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发及追查全过程在场的桃花收费站站长石云峰等人的回忆,现将桃花镇派出所演绎的这组办案“慢镜头”一一回放如下:
镜头一:现场调查 不紧不慢
约4时10分:凶手开车逃离收费站100米开外时,石云峰等人拨打110报案。
约10分钟后,桃花镇派出所姜征兵副所长带领3名警员赶到,此时凶手逃逸。他们简单地向值班站长程业斌询问案发经过。
随后,2名警员将出租车逃走时丢下的乘客带回所里做笔录,姜副所长、另一警员在程业斌的陪同下,赶往市三院查看伤者王玉斌的伤情。
5时30分许,回到桃花收费站,再次简单询问情况,并查看案发时的现场监控录像,记下另4名证人的姓名。
6时许离开,临走说等通知接受询问。
镜头二:先做笔录 追查不急
上午9时30分许,桃花派出所通知4人去做笔录。在派出所,4个警员同时展开对4名证人近3个小时的询问。
9时40分许,收费站方面将通过全市车辆养路费征稽网查到的行凶出租车的准确资料,告诉桃花派出所。然而,派出所唯一的行动仍是做笔录。
10时许,市公路局收费处张宏斌处长建议“先抓人再做笔录”,未果。
12时许,笔录才做完。姜副所长解释说“桃花刑警队上午有事,下午上班后再行动”,并要求将伤者的病历复印一份抓紧送来。
下午2时许,派出所打来电话,要求收费站派人协查。
3时左右,派出所驱车前往安徽天利和出租车公司所在的辖区派出所杏花派出所。值班站长程业斌随后赶到。
5时许,在杏花警员的协助下,皖A85415桑塔纳出租车及该车车主被带来。然而车主并不是凶手。经询问得知另有一名受雇的夜班驾驶员。
镜头三:吃饭要紧 缉拿暂缓
6时50分左右, 通过布控诱捕,桃花警员在阜阳北路将夜班驾驶员抓获。
8时20分许,证人指认此驾驶员也不是凶手,询问得知他和凶手丁某是朋友关系,案发当晚将车子借给丁某开的。
当晚11时许,吃过晚饭后, 在市公路局通行费管理处石云峰、程业斌、张宏斌协同下,派出所警员找到疑犯丁某在包河区城东乡的住所,但丁已闻风而逃。
从8月15日凌晨约4时20分出警,到下午3时许开始追查车辆, 如此抓捕是否太慢了呢?对此,桃花镇派出所副所长姜征兵今晨9时许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是依照法定办案程序进行的,行动过程收费站方面非常清楚。并说此案已移交肥西县公安局桃花刑警中队,便不再发表观点。
合肥市公路局法律顾问葛长金事后分析认为,这样的办案程序虽然不违反法律的任何禁止性规定,但有违常规。作为一名从业15年的律师,她也忍不住感叹,抓一个嫌犯如此迟缓太不可思议了。
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