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称:孙大午没错 是“天条”错了

发表:2003-11-21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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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河北徐水县大午集团董事长孙大午在经历5个月的质押后,遭到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10万元。大午集团曾名列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之一,孙大午的被捕在国内引起相当震惊。

  据中华工商时报11月20日报导,现年49岁的孙大午是身价上亿元人民币的富豪。他的大午集团从事畜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会选择从民间集资,是因为长时间从国营银行贷不到钱。这一行爲被指控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今年5月遭到警方逮捕。

据报导,孙大午曾经办理过20多次贷款申请,但都没有得到答覆,致使孙大午不得已转向民间集资。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何帆表示,非正规金融的活跃,反映出正是正规金融所存在的不足。在正规金融部门被抑制的情况下,对非正规金融的严厉态度,可能使得金融的另一条河道被堵死。
  
  目前在中国大陆中小企业贷款难是普遍现象,类似孙的募集资金行爲,在民营企业那里并非个别现象。

孙大午的律师许志永在辩护中指出,金融领域存在两种景象:一种是非法集资,另一种是合法圈钱。对于屡禁不止的“草根金融”,真正可行的选择是疏导和管理,不能因爲金融有风险就堵塞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渠道。

据了解,孙大午所募集的资金是用于企业生产他办企业,爲当地解决了就业问题,甚至他还无偿办学。经济学家茅于轼说,孙大午的案件,看似违反中国金融管制规定。但实际上,非但没有使任何人受损,反而使有许多人受益。如果这样的社会是犯罪,我们就要质疑我们的法规是不是有值得修订的需要。对此,国内的经济学家指出,孙大午没错,而是“天条”错了。

茅于轼并表示,法律的修订是根据社会发展而改进的,中国的整个改革过程就是不断冲破各种不合理的束缚。过去制订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急待修正甚至废止。

中国众多学者专家已经指出,由于金融系统的国家柯断,使私营企业的融资阻力重重。孙大午的另一名律师张星水说,中国目前的金融垄断管制是一场公权与私权的竞争。孙大午案件对突破今后的金融垄断管制是有利的。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指出,在浙东地区广泛存在“地下钱庄”,它们的存在代表着一个多层次化的金融体制的要求。解决中国目前严厉的金融管制制度,已经提上日程。中国一定会向着“金融自由化”的方向前进,私人持股的银行在未来一定会出现。

  大午模式的不放贷集资与江浙一带的地下钱庄是有所区别的,而且在中国是极爲普遍的,但孙大午是国内第一个由此获罪的。有一种说法认为孙大午被捕,是因为他今年在很多地方公开讲话,对政府的农村政策提出了尖锐置疑,因此是因言获罪。

孙大午曾在网上发表文章,提出小城镇建设无非是政府投资的政绩工程,最终还要搜刮民财还债;孙大午说,农民向城市转移不仅是行不通的,而且是危险的,因为农民在农村不会发生暴力革命,但农村问题一旦成为城市问题的时候,国家就要乱了。孙大午还曾明确提出,土生土长的草根金融是符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有生命力的金融。

有报导说,孙大午与地方各部门的关系相当紧张,目前中国具体的管理,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权力都归于政府,这种权力是自上而下授予的。

具权力和政府观念的政府官员,当然不乐意看到民间社会自发形成处理公共事务的另一个中心。孙大午对当地民众的一般生活,甚至是公共生活,有着一定的影响力。某些地方官员认为这会损害他们的权力,起码会削弱他们的权威。

   九鼎公共事物研究所研究员秋风指出,孙大午通过创办企业创造就业机会、用企业收益向社区提供公共品而造福乡梓,从而赢得社区民众的尊重。在中国古代社会,他会是地方绅士;在西方社会,他也会是社区活跃人士。(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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