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龄、知识和阅历的增长,对岳飞的愚忠思想渐渐不以为然,但也明白那是时代局限使然,且古时君代表国,君即是国,忠君与报国往往是一致的。然而,近几年来,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听多了诸如"牺牲个人利益、维护国家利益、舍小家顾大家"之类宣言口号,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种种丑恶、悲惨、黑暗的现实图景,我的困惑加深了,闻到了一股别有用心的猫腻,觉得有必要对"国家"、"爱国主义"之类宏大辉煌的话语进行认真的梳理和深入的反思。
什么是国家?马列主义给国家的定义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暴力组织。恩格斯就说过:"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不仅古代国家和封建国家是剥削奴隶和农奴的机关,"现代的代议制的国家"也"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工具"(《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所有崇奉马列教的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x-----共产x都是赞同工具论的。毛泽东在中国共产x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就说过:"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我们相信工具论。政府是什么东西呢?国家是什么东西呢?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外一个阶级的机关,是个机器,是个工具。我们的政府是什么呢?是压迫反革命的工具。反革命的政府是什么呢?是压迫革命的工具。总之,都是一种工具,这是马克思主义者的看法。x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政府也是工具,x的中央委员会、x的领导机关,也是x的工具,都是阶级斗争的工具"。
然而,国家仅仅是一种暴力工具吗。这也太缺乏领土、人民、主权的内涵,太缺乏人性的因素了!爱国,是要去爱一架冷冰冻的暴力机器吗?
先来分析一下这个国字。外面的口,象征土地、地域,记得《二十二条军规》中有个老头就说过,国家不过是四周用界线围着的一块土地。里面的口,象征人口、人民,戈字象征军队、警察等保卫土地和人民的暴力工具,也象征主权。土地、人民和主权三者统一在一起,就组成了一种特殊的共同体-----国,她涵盖了土地、民族、文化、人民、主权等概念,因此通常人们喻之为母亲。
我赞同亚里士多德的见解。他在《政治学》中的宣言"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已经蕴含了国家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他眼里,国家是一个组织精良的社团,在社团的本质上它和其他社团没有差异,而论其规模则应涵盖其他社每一个社团都以一种善为目标,那么国家则更应追求最高的善。
据英国伦敦大学政治学教授、民族主义研究权威埃里-凯杜里介绍,依照欧州18世纪流行的启蒙时代的哲学观点,国家是一种个人的集合体,这些人生活在一起,以便更好地保护他们自身的幸福,统治者的职责是,使用可以被理性决定的手段,为他们版图内的居民带来最大的幸福而实行统治。这就是将人们联合在一起,并规定统治者和国民的权利和职责的社会契约。这也是"开明专制主义"的正统学说。基于这一观点,国家的凝聚力和国民对它的忠诚,取决于国家保证个人福祉的能力(见埃里-凯杜里《民族主义》)。
在中国,战国时期荀况就认为,国家权力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适应民众需要,为解决民众之间争夺物质生活资料而产生的。唐代柳宗元也认同这一思想,在他笔下,国家权力是这样产生的:"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这种以为国家政权的职能在于缓和社会矛盾、组织社会生产与文化活动的看法,比起马列教把国家单纯看作阶级压迫的暴力机器来,更进步更富有人性。
现代国家更是奉行主权在民的原则,正如《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所述: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既使实行立宪君主制的国家,其宪法一般既有君主制的规定,又有主权在民的规定,基本不再有主权在君的政体。从宪政主义的国家理性来看,国家只能是这样一种有效的政治实体:它是有限的,受到公民权力强有力制约的国家的权力体系,这些权力体系的合理性是由法律或宪法所规定,其正当性,由个人权利的价值、道德权利的价值以及宗教使 命的价值支撑。
社会秩序、国家安全本身都不是目的,国家本身不是目标。它应该扮演一个有效的管理者的角色,把人的解放和权利的保障作为根本目的,以保障个人的自由和公民的权利而获得合法性。
爱国主义是崇高伟大的的,但要先搞清楚,爱的是谁的国?它会不会暗中被黑恶势力或野心家们所"劫持"?要警惕希特勒、东条英机们把爱国主义偷换成国家至上的法西斯主义,更要警惕本拉登、萨达姆们把爱国主义演绎成残害平民生命、威胁世界和平的恐怖主义。
国家话剧院新近上演的话剧--《萨勒姆的女巫》,是美国当代著名剧作家阿瑟.米勒根据北美殖民时代的"逐巫案"于1 953年创作的:300多年前,美国马萨诸塞州,迷信和愚昧笼罩在萨勒姆小镇上空。"以上帝的名义"成了实行恐怖政治的最好借口,任何胆敢对这场荒诞的审判提出异议的居民,都将面临被打成是"反对上帝"的魔鬼的危险。时至今日,不仍有少数国家以国家的名义,实行恐怖政治吗?
陈独秀说得好:"要问我们应当不应当爱国,先要问国家是什么。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国家者,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者也。不此之务,其国也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盖保民之国家,爱之宜也;残民之国家,爱之也何居?"。
爱国不是无条件的!一个不爱自己人民的国家是不值得人民来爱的。"我们爱国家,国家爱我们吗?"这个问题,应该每一个公民都有权理直气壮的提出的!况且,爱国家不等于爱某个政x某届政府!
记得有位叫百姓点灯的网友说过(大意):国家政权就是我花钱养着一批人,为我服务的,就是我花钱雇你为我办事的,是任何一个纳税人的奴仆。我花钱养着你,你服务不好,让我过穷日子,还把我的钱放入你自己的腰包,甚至还践踏我的人权,我凭什么要爱你?国家利益是大伙的利益,不仅仅是某x的利益,不能成为侵犯个人利益的借口,也不能为此牺牲个人利益。"没有国家,哪有小家",这不对,国家只是手段,小家才是终极目的,国家是为小家服务的,国家是小家纳税养着的,应该说"没有小家,哪有国家"。
我爱国,爱这片浸透了祖辈和先烈热汗热血的土地,爱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人民和风光,爱我遥远的故乡,故乡的父老乡亲一草一木;我爱国,爱祖国几千年的历史、和文明,爱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诗书画艺术,爱历朝历代数不胜数的英雄豪杰奇人异士,爱仓颉所造的字,爱文字演绎的刀光剑影喜怒哀乐,爱仪狄所酿的酒,爱酒中浸泡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爱"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富有特色的饮食,爱祖国历史和现实中一切进步、美好、光明的事物…。
但是我不爱腐败的官、腐朽的体制、腐烂的意识形态,不爱特权强势集团和既得利益集团,不爱落后、专制、反动的种种,不爱把国家当作暴力工具的大盗、屠夫、恶棍、疯子野心家和独裁者!当他们以国家的名义压迫人民、谋求私利、玩弄法律、维护特权、大搞阴谋诡计之时,当他们打着"国家"的旗号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之时,人民应行使国家主人的权利,有责任和义务站起来批评、监督、揭露、痛斥他们,从根本上维护国家利益!
其次,我爱国,但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反对极端的排外思想,讨厌自设禁区画地为牢。不论古今中外,一切科技、政治、文化、思想、理论,一切人类文明的成果和结晶,只要有利民社会发展、国家振兴、人民福祉,都可以采取拿来主义,大度能容,兼收并蓄,为我所用。
同时,我爱国,但反对爱国主义宣传的庸俗化口号化虚伪化,反对做爱国秀。盲目反美反民主反潮流不是爱国,维护专制体制、拥护一x独大、大搞思想一统更不是爱国,恰恰相反,这是行为举措乃是对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害,对人民事业的彻底背叛,乃严重的误国、祸国、叛国行为!
"没有哪一次政治犯下的罪恶不是以国家理由为借口来企图证明其为正当的。国家理由被统治者当作他们发泄私愤、放逐无辜的借口,当作他们侵占他人财产、践踏人间正义以及扩大他们权势的借口"(法-路易斯-博洛尔)。一个不爱国民甚至肆意压迫人民、镇压异议的国家,一个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国家,一个官民严重对立、朝野互相仇视、谎言大行其道、特权为所欲为的国家,必定是被骗子恶棍们劫持的国家!一个国家不能保障人权,或者国家本身就成了人权侵犯者,这个国家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如此之国,有不如无。
五四至今又几代人过去了,执政x依然奉马列为国教,把国家看作是阶级统治的暴力机器,宪法上"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句子依然是一句空话和谎话,绝大多数中国人民依然过着有家无国、有人无权的日子!忆往思来,真令人生发今夕何夕之感!
想起五四民主精神,想起胡适之语重心长的教导:"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救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国家是由一个一个的小民、一个一个的小家组成的,国家利益也就是全体小民小家的利益组合。爱国,从争每一个个人的权利、自由和人格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