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21日晚11时许,曾涛与其情妇谢某吃过夜宵一同回到谢某在宜州市庆远镇租住的房内,要求与谢某发生性关系,谢因身体不适而拒绝,曾涛即拿出所里配发的手枪击毙谢某,并找来菜刀将谢的头颅割下,丢入龙江河中。
随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于2003年11月5日上午10时对被告人曾涛执行死刑。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