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轮功自传出起一直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与肯定
遭到镇压之前,法轮功的名字在中国已经是家喻户晓。法轮功从1992年5月公开传出到1999年7月受到镇压,七年间因为能在短时间内使人身体健康、道德回升,学炼者很快上升到一亿,特别是到了98年、99年的时候,中国各大城市每天起早晨练的人群中,到处都是法轮功学员的身影。据当时的见证人回忆,那时北京市的每一块绿地上都有人在炼法轮功,因为白天要上班,很多人每天天不亮就出门炼功了。在中国那样一个严厉的社会环境中,如果没有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与肯定,这样大的一个民众团体和社会现象是无法持续存在七年之久的。
当时不仅民间广泛学炼法轮功,中央政治局的七个成员都读了《转法轮》,他们的家属亲朋中很多人都在炼法轮功。在党政军系统中都有很多高级干部出于个人兴趣(而不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或95年传法结束之前就参加过李洪志先生办的面授班,或稍后自寻途径成为法轮功学员,并通过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非浅。(因为篇幅的缘故,更多详情与具体事例省略。)
二、即便在有人弄权的情况下,政府对法轮功仍然是支持态度
在政府上下普遍支持的大环境中,也出现过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其中1997年初,罗干[1]利用职权授意大陆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对法轮功进行了一场秘密调查,意在取缔法轮功。但各地公安部门上报的调查结果都是“没有问题”或者“尚未发现任何问题”。1998年7月,罗干又通过中国公安部一局(也称政治保卫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先把法轮功定罪为“邪教”,然后再让全国各地公安部门进行系统性“卧底调查”、搜集证据。(后来各地公安卧底调查的结果:一条法轮功的罪证也没搜集到。)
面对非法调查和罗干的敌意,98年年底,大陆各界法轮功学员中135位社会知名人士站了出来,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的一位名教授主笔,联名致信当时的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国务院总理朱熔基,对公安部一局的上述《通知》进行法律批评,阐明该文件本身就是违反中国宪法、违反中国法律的。
这135位社会知名人士的信很快得到了朱熔基总理的批示。批示的大意是:公安部不应该去找法轮功的麻烦,应该抓社会治安问题,法轮功这些年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这件事非常典型地说明,即便在有人弄权构陷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支持态度也没有受到影响。
然而,朱熔基总理这份表明政府政策的批示遭到了罗干的私自扣压,没有传到法轮功学员们的手里。直到1999年4.25法轮功学员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见到朱熔基总理时,朱总理才知道批示被人扣压了,法轮功学员也才知道朱总理有过上述正面批示。
三、江泽民的个人妒忌才是镇压直接成因
99年法轮功学员的4.25万人大上访惊动海内外媒体。同年7月镇压开始后,很多人认为4.25是镇压成形的直接原因。其实这里有很大的误解,部份是出于江泽民一伙的大力抹黑宣传,部份是出于人们基于对中国一贯严厉对待意识形态管理的一般行认识。事实上,4.25万人大上访当天法轮功学员申诉的问题就得到了国务院最高领导的圆满解决,其处理之开明、果断,令中外各界瞩目和赞赏。
在中国大陆,信访办是政府所设听取人民意见的对民窗口。各级党政部门都设有信访办,比如国务院就在紧邻中南海的府右街设有“国务院信访办”。99年4.25听到天津防暴警察抓人打人的消息后,数万名法轮功学员紧急从各地赶到国务院信访办希望直接向中央一级的领导申诉情况。
4.25当天,当时的国家总理朱熔基碰巧从中南海出来看到了众法轮功学员。问:为什么到这里来?我不是已经给你们批示过了吗?答:什么批示?没听说啊。……天津警察无理打人,还抓了我们三十几名学员,他们说地方上解决不了,让我们到中央上访。
听取情况报告后,朱熔基总理当天就果断地命令放人。放人消息确认了之后,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们便悄然散去。当时法轮功学员提出的三项要求是:1)立即放人;2)合法炼功;3)允许合法出版大法书籍。后两项要求,朱总理让法轮功学员和国务院信访办、公安部等部门官员继续谈,所以4.25众学员散去后,4.26、4.27两天,原中国法轮功研究会[2]成员李昌先生作为法轮功学员代表,回到信访办继续与各位有关领导友好面谈。
四、江泽民以个人意志推翻朱总理决定,强制推行镇压
然而,面对朱熔基总理对天津事件引发问题和4.25法轮功大上访的开明处理,以及广大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真诚拥戴这一明显事实,一个当权小人的强烈妒忌终于爆发了。
4.25当天夜里,江泽民突然给政治局写信,并强迫印发给每一位政治局常委,并为此召开了几次紧急会议。会上,江泽民当众大骂朱熔基“糊涂!糊涂!”,并公然推翻国务院总理已经在顺利实施中的开明决定,强迫政府接受其非理性、违背宪法的个人决定。
在江泽民当时的淫威面前,中国政府的各位要员们畏惧了、沉默了。
看到这一点,江泽民和罗干得寸进尺,很快成立了610办公室,并开始利用一切会议和公众场合,强制大家表态、效忠。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讲,因为个人的惧怕,堂堂中国政府在江泽民强制推行个人意志的过程中被邪恶利用和裹挟了,后来也成为这场镇压的受害者。
从明慧网发表的法轮功学员揭露迫害的众多证言材料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当各地一些警察邪恶地对待法轮功学员时,法轮功学员往往和平严正地据理质问,而当事恶警脱口而出的“凭据”往往如出一辙:你找江泽民[说理]去,是江泽民让[我们]干的。
有人可能会问,那么4.25到7.20之间为什么镇压没有爆发出来?这是一个值得回顾与探讨的问题,但因篇幅关系,本文无法详谈。简言之,这期间充满了正邪较量和迷雾,而江泽民一伙则在企图寻找能够被用来作为“镇压依据”、堵住众人之口的黑材料。当然后来的事实证明,虽然没有找到“依据”,镇压还是强行上演了。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命令负责社团注册登记的中央民政部发出取缔通知,取缔了一个96年就已经自动退出登记的民间社团。
然而还有一个重要的事实是,根据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即便一个信仰人群不再拥有合法注册手续,其信仰仍然是合情合法的,因为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四年来江泽民通过610恐怖组织对亿万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肆意抓、打、关、罚,解雇、强制转化,利用整个国家的宣传机器在社会上搞谎言宣传、制造仇恨,强迫全民反对法轮功,众多迫害事实因篇幅关系此文暂且省略不表。
总而言之,对法轮功的这场镇压,完全是江泽民一手挑起、胁迫政府官员跟从的,从宣布到实行都是违背中国宪法的,完全建立在江泽民的个人决定和谎言宣传的基础之上。
五、当前大陆镇压的继续主要乃事物惯性和江个人恐惧的表现
2003年3月江泽民正式下台后,新任中央领导班子中无人愿意承担镇压造成的巨大罪责;但因为造成的社会问题太大,涉及的方方面面的人太多,所以至今尚无人敢站出来公开制止镇压、解决江泽民一手制造的这个危害中国社会稳定与严重损害中国经济发展[3]的重大矛盾,因此这场镇压实际上等于在惯性中继续着。
当然,江泽民的个人恐惧也是这场镇压还在持续的主要原因之一。江泽民拼死继续维持镇压,是因为他和众人一样,都很清楚发动这场镇压的罪责在他一人,如果镇压被否定了,他个人将不得不面临被依法严惩的最后结局。特别是03年3月份之后,仍在公然继续推动镇压的只有江泽民和罗干两人,而近来民间盛传罗干已因感染SARS病死亡。
江泽民孤家寡人,年老体衰日薄西山,虽然暂时还死赖在中央军委主席的位子上,但其为人一贯轻薄自私、从未建立过任何军功,只会靠授赐军衔和金钱拉拢收买军中的少数利益小人。这样一个流氓戏子,哪一天突然被彻底清算都不会太出乎人们的意外。
结束语
在这场江泽民一手发动和竭力维持的迫害中,受到迫害和精神摧残的不仅仅是上亿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属,全中国、乃至全世界人民都在为了推行镇压而进行的谎言欺骗中受到了无形的伤害。在不久的将来,真相必将全部大白天下,各国政府和人民都会在了解真相的过程中逐渐认清这场迫害使自己在道德、精神、经济等方面遭受的巨大损失。那时,因今日较早明白真相而敢于主持正义的人们会感到无比庆幸。
法轮功被镇压前在中国的洪传盛况。图为1998年小学员在北京炼功的情形。(明慧)
【注1】罗干1999年4.25以后很快成为“610”的头子。“610”又称“610办公室”,全称为“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610办公室”成立于1999年6月10日,因而得名,它是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常设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罗干亲自主抓,在全中国范围系统地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政策。
“610”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权力机构,从其专职从事政治迫害、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角度来看,它与“文革”产物--“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性质非常类似。“610”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严密而独立的体系,并对中国的各级党、政、司法系统拥有绝对的权力。
【注2】“中国法轮功研究会”是法轮功用于在中国气功协会作为社团登记的名称,1996年,法轮功因为不愿卷入用气功挣钱发财的潮流,自动退出注册,至此“法轮大法研究会”成为历史。
后来99年7.20中央民政部宣布“取缔”,其实是在取缔一个已经不存在的团体注册,所用“依据”是长春少数几个人94年炮制的一份诬告材料。针对这次诬告,中国法轮功研究会曾在1995年2月9日向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并转报有关部门)提交过三份详细的汇报材料,其中有一份专门针对长春8个人的诬告材料逐条解释了事实真相,对谣言做了彻底澄清。当时领导部门的领导们说:原来法轮功这么好,那为什么你们不早跟我们联系呀?希望今后多联系。(资料:《揭露长春极少数人的阴谋(修订版) )明慧网,2000年2月17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0/2/17/2117.html》
【注3】参考资料:《国际组织指江泽民迫害法轮功 乱用国库资金 数字惊人》,明慧网,2003年3月23日,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3/46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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