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老插(2003-12-24 11:20:01。0)
李新安说:当我无辜被“两规”、被“刑拘”的日子里;当我在办案点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当我发现纪检办案人员暗中密谋,企图将我整死从楼上给摔出去,然后再说我“畏罪自杀”的时候;当打着执纪幌子的那些人在明知我没有偷税问题,却责成公安机关将我“刑拘”,强令检察机关对我实施逮捕的时候……当这一切在法制下本不该发生的事情,都已经确确实实发生了的时候,我一次次发出疑问: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
纪检是反腐败的第一道防线。然而在1998年7月,时任江苏盐城市商业银行建军支行行长的李新安因举报了盐城市商业银行16亿元特大金融腐败犯罪案件,竟惨遭报复陷害。这些替腐败分子出面,对他打击报复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些本应以“伸张正义、铲除腐败、保护举报、维护党纪国法”的纪检部门!
1998年,国际金融风波席卷东南亚,在中国也是一触即发!就在此时,开业两年不到的盐城市商业银行,在行长顾干与陈寿康等人里应外合之下,损失资金已达16亿元,占当时全部资产的90%左右,柜面支付极度困难,挤兑风险随时都能发生。
市政协委员李新安,于1998年7月在向当地纪检部门一再反映无效的情况下,以《警惕,盐城有颗金融炸弹》为题向中央作了反映,当时的国务院朱总理作出批示。12月8日,人行总行和江苏省人行派出调查组来盐城,使这颗金融炸弹得以控制。
然而,调查组撤离后,已暴露出来的问题并未得到应有追究,举报人李新安却在此后不久,被市纪委编造罪名,受到了长达175天的“两规”及“刑拘”。
“两规”期间,纪委副书记王世华、常委蔡南琳指使办案人员对李新安采用50多天的车轮战,逼其双眼盯大电灯泡,坐“老虎凳”,罚双手举报纸,跪竹杆、地板,打嘴巴(往往一打就是几百个)、抽鞭子(用塑料皮裹着粗铜心电线,没头没脑地抽)。办案人员杨金春还采用指供、诱供的手段,逼着李新安承认行贿这个压根就没有的事实。
与此同时,他们还几乎查遍了建军信用社所有干部职工,有过业务往来的信贷单位也几乎一个不漏的成了审查对象,很多厂长、经理、财务科长被关进了纪委的办案点,有的被关押5次之多,有的连续9天9夜不准睡觉。
尽管这样还是没能找出李新安的分文问题,至此本应放人。可在1999年7月的一天,办案人员吴高林对李新安说:“领导今天说了,你这种人不能放,如把你放出去,就等于放虎归山!不知有多少人就得被关进来!我们与你的斗争,已发展成你死我活的敌我斗争!领导交代我们,现在对你的政策是有问题要办,没有问题也要办,总之必须把你给办掉!我们也是混饭吃的,你可不能怪我们……”
为了办掉李新安,尽管建军信用社没有偷税漏税,计高成(纪委书记)、王世华、蔡南琳等人仍以“涉嫌偷税”的罪名,将李新安送进了看守所。他们让公安局几次报送批捕材料。偷税事实不存在,检察机关顶着压力不予批捕,但是蔡南琳等人还是没放过他,给了李新安 “取保候审”的尾巴,直到一年期满。
为了显示蔡南琳(纪委副书记)经常讲的“纪委哪有办错案件的”这一绝对真理。她又以一个无中生有的借口,责成商业银行党委给李新安党纪处分,并授意不予安排工作。
本来纪委的办案经费是由财政拔付,但近几年来,王世华、蔡南琳等人却借办案之机不断强索经费。
2000年6月29日,盐城市商业银行开发支行行长李祥案发,顾干决定从本行划给市纪委办案经费35万元。开发支行在2001年的一份报告中写道:“由于6。29案件期间发生的费用及其它费用250万元等未列入成本,2001年实际亏损3450万元。”
然而,如此一笔一笔的资金,在市纪委的财务账上都查无记录。群众反映说,顾干给纪委的35万元是汇到市水利局招待所的,而该所的承包人为蔡南琳的丈夫。蔡南琳等人还直接向被审查人员索取办案费用。
1999年8月15日晚,市纪检办案人刘汉坤、吴高林进入关押李新安的房间说“为了办你的案子,我们前后抽调的有上百人,吃的、住的、用的,内查外调的旅差费,前后已花了近百万元,你必须拿10万元给我们贴补贴补。”李新安的父母救子心切,被迫低价卖掉自己的住房。可是蔡南琳等人在收到钱的当天夜里,就把李新安关进了看守所。如今几年过去了,尽管李新安多次追要,此钱一直未退。
受无辜株连的建军信用社彭俊铭、陆斌、王署、陈宁、乔国萍等每人都被他们逼去了5000元办案费,至今分文未退。还有不少被关押过的人员都有类似的遭遇。
2000年上半年,李新安冒着被暗杀和重进监狱的危险,再次向省和中央进一步揭露顾干等人与社会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卷走巨资,以及此案背后的内幕真相。在省纪委和省检察院领导的亲自过问下,顾干、李祥等一大串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还牵出了“江苏第一贪”原盐城市市长、省建设厅长徐其耀这一震惊全国的腐败大案。
2001年2月15日,顾干案件开庭审理,出乎意外的是,顾干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恶意放贷,造成16亿呆账,其中有6个亿落入骗子腰包的事实,由于执纪部门未作移送,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也就只字未提。顾干只落了个“判二缓三”的缓刑。事实证明,盐城市纪委的计高成、王世华、蔡南琳等人已成了为腐败分子掩盖犯罪、压制举报、迫害举报人的工具。
现在,李新安所举报的问题,已经全部得到证实。在商业银行组建后的几年时间里,他和群众对这些问题的举报也从未停止过。然而,这些材料总是落入被举报人手中。
事实已经证明李新安举报的准确性,但他却没有得到一个公正的对待,仍然还在蒙冤。
长达175天的无辜关押,给李新安的身体、精神上的伤害都是十分严重的。现在他留下了眩晕病、头痛病、双眼黄斑部病变、屈光异常,由于长期遭受刑讯逼供,造成了严重的恐惧症和失眠症等。
给他家人造成的伤害也是非常惨重的。他83岁的老父,是一位黄埔老人,因此而忧愤交加,于2000年4月7日含恨去世。老母受不了打击得了中风,直到现在还卧床不起。大姐受刺激过重,精神失常。还有岳父母也含恨病逝。现在,李新安被无辜剥夺工作权利已近五年之久,为防黑势力的追杀,他有班不能上,有病不能治,有家不能归,面对诺大中国和茫茫人海,他竟没有安全存身的地方!
--原载《中国关注》2003年第11期。
(《中国关注》:国际标准刊号ISSN1727-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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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四月间,中共盐城市委改组了纪委。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的计高成调至市政协任主席,原纪委副书记蔡南琳调至市政法委任副书记,原纪委三室主任调至司法局任副局长,与此同时,还有六七个纪检干部也被挪了个位子仍在做官。特别是纪委副书记王世华,则被调至省文化厅任纪检书记。刘汉坤、吴高林等几个打手,至今仍在纪委作恶。
盐城市纪委原副书记蔡南琳等少数纪检干部,这几年来严重违法办案,大搞刑讯逼供,并借办案之机大肆敲诈勒索在他们的淫威之下。遭受摧残的绝非只有李新安一个。他们给盐城人民已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灾难性后果。例如中国银行盐城分行陈启良一家6人也无辜惨遭刑讯逼供、并被敲诈勒索。这是陈启良家人提供的部分证据:
1997年10月9日,原盐城市纪委副书记、现市政法委副书记蔡南琳、原盐城市纪委三室主任、现市司法局副局长杨金春等人因调查他人经济问题,将中国银行离退休干部陈启良一家6人全部“双规”,其中5个是非党员。
“双规”时间累计长达251天。他们采用揪头发、跪地板、皮带抽、皮鞋踢、手铐吊等极端残忍的手段,对陈启良一家进行刑讯逼供,连4cm粗的木棍都打断了。他们还将陈启良这60多岁的老人悬空吊在天花板上,用棍棒抽打达17小时,致使其突发脑鲠塞被急送医院抢救。从“双规”办案点出来后,陈启良一家无不伤痕累累,图为陈启良出来后拍下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