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济快报》披露,2002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县(市、区)委书记、县长职务犯罪案10件10人,其中县(区)委书记两人,县长两人,副县(市、区)长6人,涉案总金额近600万元,个案平均值60万元。这10人中,目前已有8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15年有期徒刑,其余两人尚在开庭审理中。
此间媒体同时揭露了这些贪官的敛财手段。作为地方党政一把手,在干部调动、人事任免方面拥有决定权,“买官卖官”成了一些贪官敛财的捷径。据介绍,在所查处的这10起要案中,有5起与“买官卖官”有关,收受贿赂对象从一二人到数十人,数额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如现已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原三明市梅列区区委书记欧阳治平,共收受13人贿赂26万元,其中该区农业局副局长邓某、陈大镇副镇长吴某、区防疫站某副站长等贿送其5.8万元后,先后被提拔为所在单位的正职。原南靖县县长戴坤江先后收受该县一煤矿矿长简某贿赂8万元后,拟将简调动到事业单位工作。戴因收受他人贿赂计33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对此,中国青年报15日发表评论说,"去年1年,福建共有10个县级官员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 令人吃惊的是,这些贪官作案时间大部分在“三讲”期间以及“三讲”之后,他们边学边犯,边腐边升,顶风作案,有些甚至是在受贿敛财的同时还不断得到提拔重用。"
中国青年报还说: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所查办的10名县官大部分属于“三讲”期间以及“三讲”后作案,他们边纠边犯,边腐边升,顶风作案。有的在担任不同职务过程中持续作案,同时不断得到提拔重用;有的用权力攫取金钱,又用金钱操纵、获取更大的权力。如原顺昌县县委书记刘银生,1995年至2001年期间,利用担任建阳市委副书记、顺昌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先后收受10余人贿赂的人民币20余万元、港币1万元,此外还有数10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其中,在2001年上半年,当地检察机关正紧锣密鼓地深挖以徐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时,刘银生仍向该县敏昌房地产公司索贿两万元。"
报导最后说:"使腐败分子不敢犯罪、不能犯罪要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加大对官员的监督力度,完善制约机制,堵塞漏洞。"
中国青年报是中共团系的权威报刊,普遍认为团系是属于胡绵涛派系。
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