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轰轰烈烈的选举活动,引的中共喉舌大张旗鼓地宣传,诱的举国上下反对和赞成的直选人士大张其目,搅的全国农民心烦不已;还引的联合国派员观察,西方人权机构出钱,外国媒体频频报道,好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进行着空前的政治体制改革,好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落实《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让直选特区出尽了风头。
直选,犹如选美:一是竞选女自以为身体美、语言美、道德美,诸方面均能美压群芳;二是敢于站出来挑战所有竞选女,并有信心把无法遮掩的痣斑表现为美人痣美人斑;三是接受选美主持人、新闻舆论、选美民众的百般挑剔,全方位地亮相。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选美环境,所以长期以来让西方人眼睛发直的特产东方美女的出生地,始终没法出生亚洲小姐、世界小姐。
直选,是选举社会精英,又不同于选美。直选必须是:
(一)竞选人须有公仆之心、为仆之德、为仆之能,并有清白端正的道德形象和历史。
(二)议才出众,具有把内才尽善表达的笔才和能说善辩的口才,只有内才、笔才、没有口才的人只能另找雇主。因为没有议才,无法在议会里争议和妥协一词一句,也无法向人民解释一项政策和法律的每个词汇的含义。
(三)议胆出众,具有为他所代表的选民争取利益,因而他必须有足够的胆量依法发挥议才、坚持他所代表的选民利益。
(四)没有露骨的以权谋私的恶意,不敢在一旦获得议政权和执政权后就腐败选民利益。
(五)明确的竞选许诺。没有许诺,就没有选举。因为,许诺是最重要的雇佣条件、合同条款。没有许诺,选民便不知道你想干什么,不知道你是准备损害或改善哪一部份选民利益;没有许诺,选民也就无法认识你,比较别人,从中挑选;没有许诺,选民也就失去在你执政、议政期间的批评、监督、罢免理由。
(六)选举只能在普遍和平等的法治环境中进行,选民应有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的投票或相当自由的投票程序进行。普遍和平等的选举环境包括自由的新闻舆论环境。没有这个环境,选民便无法认识竞选人,更无法在选举后行使批评、监督、罢免权。
◆即使是一村一乡的小区选举,也必须有上述的选举环境。因为,一村一乡的竞选人未必为全体选民所熟识,更在于选民应该有权选举更有权监督。中国大陆有这样的环境吗?没有。
在中国大陆,村长人选虽然为本村人,乡镇长就不一定为本乡人,多半为县级以上党委指定或下派的人。
且不说那么多“普遍和平等”的选举条件,仅仅竞选人的演说许诺条件也没法给出。
演说什么、许诺什么呢?难道他敢许诺不强制农民种植什么、禁种什么、所有合法的农产品都能上市?难道他敢许诺他一切依法行政?难道他敢许诺不将扶贫贷款贷给亲朋好友?许诺不虚报任何政绩?许诺不公款吃喝玩送?许诺不批准任何腐败公款的报销?许诺不集资摊派?许诺不乱收乱征乱罚?许诺不乱批乱卖土地?许诺不邀公检法上门向选举人打砸抢烧征罚?许诺拒绝各级党政下派的各种工作队下乡专政?许诺不拦路没收种种农副产品走向市场?许诺以法治乡、治村?
◆即使竞选人想这样许诺,也心有余而胆不足大、力不足需!纵使竞选人士胸怀为民大志,也难顶专政大山难挡腐败大潮!
◆即使为民竞选的人士或农民全票中选,也不可能当选。因为,选民没有这个权力;因为直选主持人,在村级是党支部和乡级党委,在乡级是县乡两级党委。何况选举只是在上级党委批准和指定的名单中打勾。
◆即使为民竞选的人士偶然当选并为民执政,也没有几天的执政命。因为他不是一乡一村的首长,他的直接领导是同级党组织,他的间接领导是直至中央的各级党组织,而党组织的责任是专政与腐败,不专政不腐败在中国大陆早已是天下第一难。
何况竞选只为贵,求官只为富。
所以,竞选人虽有千言万语,但唯一能许诺的只有两个字:稳定。他所能发挥的只有四个字:专政与腐败。
◆村民知道,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是国家的基层政权,而且只是中共的农村狗爪──党支部的行政干事。
◆村民知道,中国无处不是共产党的专政辖区,哪里容得村民自治!
◆村民知道,农村是没有渔禁的所有专政权人可以随时下海捕捞的中国公海,村干部的义务和特权是带他们下海并顺带一网的艄公。
◆村民知道,由知识精英“以法治国”尚且治的神州无日月,黑天黑地中的土包子自治将给村民增加什么!
◆村民知道,选举谁就意味着必须服从谁。与其依法改选村长,不如违法让村长一任终身。因为,一任村长一幢楼,幢幢是村民的“奉献”;一批村干一群狼,饿狼更比饱狼贪。任命村干我无奈,选举村干自招难。
◆乡民知道,乡镇政府是乡级党委的傀儡,凡与党一致的奴才才可能被指定为被选举人。他们打勾的乡镇长不可能有自己的意志,他的行为只能体现党的意志。他的角色是专政打手,他的天职是听命于党。他的两手抓只能是:一手抓腐败公款的报销渠道,一手抓摊派民款的集资渠道。
◆社会底狱中的农奴明白,乡村长的直选,不是减少桎梏、解放自己,而是自加锁链、作茧自缚,是让自己必须乖乖服从自选的乡村长的任何剥削和压迫的陷阱,引诱自己挖第十九层地狱的工程。
◆社会底狱中的农奴明白,任何地方级政府都是同级党委的傀儡,任何权力机关和权力人的办事员。他的义务是加强专政,他的权利是共同腐败。只要在中共的专政下,任何形式的选举都无选举意义,都无丝毫的民主味道。
◆全中国的农奴早已明白,他们需要的是人的身份,人的资格;至少是和城镇人平起平坐的身份,是和城镇人平等享有义务教育、公费医疗、优质文化和方便的水、电、热、交通、通讯、电视等等福利;是解放,是自由,是民主,是主权,是全民主权的制度;他们要选的是民主的总统,替他们主权的议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奴需要的选举,是按照《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即反映“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的选举,是“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的选举,是让“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的选举,是“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的选举。
他们的当务之急是粉碎判处他们于出生地监狱无期徒刑的专政法律制度。
直选特区就是这样的把戏,这样的把戏就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有主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