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响很大。
然而,读这些作品时,留意到一个特点,那就是作品中的腐败分子基本都是副职,副市长,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等等,而一把手党委书记,尤其是省委书记和市委书记,似乎是从来都不会腐败的。而且,往往在查案遇到阻力无法再查下去时,一定要党委一把手亲自拍板,这案子才能最后水落石出,反腐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看这样的作品,人们不禁要问,如果省委一把手也腐败了,又该如何?那省里的反腐还搞得下去吗?
其实,省委书记腐败的案例如今已经发生好几起了,我们知道的就有陈希同案,刘方仁案,程维高案等等,相信盖子尚未揭开的案子还有不知凡几。或许文学作品中的那种“不会腐败的省委书记”现象反映了如下两种社会现实:
第一,党大于法。在中国,党委领导一切,自然也包括法制,反腐当然也要在党委的领导之下,党委让反,就能反,党委不让反,自然就反不了。文艺作品中腐败分子最高只到省委副书记,也反映了作家的一种顾忌,那就是省委书记是一个省的党组织的一面旗帜,如果作品中的省委书记也腐败了,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个省的党的旗帜倒了,省的党委垮了乱了,甚至让人联想到这个省的整个党组织都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这样的写法,极容易触犯禁忌,是以再大胆的作家都只敢把腐败分子最高写到省委副书记。
第二,是中国社会中一种根深蒂固的人治观念,这样的文艺作品亦未能脱出人治观念,还在让人们期待清官的出现。作品中,省委书记往往起最关键的作用,案情查不下去的时候,往往是书记去开会或是住院治病的时候,只要书记一回来或是一出院,则反腐势如破竹,一切难题迎刃而解,当然,前提是书记自己不会腐败。
不错,中国社会的确需要不会腐败的省委书记,但我们更需要的却是真正健全的法制,那种即使中共中央总书记犯了案也要坚决一查到底的法制。希望今后能慢慢看到越来越多的从这方面着墨的文艺作品。
二00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