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对平安保险公司及其董事长马明哲情况略知一二的一名高级管理干部,我认为,前一篇文章应改名为“国资大盗马明哲”更为妥贴!
作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的董事长马明哲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资产100多亿元人民币,并正在将这个大型国有金融企业改变为他个人控股的公司,这在业内及平安公司高、中层中,已是公开的秘密了。
据我所知,以此向有关部门举报的材料,多如雪片,但都如同石沉大海;斗胆揭露事实的媒体,不下20多家,但不是被平安以巨资广告费买断版面,就是接到“有关部门”的“压稿通知”。一些有影响的。有背景的主流媒体甚至戏称:“要发财,先发一篇平安批评稿,财源滚滚来!”
这种“新闻寻租”方式,在发表过揭露马明哲侵吞国资和迫害复旦博士生胡坤文章的媒体那里,已是一条经典经验。
媒体如此,自有缘由。但是我们的“三个代表”呢?在对待这个国资大盗马明哲究竟是什么态度?
据说,去年让其当选“全国政协委员”的主要目的就是怕万一基层有哪个不会看风水的“包大人”,血气方刚将这位大盗“拿了”,一进“双规”地点,全招供了,这可要“牵”出一大串!有了“全国政协委员”的头衔,“拿人”可得走走“大人们”的程序了!
于是使人联想到这位大盗的高明之处----贪污、侵吞国资也要象“三个代表”的政治路线一样:坚持集体领导。
据平安公司已离职的高级财务人员透露:马明哲就是为“集体贪吞”而专门在公司里成立了个所谓的职工股公司----“新豪时”公司。这个名义上是职工股,实际上就是平安公司几个国有股东代表及其它党政要人的个人股公司!请平安的高级干部站出来说,有几个人在“新豪时”里拿到过分红?但“新豪时”的花名册里却全是我们的名字!
因此,关注平安国资大盗的腐败大案,不仅要盯着他的个人股东“江南实业”公司,更要盯着为他提供庇护的“官人”们的个人股东公司----“新豪时”公司!
我觉得有个跟贴写得很好:“国有资产不去保,为民工讨工钱就是作秀!”这里我还要加上一句:“就是欺骗!”
(2004年1月28日于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