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有毗邻的香港媒体关注,南边广州的《南方都市报》因率先揭发非典型肺炎卷土重来而领“黄牌”一事,广为外界知晓。鲜为人知的是北边沈阳的《沈阳今报》在相同时间也领了“黄牌”,为的是穷追不舍“宝马撞人案”。
自 2003年末,中国大陆和境外媒体都一直在猛追有关哈尔滨“宝马撞人案”的这条新闻。这些媒体中最出锋头的当属《沈阳今报》和北京的《新京报》。前者不但派出数名记者前往哈尔滨,而且从1月4日到1月13日,一连10天,推出重磅报导,揭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新浪网转载该报有关报导后,点击量一路飙升。网民在该新闻后面的跟帖竟然创下了中国跟帖之最──近20万人之众。不过这几天,该报的上上下下很难高兴起来了,因为该报不但被辽宁省委宣传部“黄牌警告”,而且至本文发稿时,该报薛老总的检查书还没“过关”。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宝马肇事案”梗概为:2003年10月 16日上午10时26分许,黑龙江农民代义权驾驶农用四轮车在哈尔滨抚顺街,与被告人苏秀文停靠在路边的宝马吉普车相剐。苏秀文下车辱骂并殴打代义权,后被围观群众劝开。苏遂上车,突然宝马车向前冲出,将站在该车前方的被害人刘忠霞(代义权之妻)当场撞死,另有12名围观群众丁某、蔡某等人被撞成轻伤和重伤。事故发生后不久,突然很反常的赶到了不少武警来“保护现场”。公安机关虽然于当日在现场将苏秀文“抓捕”,但随后就将苏秀文送进医院“看病”。当时,许多老百姓为此都认为,该女子就是故意撞的人,不过她在当地很有来头,甚至有人说她是黑龙江某高级官员的亲属。为此,还引得众多黑龙江省高级官员跳出来声明自己和宝马车车主“毫无关系”云云,这些官员的举动又一次开了中国大陆官场先例。
2003年12月20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众多伤者竟无一人出庭作证,被告人苏秀文犯交通肇事罪,被轻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代义权因为和对方达成和解,而得款近10万元,所以他一家人皆服判,不过新闻媒体倒是“不服”。正当哈尔滨媒体准备大做特做的时候,省里指示“不准报道”,于是黑龙江的所有媒体全部变成了哑巴。
但黑省的禁令管不了外省,很多有正义感的记者编辑遂通过各种渠道,将这个“大新闻”捅到了网上。先是辽宁省人民政府的东北网将该新闻发了出来,随后在中国大陆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舆论大战,甚至还有数家媒体各为其主的在版面和网路上打起了“口水仗”。2003年12月30日,在黑龙江省委书记宋法棠主持下,省委常委会议对此案进行了研究,确定由政法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复查。并且要求在2004年1月10日前能拿出最新调查结果。但时到今日,还是没能拿出结果,由此可见宝马案的扑朔迷离、错综复杂。
使这案更显复杂的是,令人信服的结果还没能拿出,黑龙江省的禁令倒迅速跨越省界,令通全国,《沈阳今报》终于栽倒。
《沈阳今报》属于2003年新办或改版的报纸,可以说是“初生之犊不畏虎”。这份沈阳市委机关报《沈阳日报》的子报自从2003年年初创刊以来,一直没有在当地能杀出一条血路。不过该报因为常常剑走偏锋,而敢于在各级宣传部部门的“封口令”下达后,打一些擦边球。比如“辽宁海城千名学生牛奶中毒”事件、“沈阳慕马大案”、“鞍山烟花厂大爆炸”等等,该报皆没有按照宣传部的“通稿”去做新闻。如此一来,该报在全国倒是小有名气,不过因为其他新闻质量未能相应地跟上,在沈阳当地的销数还是排位在多家媒体的后面。
沈阳媒体同行对《沈阳今报》的遭遇颇有微词,甚至有人幸灾乐祸。辽宁一位媒体中人表示:“该报的大小领导们都是敢于标新立异的人,在做新闻方面也是一样。不过,这种做法简直就是急功好利、不问后果,因为一张报纸如果受到省委宣传部的三次黄牌警告,那么这张报纸的刊号就要被取消……”
但是很多听闻其事的读者还是表示,他们对中共当局的新闻管制表示强烈不满,因为人民的知情权,总是需要有良心的媒体和新闻人来保护。
据悉自从1月14日,《沈阳今报》受到黄牌警告后,该报的新闻内容一下子变得中规中矩。该报社总编辑和分管的副总,一直在写那已经交了两次还没有过关的检讨书。该报社的记者编辑的士气更是直线下降。另外该报自己的网站和新浪网上关于“宝马撞人案”的新闻全部被有关部门关闭。
另一因“宝马案”而出锋头的《新京报》也是2003年新办或改版的报纸,属南方报系。《新京报》因为偏向宝马车车主说话,当然不会因而受到黄牌警告,但该报总编辑程益中却没空幸灾乐祸。程出身《南方都市报》,因而也牵扯入广东省对《南方都市报》发出的黄牌中。正是逃得了初一逃不了十五,中国大陆报人不好当。
为此一老报人痛心疾首地表示:“中国大陆的新闻,何时才能真正的自由?!”
亚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