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人民的公敌

作者:作者:仙鹤草 发表:2003-01-27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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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大宛如一场轰轰烈烈的闹剧,招致海内外一片唏嘘。十六大前,江以其老迈之身来美吃烤肉,他那副小人得志的骄狂心态在“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诗句中便已掩饰不住,我就预感到江集团要大获全胜了。结果不出所料,尽管海内外舆论对江的声讨一浪高过一浪,十六大之后的中共不象是江时代的结束,倒象是真正的江家王朝的开始。

中共政权已经基本落入江集团掌控之中。如果这个判断是可靠的,那么至少暂时来看,十六大最大的输家恰恰是整个中国共产党。江集团目前代表的是中共统治集团中最贪婪、最残暴、最邪恶的势力,我本人倾向还是应该将其与整个中共分开来看。虽然中共统治集团整体上日益专制、保守,但其大多数要么是象普通老百姓一样受到蒙蔽,还没有认识到江集团的邪恶本质;要么则是还不具抗衡江集团的实力,只好忍气吞声,眼睁睁地看着江集团端着枪把持控制中共而说不出“不”字。

然而邪恶可以逞凶一时,绝不可骄横一世。江可能没有料到他在十六大的“胜利”会让以他为首的贪腐集团顿时孤立、凸现出来,也没有觉得他已经成了过街老鼠,其“胜利”会加深民愤民怨,会让本已摇摇欲坠的中共政权雪上加霜,从而在统治集团内部都会迅速生长出一股排斥他的力量。

看看下面江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种种手段!作为一个正常的人,谁能想象这是发生在21世纪的事情?而且是发生在我们的祖国,受难的则是那些无辜的百姓、无助的同胞。而这些还并不是江集团种种丑行、恶行和暴行的全部。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更加清醒地看到了江集团的邪恶本质,心头都憋着一股怒火与怨恨,一些偶然性的事件都有可能激起大规模的社会骚乱。更何况现在发展到连共产党都要玩于掌股之间,江的狂妄要不了太久就会使他成为孤家寡人。一场社会大变革正在悄悄迫近。

不管这种变革以何种方式引爆,最初的社会力量有可能大致围绕倒江而整合。来自中共统治集团的“非江”势力则最有可能成为这场社会变革的主导。因此只要在时机成熟时,公布江集团的累累罪行,就能迅速凝聚全党和海内外力量,而将江集团送上断头台不过是迟早的事。至于海内外期待已久的政治民主改革,则会成为倒江之后的事,并不能肯定就是这场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不过我仍然乐于寄予一点点希望。

2003.1.27

附:摘自《欺世谎言》书中列出的江集团的暴行

江是当今世上唯一明目张胆的公开提倡,支持,鼓励,挑动,纵容以酷极刑折磨,杀害大批无辜百姓的国家元首。在江“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的命令下,狱警人员伙同囚犯,目无天下昭著的国际反酷极刑法,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心地之狠毒晦黯,手法之残忍至极,行径之下流无耻,古今中外,不见经传。这些凶手怎么对文化大革命这么健忘,那些曾不可一世的打砸抢造反派有谁能逃脱法律制裁?!

以下是我们搜集到的在江支持下对法轮功学员施加酷极刑及人类罪行的部份证据:

1、他们为镇压法轮功发明设计的刑法刑具可与人类史上最黑暗时期的极刑媲美,三万伏高压电棍(足以将耕牛击倒)在学员脸上,口腔内长时间通电,造成永久性脸部创伤,变形毁容。更下流恶毒的是用高压电棍电击生殖器官,肛门。

2、长时间拷打法轮功学员,直到把他们打到昏死过去,再用冷水浇醒,继续拷打。如果冷水还烧不醒,就用高压电棍在学员躺倒的水泊里通电,如不把学员触醒,就把人电死。

3、把点燃的烟头放在学员的脸上,嘴里,妇女乳房和生殖器处。

4、禽兽不如,下流无耻地用尖硬的铁丝扎进妇女乳头。

5、把学员关押在特制的铁笼里,铁笼小得不能站也不能坐,一关就几个星期,连大小便都在里面。

6、把粪便裹在一条脏布里,绑在学员嘴上,用强力胶带固定住,两手被铐在铁条上。

7、把学员的双手反铐在背后,从上吊下一根绳子结在手铐上,再把绳子拉上去,把人悬空吊起,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手铐上。一般犯人最多吊一两分钟,而法轮功学员一吊就几天甚至几星期不放,还不时的悬空吊打。 8、对女学员集体强奸,把女学员全身衣服剥光,丢入关满强暴男犯的牢房,任犯人蹂躏奸污。

9、在冰封雪冻的冬天,把学员衣服剥到只剩短裤,往学员身上浇冰水,扔在雪地里,还对他们叫嚷:“你们打死了不如狗命一条,上头有命令,打死也算自杀”。

10、往学员身上浇滚烫的开水。

11、用强烈腐蚀性的消毒化学品给学员灌食。

12、强迫学员用一种痛苦难熬的姿势长期蹲着,三十分钟这种酷刑就会使人痛苦惨叫,学员一蹲就是好几天。

13、把学员长期捆绑在冰冷的铁板床上,连续几小时拷打他们,泼冷水,强迫他们绑在铁床上就地大小便。

14、把两个学员背靠背铐在一起,让他们一直站立八天八夜,不准上厕所,不准移动,不准闭眼睡觉。

15、让学员一排面壁直立,日视距离十公分的墙壁,几天几夜不准睡觉。稍微一动,就用三万伏高压电棍电击。狱署还命令狱中犯人轮班监视学员,不让睡觉。

16、没有任何法律文件,随时随意抄学员的家,明偷暗抢学员的私人财产。

17、逼迫各地各级教育系统拒绝录取法轮功学员。

18、强迫全国群众违心签名反对法轮功。

19、以巨额罚金要挟所有的单位检举上报法轮功学员。

20、强加各种莫须有罪名,向法轮功学员敲诈勒索,重金罚款,中饱私囊。

(读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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