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您在六 四那天的亲身经历?
方觉:六.四的具体情况许多人已经讲过许多遍了。重复这些是有必要的,但也是不充分的。我想谈一下我们和别人一些不完全相同的看法。
第一是,我们深深地感到,中国的六.四没有很好地和当时苏联、东欧正在产生的制度上的变化结合起来。当时戈尔巴乔夫已经提出了多党制的思想。东欧的许多国家也在酝酿多党制的变化,尤其是六.四之后,波兰的团结工会第一次在议会取得多数票,组织了所有共产主义国家中第一个非共产党政府。而中国的六.四是一个比较孤立的运动。
第二是,六.四运动除了青年学生这一政治队伍外,还有共产党内的开明派。开明派实际上不是民主派,他们只是共产党内部倾向于改革派的支持者。他们更多的是关注某一个开明领导人是否能保住职位。这样就把六 四的目标引向了中国共产党内部的权力交替,而不是民主改革。
记者:中国知识分子向来都是以天下为己任,启蒙大众、文化先锋,可是六.四以后,他们的骨气和良知似乎也被暴力打下去了,您能谈一下六.四对于中国社会,特别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影响吗?
方觉:这个问题我想从两方面谈。第一就是六.四以后,特别是95以后,相当一些知识分子已经把目标转向谋取个人利益,提高个人收入,提高个人知名度,争取多出国的方面,已经不太关心信仰问题,信念问题,也不太关心国家的前途和中国人民的改革问题。知识分子高度的世俗化甚至高度的庸俗化是中国知识界的主流。我们不要回避这一点。
第二就是经过六.四镇压后,特别是中共在90年代取得了比较快的经济增长,也把增长的一部分好处送给了知识分子,所以他们很快的就成为体制的依附者。
90年代以来,中共通过很多灰色渠道和很多第三者和海外参加过六.四或民运的人士进行接触,希望他们说一些对中共友好的话,对祖国有利的话。中共的说服劝导通常是通过物质利益进行引诱的,比如说给你提供回国的可能,给你家人提供出国的可能,对你在国内需要办的事情提供方便,给你在国内的亲属提供“照料”等。它也可以向你做出一些承诺,比如在今后时机成熟时,你可能还有在中国官方舞台从事活动的机会和条件,类似的政治暗示。
很多中国知识分子他们本身并不是民主主义者,他们有一些批评共产党的意见和对在中国受到压制和不公的人的同情。他们在海外生活时间长了后,对国内情况比较淡漠了,同情心的基础也削弱了。特别是最近,中国更换了领导层,有一些人正在积极地为新的领导层做宣传活动,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动向。因为现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中国新的领导层准备开始政治改革,或准备开始和政治反对派进行平等对话。我觉得国内和国外的民运人士可以在中共进行政治改革的基础上,作为反对派跟中共进行对话,而不是在中共拒绝政治改革的基础上,以个人身份,为了自己的政治出路,去向中共表示友好。
记者:您98年写的那篇要求中国政府改革的文章,刺动了政府,为此您坐了四年牢,这篇文章的主要的观点是什么?
方觉:有两个重点。一是,我们强调中国要有政治改革。当时的国际社会和多数国内意见倾向于中国通过长期的经济改革,缓慢走向政治改革。我们认为只进行经济改革是不可能改变中国的专制制度的。
第二个重点是,中国应该改变外交政策。中国是个大国,中国的改革不能没有国际背景。中国的外交政策应该由反对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转变到支持民主国家,逐步走入主流世界,而不是和流氓国家结成同一阵营。
记者:您在监狱里的所见所闻
方觉:我前后一共关过5个监狱。中国所有的政治犯,如果你是坚持立场而且在监狱中还公开批评中国政府和领导人的错误政策,你的待遇会比一般刑事犯还要低。如果你保持沉默,或者有所合作和妥协,待遇就会好很多,还能经常见到家属。
记者:您自己呢?
方觉:我在监狱里的待遇是最差的。监狱里最差的环境是禁闭室,大约2平方米的地方。白天坐着,晚上就睡在水泥地上。我在里面被连续关过25天,那时是冬天,外面正在下雪,气温达到-16度,牢房里没有暖气,也没有棉被。每天吃的饭就是一个玉米面做的东西。
在这期间我一直拒绝认罪。当警方讯问我对政府某些政策和领导人的意见时,我都是以平静的态度批评政府和江泽民本人。举个例子,1999年7月,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当时我还在监狱里,当天警方就找我谈话,让我对中央政策表态。
我说,取缔法轮功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法轮功只是一个健身运动,参加者很多是妇女,退休干部,许多人是长期的病号。除了健身,他们也想寻求一种精神上的宁静和良心上的锤炼。既没有政治目的,也没有侵害性。我对他们说,“对他们取缔甚至采取抓人的方式是非常过份的。我们应该尊重他们,包括对其他人的信仰。”他们认为我的思想距离中央的要求太远。(笑)
记者:您是如何看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
方觉:这是他们正当的权力。我也相信,不论再过多少时间,由于迫害而死亡,或者受到虐待和迫害的人,都是有权力直接提出,或委托他们的亲属提出司法控告。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都不能容忍有几百个人被迫害致死而不发出任何声音。
记者:起诉有用吗?
方觉:如果目前无法直接实现它的司法目的,至少它起到了表达正义声音的作用。国际社会需要有正义的声音,而且要让这正义的声音传到国内。让中国公众能够了解到,全世界还是有很多人在关心中国侵犯人权的情况。从司法角度讲,我相信,在中国进行政治制度改革那一天,会重新审查有关法轮功的全部案件,对那些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人,特别是造成死亡的人,是必须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我相信这一天是应该有的,也是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