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今年全国共发现教育乱收费问题2566个,清理取消违规收费项目累计361项,109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教育专家保守测算,10年来,教育乱收费总额已超过2000亿元。教育已和汽车、房子并列成为当前10万元级消费的三大代表。
乱收费2000亿元!如此惊人的天文数字说明什么?说明本应成为社会必需品的教育,几乎被教育腐败中的乱收费变成奢侈品了。而教育成为奢侈品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许多贫穷者被学校拒之门外,许多无钱者对教育望而却步,许多弱者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只有有钱人才能交得起学费上得起学。怪不得为了筹措学费,四川简阳市一位18岁女孩考上大学却不得不作出以身相许的痛苦抉择!
笔者一直以为,教育和温饱一样,是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应该并不难以接近和获得。而奢侈品不同,比如,“手提电脑”是享受性的,政府没有保证每个百姓用上手提电脑的义务,但应该有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而教育与“获得发展的机会”这个伦理底线密切关连---
当下社会中,接受良好的教育,无疑可以更大地解放个人的生产力,获得发展的自由。对教育的可接近性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关系到社会公平,关系到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智力支持。从这个角度看,在自己的经济承受力范围内接近“受教育的机会”,应该成为每个人的应得权利。
对目前“贫富差距”拉大的既成现实,政府也许并不能立竿见影地解决问题,但是,政府完全有能力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度安排控制“贫富差距”产生的种种不公平社会后果。穷人上不起学,就是贫富差距所产生的不公平的社会后果,政府必须全力加以控制。公民受教育的“应得权利”不能因为社会的贫富差距而遭到限制。
显然,如今泛滥于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的乱收费和“准乱收费”,日益把作为必需品的教育推到奢侈品的神坛之上---对不起,有权无钱莫进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教育收费问题已连续3年成为全国价格投诉的头号热点;乱收费的项目五花八门,捐款、补课费、赞助费、复习费、集资费等,无所不有,以择校费最为严重。据悉,2002年全国共有中学9.88万所、小学45.69万所,其中省市级重点学校至少占2%。最保守地估计,每所重点中、小学年收择校费分别为500万元和200万元,光择校费一项,全国一年就超过270亿元,这当中大部分是乱收费。
无法回避,在乱收费的糟蹋下,教育俨然成为以财富多寡来决定弃取的奢侈品。其恶果是,必然形成富人交得起学费上得起学而穷人却上不起的局面,严重影响社会公平和国民素质的综合提高。大米是每个人生存的必需品,对于发展机会而言,教育就是每个人发展的大米。如果哪个社会连大米都成了奢侈品,谈论一切都是白说。
因此,整治教育腐败,惩办教育乱收费,一定要上升到“满足百姓受教育的应得权利,予民以发展机会”的高度,从制度上解决,让司法介入。政府应该一边加大对教育的公共投入,一边完善对学校收费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堵住教育乱收费的黑洞,还教育以必需品的身份,让每个人能在自己的经济承受力范围内获得受教育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