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神论的谬误

发表:2002-02-28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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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神论”是合理的、是说得通的。

我们稍为留意的话,就会发现在日常的衣、食、住、行当中,一切都是那么的有秩序,飞机、火车、捷运顺着一定的轨道行走并且能准时的将人或物载到目的地;到餐厅就可以享用自己想要的餐点;到百货公司及便利商店就可以购买到自己要买的东西;打电话就可以与远距离的人沟通;使用电脑就可以得到我们想要的资讯;还有其他方方面面等等,都井然有序、没有偏差地提供人们生活上最便利的需求。生活在里面的人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大家知道这些都是人为的、是人刻意安排的,所以如果没有人,这一切都将乱成一团甚至成为一堆废物。

同样的,地球、九大行星、太阳系、银河系及宇宙的其他星系,亘古以来即有规律地顺着一定的轨道运行着;几千年前的历法能清楚的记载春、夏、秋、冬四季的轮替及农民种植的疏果、农作物的日期;地球上的大气层能保护生物,不被紫外线等的伤害;动物吸收氧气、吐出二氧化碳,植物吸收二氧化碳、吐出氧气,能保持着空气成份的平衡,及其他种种的“安排”,令古今中外的文人雅士,经常赋诗赞叹造物者的神奇。那么,这是不是应该也是有“人”安排的,才能使一切都是那么巧妙与自然呢?如果是的话,安排这个庞大天体及生存在其中的各种生命、物质能有秩序的运行着的“人”,是不是应该称其为“神”呢?这样的话,我们还能否定神的存在吗?

摸不着、看不到的无线电波,接收后经过电视机、收音机的显现,可以使在地球另一端的人看到、听到清晰的影像及声音。另外,现在科学已经证实了人的思想也会发出象无线电波一样的东西,那么人的思想、言行(先有思想才会有言行),是不是也可能会被另外的空间接收到?是不是也可能会显示出清晰的影像及声音?这样的话,古人所说的“老天有眼,明察秋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不是就是神看到了人的思想、言行之后,依好坏、善恶的程度回报给人的呢?

既然有神的存在而且“善恶有报”,那人们为什么感受不到呢?

因为如果人做好事立即就得到神的奖赏,做坏事立刻就遭到报应的话,那人们活着就会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人们再也不用经过持续不断的奋斗了,因为成功以后不敢享受努力所得到的果实,太享受或太奢侈都会被处罚、会有报应的,只有把赚来的钱拿去帮助别人,才可能得到幸福的日子。懒惰的人,不用做事也可以得到丰衣足食了,因为大家知道做好事才会有好报,所以会有很多的人愿意帮助他,他以后可能翘着二郎腿,都不怕没吃没喝了。这种状况持续下去,最后可能会使每个人都活得战战兢兢的、中规中矩的,深怕一不小心就马上得到报应,长期下来,人们可能就会觉得活着没有意思、没有什么乐趣可言。

所以为了不干扰常人正常的生活状态,就不能每做一件事,立刻依这一件事情的善恶、好坏给以个别的算帐。如果有立即得到报偿或报应的也是极少数极少数的个案。绝大部分都是”算总帐”的,所以古人才会有“善恶到头终有报”、“今生不报来世报”、“不报自身报子孙”、“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等等的说法 。

二、“自然”与“迷信”,是人类鸵鸟心态下的产物。

笔者原是一名忠实的“无神论者”,只相信“眼见为凭”及科学上经过证实的事物,认为超出这些范围的言论都是“无稽之谈”、都是“迷信”。但是几年前曾亲身经历一件现在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让我心理产生很大的震撼,对“无神论”的信念也产生了动摇,也重新思考是否真的在冥冥之中有超出人类知识范围的世界存在?科学没有发展到的、还没有被证实的事物,真的就不存在了吗?

个人在警界服务,于派出所担任主管的职务期间,有一名同事因为发生车祸去逝。在他去逝的前一、二个星期,经常有一只猫到派出所“流连忘返”,用尽各种办法也赶不走它。发生车祸当天,那位同事在派出所值班时,那只猫又来了,而且就一直在那位同事的身边附近“赖”着不走,当那位同事接近要下班前,它竟然跳到茶几上不肯下来(那时我们在泡茶、聊天),看到这种情况,虽然心理毛毛的但也没有联想到什么。直到那位同事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了车祸,经推算后才得知那只猫离开派出所的时间与车祸发生的时间竟然几乎是同时的,并且从此再也没出现过。经过询问附近年纪大的人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之后,个人得到的结论是:那只猫事先知道车祸会发生,所以才会很不安并且经常到派出所流连,发生车祸前,更是积极的要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如果我们愿意陪它玩,拖过了发生车祸的那一段时间,可能就没事了。

事后针对这一件事,我也做了理性的分析:会不会是我太多心了?会不会只是单纯的巧合而已?可是回想起来,这一切又是那么的不合逻辑及不可思议,能说是偶然存在的吗?这种现象能不令人敬畏吗?

有人目睹西藏喇嘛虹化飞天的奇景;释迦牟尼及历代许许多多的高僧遗体火化都有舍利子;人们针对“海市蜃楼”这个现象提出了是“大气折射的结果”这种漏洞百出的说法;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难道这一切都是杜撰的吗?用“自然”或“迷信”这种掩耳盗铃、不负责任的说词,对吗?这样不是严重的违反科学领域上所强调的研究精神吗?

如果有人言论超出我们知识范围以外或不符合自己科学观念,统统说成是“迷信”或是“自然现象”的话,那么是不是会使人类的知识仅能局限在被人们认识了的事物之内,以致失去了认识到真正的科学、更高的科学的机会?人类是不是应该抛弃主观的成见,重新以理性、审慎的态度去面对其他领域的事物,才是真正符合实证科学的精神呢?

新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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