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政治避难始终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大清法律里,移民到外国就是叛国,要受到清朝法律的制裁。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所有跑到国外的人回国的, 虽然那些人主要是出国追求经济目标,却都是广义上的政治避难者。但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批政治避难者是清末那些遭到以慈禧为代表的反动势力追杀的改革派人士。其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当时,这批人遭到通缉,抓到后要被“就地正法。”康有为便寻求英国人的庇护。英国人将他用轮船从天津运到上海保护起来,清廷要求英国人交出康有为,遭到拒绝。在英国人的庇护下,康有为经香港逃到日本,开始了长达15年的海外流亡生活。同时,梁启超也躲进日本大使馆寻求庇护。而谭嗣同,林旭,杨锐等人拒绝寻求外国人庇护,结果被清朝专政机关抓起来全部处死,白白断送了性命。从那以后,凡是有点革新思想想改变中国的人,都面临着政治庇护这个问题。中共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在苏联人的庇护下在北京的苏联大使馆内组织武装暴动,但被军阀张作霖从苏联使馆中抓出来杀害。孙中山也多次被英国人和日本人庇护。大多数的中共领袖都受到过苏联的政治庇护,中共六大就是在莫斯科开的。可以说,没有外国政府对中国革命者提供政治庇护,就没有中国的革命。
政治庇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了全新的意义。由于极权政权在全世界到处建立起来,联合国等重要国际组织起草了一系列文件,保障公民的政治避难权,使之成为“人权”中的一个核心部分。这方面,有两个最重要的文件。第一个是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其中的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为了逃避迫害,每个人都有在其他国家寻求和享有庇护的权利。”[Article 14: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seek and enjoy in other countries asylum from persecution."]。1951年,又一个文件更以法律的形式把避难权确定下来,那就是当年的“日内瓦难民公约”[The Geneva Convention on Refugees]。
从中国共产党统治下外逃寻求政治庇护的人数历年来远居世界第一。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有几百万的中国人不堪压迫,冒死逃离祖国,到香港寻求英国人的保护,这些人是彻头彻尾的政治难民,许许多多的难民在逃跑中被中共边防人员杀害。可以说,香港今日的繁荣,和逃到香港避难的中国人的勤劳智慧是分不开的。除了广大的平民百姓之外,还有不少曝光率相当大的政治庇护案。50年代末,达赖喇嘛率信徒逃至印度寻得庇护,至今不得回国;文革期间,中国音乐家马思聪不堪迫害,在美国中央情报局协助下在美国寻得庇护;八九年天安门大屠杀之后,中国天体物理学家方励之就像当年的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一样,遭当局迫害,被迫逃进外国使馆避难,在美国驻华大使馆寻求庇护,并被中共安全人员围堵在馆中达一年之久。
美国是世界上最仁慈的政治难民收容国。全世界受压迫最深的人民要争取自由逃离迫害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到美国来。由于中国政府在国内严酷镇压一切异议份子和各种各样的自由活动的宗教文化集团,造成全世界最大的政治庇护者源流国。据美国移民局 [INS]的资料显示,在从1999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的统计年度里,在美国寻求政治庇护的人的五个最大的来源国家中,中国大陆远居世界第一,共有5541申请案,第二位是哥仑比亚 (2631案〕,其次为索马里(2364案〕,亚美尼亚 (1758案〕和埃塞俄比亚 (1445案〕。到去年7月份为止的审理过程中,这前五名中,中国的政治避难申请案获得批准的数量也是世界第一名,到那时候止共有2522案已经获得批准,只有221案被驳回,也就是说,中国的政治迫害之严重,来自中国人的政治避难案中,92%都有确凿的证据,有“令人信服的恐惧”["well-founded fear"]。第二名是索马里,有1689案成功,12案驳回;其次顺序为埃塞俄比亚 (1259案成,39案败〕,哥仑比亚 (1165成,81败〕和 亚美尼亚 (794成,155败〕。
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政治难民。北朝鲜和中国尽管有不同程度的共产主义,但都有非人性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和镇压机制。而且中国的镇压机制恐怕比被朝鲜还要强大。中国人什么事情都想当第一,但是政治难民世界第一多,并不见得是一件很光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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