邦检察官对被告提出了刑事诉讼,要求联邦检察官对被告所犯的一系列反人类罪采取刑事调查和刑事审判。
赵致真何许人也
赵致真,男,1943年10月生,河南荥阳人。原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兼武汉电视台台长,总编辑,高级记者。1967年武汉大学中文系毕业。1985年调入武汉电视台任副台长。赵致真不仅是《科技之光》的组织者、策划者,还是一位撰稿人。武汉电视台的《科技之光》在1995年受邀加盟中央电视台。 2003年底至2004年初退休,但仍担任《科技之光》节目的制片人、负责科技之光网站。
赵致真算是中国颇有名气的“文化名流”,他制作的《科技之光》节目一度成为中央电视台唯一的科普节目,赵本人也翻译、写作一些作品。 赵致真沦为文化痞子,还是在江泽民上台之后,他竭力靠近权贵,出卖一个知识份子的良心,被视为中国当代著名的“文化痞子”和“文化商人”。
据“追查国际”的调查显示,赵致真是2000年成立的“中国反x教协会”的理事之一,而“中国反x教协会”是以民间 组织之名专门向社会发布和解释中国当局镇压法轮功的理由,向当局建议镇压的措施,制造“揭批”理论,并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种活动,有的地方反x教协会 直接挂靠于专职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
拍摄诬蔑影片,制造仇恨,为镇压提供借口
在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之初,中国知识界抵触很大,当时中央和地方的文化界和媒体都不愿率先表态,一些媒体暗中抵制,中宣部一直拿不出让江“满 意”的攻击法轮功的片子,因所有列举法轮功危害社会的“实例”都需伪造,任务推来退去,最后赵致真“临危受命”,组织班底, 于1999年6月,在其亲自策划指挥下,武汉电视台《科技之光》节目赴长春拍摄了 专题片《李洪志其人其事》(以下简称“赵片”)。这部片子成为血腥镇压的前奏曲,成为元凶江泽民镇压之初手中的杀手。
此片被泽民用来说服中共其它领导人同意镇压法轮功。不久后的大开杀戒,也是用这部片子先给各级公安洗脑;在1999年7月22日,即正式镇压的第三天通过 中央电视台向全国反复播出。“赵片”被复制成上亿个拷贝,发往中国的每一个领域,每一个单位,每一 个角落。它不但是镇压初期的唯一诬蔑法轮功电视片,且这五年来都一直是对全中国人民洗脑的主要宣传之一。此片在劳教所等处被用来强迫洗脑并作为酷刑 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依据,警察看此片而加深对法轮功的仇恨从而加剧迫害。
江当时下令中国所有电视台都需按“政治任务”完成这部片子的播放,但在武汉电视台内 部遭到员工的蔑视。据悉,当时武汉电视台为是否播放这部片子内部争议极大,鉴于内容与事实明显出入太大,伪造痕迹太明显,内部一度决定停播。后被北京强令执行播出任务,此部内容完全是伪造的所谓电视纪录片,率先在武汉电视台播出,后在中国各地强行播出。赵本人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非常不光彩的角色。
《赵片》作为镇压的决策参考
据于光远透露,中央取缔“法轮功”的文件是7月19日下发的。此前,中央开会酝酿、研究时,会上就播放了《赵片》。
《武汉电视台》《科技之光》节目中心自己声称,在反击法轮功的斗争中,(武汉电视台)科技部和北京记者站为中央决策提供了重要材料,也为后来反击法轮功提供了大量的文字和电视资料。
《赵片》是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宣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法轮功学员被彻底剥夺了发言权的情况下,对误导民众仇视法轮功起了极坏的影响。
1999年7月23日开始,《新华社》《中新社》大量报道海内外华人通过观看《赵片》如何改变了原来对“法轮功”的正面认识。
《解放军报》的一篇文章以1999年7月以后电视反复播放《赵片》为例来说明广播电视等媒体传递信息迅速,讲求时效性,在时间上具有不可逆性,所以借以进行思想教育必须把握时机。
《赵片》还在部队等播出。长时间的反复播放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 ,致使政府官员,警察和民众对法轮功产生敌视和仇恨,对这场群体灭绝运动的启动、加剧和蔓延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赵片》作为监狱劳教所的洗脑材料
中国大陆官方媒体的报道和曾被关押在劳教所强制洗脑的法轮功学员的证词都表明《赵片》是劳教所监狱里常用的主要洗脑材料。洗脑(中国官方的说法是“转化”)被认为是这次镇压法轮功中最重要的精神和肉体灭绝的手段。
原告的证词
原告之一的来自北京的法轮功学员陈刚说, 1999年7月20日开始,当地派出所警察开始逼迫他放弃炼法轮功。22日下午,全国范围内铺天盖地播放赵片。
“在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只要打开电视,就会看到赵片;拿起任何一份报纸,都是和此片内容一样的文章。这些连篇累牍的歪曲宣传,使社会上大批不了解法轮功的人对 法轮功产生了仇恨和误解,尽管我以亲身经历澄清事实,一些邻居和同事还重复那些电视上散布的谎言,甚至开始谩骂。” “无论在哪里,所有的警察、政府官员都在说着赵片上的这些东西”
“赵片”对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施暴者起到良心麻醉的作用,给他们提供一种可以当作“借口”的“合理性、合 法性或正义性”的解释,让他们觉得他们是在打击“邪教”,在做一件“正确”的事。很多警察在和法轮功接触之后,都不再毒打或折磨法轮功,因为他们看到了法 轮功信徒都是很好的人。而在这之前的恶行,就不能不算一部分在“赵片”的帐上。
赵片是最原始的宣传仇恨法轮功的影片,也是强迫洗脑的主要“教材”。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同意并重复此片的内容及观点,否则就会遭受残酷的精神折磨和肉体酷刑。
“赵片”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并在中央电视台的反覆播出显然在全国造成了一种声势。很多人对法轮功的了解当时仅仅局限在法轮功是一种祛病健身的气功,但是“赵片”在民众心中煽动起“人人得而诛之”的仇恨。
《赵片》出笼经过是一个蓄意的阴谋
赵致真以作“科普” 片而出名。这部“赵片”却不是“科普”,是一部未经任何证实、未经任何调查、经不起任何检验,却以“科学”工作者以现场采访所谓的“见证人”,加上无数的移花 接木的手法编造出构陷法轮功创始人的一部“经典记录”片。
“赵片”把中共70多年来最经典、最无耻、也是最奏效的政治整人术娴熟地用上了,那就是搞垮一个人首先是不择一切手段进行人身攻击,用最粗鄙的想象编造迎合人的阴暗心理的妖魔化故事,这样的煽动就最能挑起仇恨、最能勾起妒忌,从而打倒什么人就顺理成章了。这是中国特色最有效的栽赃法,屡试不爽。“赵片”看准的就是这一点,要打击对 方首先编造出故事用仇恨把不明真象的人们煽动起来。
原告陈刚指出,“其实这部片子是重演长春的宋炳辰、赵洁民等人所炮制的谎言,大量事实早已证明其内容根本就是歪曲和诽谤,1994年底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就已经调查澄清了。当时法轮功学员去向相关领导部门澄清事实,领导们吃惊得说:原来法轮功这么好。此时赵片再次别有用心的抛出这些谎言,为镇压法轮功制造藉口。”
编造谎言,移花接木
著名专栏作家章天亮指出, “赵片”涉及的失实部分非常之多,仅举一例。
“赵片”称李洪志先生宣传世界末日,而实际上李先生1998年 在法兰克福的演讲中就提到“还有一些专门讲什么世界末日的这种宗教,专门讲这些东西。这都百分之百的是邪教,在制造社会动乱,对社会不负责任,所以不难区 分这些邪教。”(见《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他怎么可能一边说宣传世界末日的是邪教,一方面自己又去这么讲呢?
李洪志先生1999年2月在洛杉矶演讲的时候曾经明确表示过去预言家讲的1999年会有大劫难,但是实际上这个劫难是不存在 的。这段演讲录像的原版大陆的很多法轮功学员都看过。而“赵片”恰好剪接掉了一个“不”字。做电视剪接的都知道,要想剪一个片子出来都要把被剪接的 部分前后几秒的时间(Time Code)看好,否则根本就无法剪接。在看前后几秒的过程中,制片人百分之百的清楚,李洪志先生的上下文是什么,也决不会在理解上产生歧义。更何况剪掉一 个“不”字是一个精确操作,不是故意的,怎么可能只剪掉一个字,而且是这么关键的一个字。
利用媒体煽动仇恨与虐杀酷刑同罪
赵致真曾是大陆著名的文化人,在中国科普电视上颇有成就。本来一个知识分子最要讲德行和尊严。赵却替江泽民当御用文痞,利用媒体煽动仇恨,不惜造谣,伤天害理,祸害民众,导致后来全国范围内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虐杀。
法轮功学员起诉赵致真一案的重大意义在于:这是首件除了官员方执行人员外,幕后的媒体宣传相关人员也要为虐杀与酷刑负责的案子。
国际社会首次认定利用媒体煽动仇恨应与实行种族灭绝者同等论罪始于去年12月3日,位于坦桑尼亚阿鲁沙的联合国“卢旺达战争罪刑事法庭”,对1994年在 卢旺达大屠杀中利用媒体煽动暴力的三名被告进行了审判。卢旺达前政府新闻官员、卢“千丘广播电视”(RTLM)的负责人纳西马纳和报刊总编辑纳泽被判无期 徒刑;卢外交部原高级顾问、RTLM电台主要创办人巴拉亚维萨被判35年徒刑。三人的罪名都是“大屠杀,策划实施大屠杀,政治煽动和直接参与大屠杀”
著名作家曹长青先生指出,近 年中美之间人员交流日益扩大,中国很多高官到美国旅游访问,法轮功学员的这种追究行动,等于告诉那些参与迫害中国人、手上有血的责任者,他们在中国胡作非为、涂炭生灵 之后,不可能还可以自由自在地来到美国等西方国家,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正如这项起诉案的原告律师莱宁(Joshua Lanning)所说,“这是让那些选择用暴力镇压信仰的中国官员 知道,他们并不能因为自己可以掌控国家法律,就可以避免责任。”
天网恢恢,法轮功学员的行动证实,参与罪恶行为的凶手并不能最终逃脱审判,道义无处不在,那些屈死者、受冤者、被辱者,必将有被还之公道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