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5-04 10:51:00作者:一直
△小小县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大多不出三杆子之内。如原来“你是我二姐的同学的哥哥”或“你是阿三老婆的娘舅”或“你是老张儿子的小姨”等等。如此,这个原本不认识的“你”,通过一个熟人的中介,也就“挂上号”了。难怪在县城里“混”是不难的,“熟人好办事”嘛。
△天旱得紧,县机关出动抗旱工作组,某局座亲任组长。读小学的女儿因有《记有意义的一件事》的作业,便缠着要同去。临行前还问:“带工具否?”是日,局座领工作组赴旱情严重的某乡,在乡会议室听了汇报,接着开饭。大快朵颐后,日已偏西,遂打道回府。上车伊始,小女儿说:“爸爸,我们今天没抗旱。”
△县城里面无隐私。不论你是什么人,有什么事,真是“如欲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县城文化的最大特色之所在。须知:一个人的涵养程度和他对他人的私生活的关心程度常成反比。
△公民纳税是天经地义的事。同理,尽了纳税义务的公民有对国家事务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但某些老板要么是偷税逃税,却要对国家事务发表议论;要么是纳了税,却没想到有权对国家事务发表见解。实在糟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