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最深的是湖北省潜江市推行的“封闭管理”政策。初见“‘封闭管理’政策出台”的小标题,我想,“红灯区”不就是明娼暗妓集中之地吗?不坚决取缔,还搞什么“管理”?看下去才知道,错!人家那“封闭”根本不是严格管理的意思,反倒是保护起来。所以它刚一出台,便召来“红”尘滚滚:“江汉大市场内的发廊、旅店激增,最高峰达200多家,各地的‘小姐’蜂拥而至公开卖淫,多达2000多人”;和平街被划为政策保护的“特色街”,小姐达300多人。作为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的潜江宾馆,也享受同等待遇,拥有小姐数百,客房夜夜爆满。其时,“在街上叫个小姐比买包烟还方便”。
没看报道的人,大概会以为那为“红灯区”保驾护航的政策只是内部掌握,要么就是玩弄文字游戏,名为管理实为保护。又错!人家那政策公开登了报、上了电视,大张旗鼓,广而告之,其表述也毫不羞羞答答转弯抹角:“除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枪支、弹药、毒品等商品外,其他商品和服务项目均可放开放活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进场实行管理等活动”。有什么含糊不清吗?“凡市外客商的个人生活,市有关部门不查、不问、不干涉,凡以查房、查夜之名骚扰客商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一经举报,由市行政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有一点不好意思吗?据此,烟草、医药、鞭炮、农资等原本国家专营的商品可以随意销售了,最赚钱的卖淫嫖娼也合法了。
你以为当地政府只是放弃责任眼睁眼闭不作为吗?还错!人家是通过公开招标,以3年480万元的租金,把大市场管委会主任的职位连同“封闭管理”的大权出租给原市委组织部科级干部黄凤荣的,双方签了合同,市府发了通知。无论是黄主任很快成为“开放搞活,扭亏为盈”的明星人物,还是“租界”里假冒伪劣泛滥,嫖娼风波迭起,都是领导们大胆“解放思想”,积极推行“封闭管理”的结果。
“封闭”在潜江即等于租赁,租出的不只是地盘,更有行政执法的权力。“封”的是国家执法人员,“闭”的则是畸形市场拒绝监管的大门。一封一闭,便孵化出一个百不管的独立王国,一个冒险家的乐园。
只是好景不长,由嫖娼命案肇始,“封闭的篱笆”被冲破,大市场的形势急转直下。于是,一方要求兑现政策承诺,一方要追缴拖欠租金,市政府和黄凤荣打起了官司。曲曲折折,扑朔迷离,权与法的较量直到如今,而据说,“关键问题”竟然是“封闭”政策是否合法。这事实无情地说明,“封闭管理”不单是潜江市几个官员的奇思妙想,它自有其生长的温床和沃土。江西广丰县以前那位以“思想解放”并大肆卖官著称的书记郑元盛也曾发表过“搞活经济”的高论:“除了开妓院不行,其他干什么都行。其实开妓院最赚钱”……
假如不是“正局级”管委会,而是一市一地的管理权被人出钱承包了去,是不是也要进行持久的讨论才能认定其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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