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俊义对我的惊讶十分不解,因为这类事并非只有他侄子一个。亢俊义给我讲了他同号内另一个被枪毙的人,一个因为想入团,向团组织交待了十四岁前后曾和两名幼女有过性行为的人。据亢俊义说,这个被枪毙时,比他侄子还小。
后来,我在二监听说了不少于十起年龄不够十八就被枪毙的案子,神经也麻木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震惊。细想起来,这种事其实是上行下效,既然邓小平可以破坏宪法,按自己的是非罪错观念对待全国人民,做为一方父母官,自然也可以在自己的地域内,将可以枪毙的犯罪时年龄,提前到他们认可的时候。
“严打”九月份刚开始时,为了造成轰轰烈烈的局面,一下子推入高潮,需要尽快杀一些人。虽然公检法三家并为一家合伙办案,但仍然难以象共产党历来所做的那样,立刻可以集中一大批可杀之人。从这一点说,邓小平比毛泽东还是守法。
但是,也不能让邓小平所希望的轰轰烈烈变得冷冷清清,绝不会没有办法的共产党将目光转向了监狱劳改队--这里关押的全是服刑的有罪之人,杀他们肯定不会错。
渭南第二监狱为此将全部禁闭室腾了出来,严严实实塞满了七十多人。后来所以只杀了三十多人,另有四十多人得以逃脱一枪之灾,仅是由于“严打”的高潮只持续了两、三个月。
渭南第二监狱尽人皆知的“五条龙”,就是因为躲过了高潮,才逃得一命。当最高法院不批准枪毙,省高法在监狱当局的强硬压力下,把“五条龙”的首犯加刑三年后,人们从判决书上所看到的五条龙原要杀头的罪行,只有改造中抗拒劳动,警官追打时爬上了树,一人被关禁闭后,其余四人也要进禁闭室。判刑的法官也承认,这几例中,没有一个是可以加刑的,更不要说枪毙。然而这五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仅差一毫就与死神亲了嘴。
共产党的宣传机器宣称,“严打”只杀了数万人,判刑百万人。但克拉蒙亚洲研究所的研究员林长盛说,他的一位朋友亲眼看到了人大常委会的内部绝密文件,“严打”杀的是九十六万人。林长盛的话得到了另外一些人的证实。看来,这个数字会象共产党的所有秘密一样,难以被世界清楚地知道。世界更难知道的另一个秘密,就是在被杀的人中,有多少是马燕秦,亢三虎、五条龙。不过,有一点我们可以确切地知道,不管是数万人还是九十六万人,或者是数万人至九十六万人,其中肯定有大量的马燕秦,亢三虎、五条龙。从这个意义上讲,邓小平逼迫人大常委会和全国的公检法部门,由他指挥着进行了一场用法律的名义进行的屠杀。
很可能,马燕秦、亢三虎、五条龙全是罪犯,有该受到法律惩处的行为。但是,对罪犯也必须像对公民一样,绝不准滥用法律。中国人如果不敢保护罪犯的权利,最终也会丧失保护自己的勇气。该让中国的统治者清楚,他们再也不能用坏人这个词,将部份社会成员置于不受法律保护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