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字遗书写不尽索赔苦 一农民悬梁自尽

发表:2002-07-21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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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判决的赔偿费迟迟得不到执行,加上病魔缠身,生活困难,身有残疾的周至县农民姬中继在多方奔走无望之后,写下一份6000字的遗书,于7月15日上午在自家悬梁自尽。

  姬中继是周至县司竹乡金官村人,今年40岁。1992年儿子姬来强出生仅3个月时,妻子因精神失常离家出走,至今未归。2000年12月8日上午,儿子姬来强在上学途中,被周至县二曲镇渭中村村民夏存兵驾驶一辆无牌照的摩托车撞伤,后经两级法院审理,于2001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夏存兵赔偿姬来强各种费用共计7000余元,全部费用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因被告未按时付清赔偿款,姬中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02年元月7日,周至县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姬中继在遗书中写到,2002年春节前后,他到周至县法院执行庭去了多次,可就是拿不到那笔赔偿费,执行法官总是推托说手头案子太多,忙不过来,让他多多理解。在后来的多次催案和上访过程中,姬中继耗尽了自己的精力。儿子姬来强的治疗费、打官司欠的外债等都要靠这笔钱来支付,在病困交加之中,姬中继产生了轻生念头,他在遗书最后写到:“算了,我坚持不住了,就此绝笔。”

  7月16日上午,姬中继的亲属来到周至县法院执行庭,告知了姬中继的死讯,要求法院对此有个说法。周至县法院执行庭庭长王建学告诉记者,姬中继的死同法院无关。为执行此案法院曾多次找过夏存兵,因夏欠了很多外债,长期在外躲债,所以每次去他家都因见不到人而无法执行。王建学表示,法院不会因为姬来强的监护人姬中继意外死亡而不去执行此案。

  另据记者了解,因为死者家境贫寒,儿子姬来强无力为父亲料理后事,姬中继自尽的当晚,金官村村委会曾对死者亲友表示向民政部门申请,拨出扶贫款帮助死者料理后事。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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