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8-25 23:22:00作者:赵华
小偷到村里偷狗,逃跑途中被随后追来的狗主人的车撞断了腿,小偷提出索赔,要求狗主人赔偿他装假肢的全部费用。据滇池晨报报道,近日,安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小偷状告失主的特别案件。
2001年11月17日凌晨1时许,从家乡到昆明后一直游手好闲的张传荣与三个同伙,带著作案工具窜到安宁市一六街乡常里营村偷了董某家的两只狗。四个人在逃离现场的时候,被董某及家人发现。董家人迅速追赶,谁知张传荣等人竟捡石块朝他们砸去。
眼看这种追赶无效,董某立即返回家中驾驶东风车继续追赶。追到安宁一六炼铁厂的时候,正遇到张传荣一个人拉着狗向八街方向逃跑。董某立即停车叫张传荣站住,但张传荣没有听招呼,继续逃窜。董某便开车围堵,不想碾到了张传荣的右脚。送到医院后,张传荣的右脚下部因伤势过重被截肢,经法医鉴定属重伤。
张传荣以董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罪为名,将董某告上了法院。要求董某赔偿伤残补助费,安装假肢费等共计19万余元。2002年8月6日,安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8月13日,法院为双方当事人下发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在法院主持调解下,由董某在2002年10月10日前,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张传荣各种费用6000元整。
中国新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