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嬴政(圖片來源:手繪插畫Winnie Wang/看中國)
秦始皇嬴政千年來總給人暴君形象,但近幾年因為媒體報導1975年12月在湖北省睡虎地秦墓裡發掘出了共計1155枚《雲夢秦簡》(又稱:睡虎地秦簡、睡虎地秦墓竹簡、雲夢睡虎地秦簡)的相關消息,大家才開始重新審視、分析秦始皇的功過。《雲夢秦簡》其實是一位四十多歲、叫做「喜」的男子的個人筆記,由於在秦始皇在位期間,喜陸續擔任安陸御史、安陸令史、鄢令史、鄢獄吏等等跟司法相關的職務,因此其竹簡紀錄了許多跟秦朝法律文書相關,同時能顛覆所有人認知的內容。
《雲夢秦簡》簡介
綜合媒體報導,在七十年代以前,研究人員發現的簡牘包括戰國、漢朝、晉朝等朝代,唯獨缺少秦朝的簡牘。幸好考古人員於1975年在湖北省江陵雲夢睡虎地中發掘出了12座戰國末年到秦朝的墓葬,其中第11號墓中的埋葬物件震驚了考古人員。因為該座墓中幾乎沒有存放金銀珠寶,反倒是在墓主「喜」的頭部右側、右肩、腹部、足部等處均放置一束又一束的竹簡。
據研究者考證後驚訝發現,在1155枚竹簡與80枚殘片中,「喜」主要記錄了自己工作時所抄錄的法律文書、筆記,而這一紀錄就長達幾十年,大約寫下了四萬多字。換言之,這些竹簡中,幾乎記錄了大秦的法律條文。這些龐雜又瑣碎的紀錄,縱使不是秦朝律例的全部,但對後人進一步了解秦律是非常關鍵的珍稀資料,是考古研究又一重大發現。
這批秦朝簡牘出土時分成了八組,除了少部分因為水浮動而變得散亂之外,其他的都保存完好。竹簡長度達23.1至27.8厘米,寬度達0.5至0.8厘米,「喜」的秦隸一般是寫在篾黃(竹子外皮下的內層部分)上,少數竹簡是兩面皆有字,大部分的字跡清晰可分辨。研究者根據竹簡上殘存編繩來判斷,竹簡可分成上、中、下三首編繩。但因時間久遠,編繩在出土時自然已經腐朽,順序已亂。
那麼,《雲夢秦簡》到底記錄了哪些秦朝法律呢?研究者表示,上頭主要記載了《秦律十八種》、《田律》、《效律》、《秦律雜抄》、《法律雜問》、《封診式》等等,其內容則可再分成九類。此處列舉三類:
一、記載《編年記》的簡,共有53枚,當初放置於墓主「喜」的頭部下方。這部分的簡是逐年記載秦昭襄王元年(公元前306年)至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年),秦國統一六國的歷次戰爭。
二、記載《為吏之道》的簡,共有52枚簡,當初放置在墓主「喜」的腹部下方。每個簡分成上下五欄書寫,此書寫方法十分罕見,對研究簡冊制度起到重要作用。「喜」紀錄的這部分,內容非常龐雜,但因開頭出現「為吏之道」句,故被定名為《為吏之道》。
三、記載《秦律十八種》的簡,共有202枚,當初放置在墓主「喜」骨架的右側。這部分的簡所記錄的秦朝律法條文並不完整,但內容相當豐富,反映秦國的農業、貿易、貨幣、糧倉、徭役、軍功爵位等制度。因為每條律文末都寫著律名的簡稱,一共18種,故被定名為《秦律十八種》。
額外一提,根據竹簡記載,墓主「喜」生前擔任的最高職位是「令史」,負責管理地方獄訟,審理司法案件。換言之,他算是地方上的普通「公務員」。「喜」還為自己撰寫年譜,並將它跟國家大事編放在一起,後來隨著自己埋葬於地下。「喜」的墓中還出土銅削刀和毛筆,說明他生前在寫作上花費極大心力。
《雲夢秦簡》影響對秦始皇的評價
《雲夢秦簡》出土後,逐漸讓大家對秦始皇改觀,亦發現過去記憶中的「孟姜女哭長城」經典故事應屬虛構。
大家對秦始皇的主要印象多半關乎暴政、虐民上頭,像西漢司馬遷就認為秦始皇是以殘暴苛虐作為治理天下的前提,故在《史記》中說道:「秦王懷貪鄙之心,行自奮之智……禁文書而酷刑法,先詐力而後仁義,以暴虐為天下始。」西漢桓寬則認為秦律嚴格到苛刻程度,故於《鹽鐵論‧刑德》中載道:「昔秦法繁於秋荼,而網密於凝脂。」
可是,當越來越多歷史古文物出土之後,研究者開始發現,秦始皇實施的並非苛政,秦朝制度並非如後人所說的那樣,而是「秦代有法可依、執法甚嚴,秦法於吏於民都有絕對權威」。
至於因秦政害得「孟姜女哭長城」一事,也因《雲夢秦簡》中的記載而出現翻轉。「喜」在簡中清楚記載了勞役在修築長城期間,是有領工錢的。當時的秦律甚至明定,即使身為罪犯去工作,一日也能領到八錢的工資。而根據秦朝官方當時的糧票計算,一兩錢能購買到4斤粟米。換言之,一日領八錢的工資,絕對足夠一個人養家餬口,亦可謂待遇優渥。於是,這般記載間接證實「孟姜女哭長城」一事實屬虛構。
那麼,秦二世時期所爆發的陳勝、吳廣「大澤鄉起義」,真的是因為秦始皇最初制定的秦律太過嚴苛所導致的嗎?
眾所周知,當時秦朝徵發陳勝、吳廣等九百餘名戍卒赴漁陽防守,但天降大雨致使眾人延誤。由於當時秦律規定這些人都該殺頭,導致陳勝、吳廣情急之下發動了兵變。
然而,根據《雲夢秦簡》所載的一段關於秦朝軍隊的規定,我們將發現,事實並非如此。
墓主「喜」記載,若是服徭役期間,你延誤了三到五天,將會受到口頭批評;延誤了六到十天,你被罰款的金額將達一面盾牌的價格;延誤超過十天,你被罰款的金額將會達到一套盔甲的價格;如果你是因為碰上惡劣天氣,例如雨或霧而有所延誤,全部刑罰都將可免除。
「喜」在竹簡中記載的秦律,大到包括國家在處理洪澇災害時的制度,小到郡縣任免制度、應當如何保護環境等等,範圍著實廣泛,同時能令人感受秦律相當人性化、有深度。舉例來說,《田律》有載,「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壅隄水,不夏月,毋敢夜草為灰,取生荔,麛卵鷇,到七月而縱之。」也就是每年二月,也就是春天期間,嚴禁上山砍筏樹木和修築堤壩堵塞河水,不到夏天不准許燒草來做為肥料,也不准許摘採剛發芽的植物,不准許捕殺幼小野獸、幼雛及取卵。其他竹簡還記載:當你的身高不足一米三時,將被免除徵兵;每一個家庭都要留下一位男丁,好照顧這個家與贍養老人。
透過《雲夢秦簡》的記載,我們可發現秦始皇時期的法律實際上是非常公正且人性化的。那麼,為什麼後人都說秦律待人過於暴虐呢?最大可能是在秦二世胡亥在位期間,因胡亥生性凶殘,不光殺害自己的兄弟姐妹,寵幸奸臣趙高的其間還構陷大臣,對百姓更是益加暴虐。秦二世諸多惡行自當導致秦始皇時期設立的律法無法確切執行,最後變得面目皆非。如此一來,自然會引發陳勝等人集結起義了。
結語
由於先前缺乏秦朝古物的出土,導致人們對於秦始皇的印象總停留在荒淫無道、殘暴專橫、不人道等等方面。可是,待我們抽絲剝繭,將會發現這位一生都沒有立皇后的秦王,其實是提倡男女平等,保護女性權益的,在他治理秦國期間也沒有殺過任何一位忠臣。至於眾人批評秦始皇為了修建自己的陵墓而勞民傷財,但我們得跟那個時代的其他君王作比較。那時候的君王不少是採取活人殉葬方式,而身為千古一帝的秦始皇,之所以選擇陶俑陪葬,只因他不忍心傷害無辜生命(另一說指:兵馬俑是為了安置戰死沙場的千萬忠勇秦人所製)。如此舉措,真真符合仁義!只可惜,許多受到專家認證的證據一一出現在眾人面前,中國的教科書中關於秦始皇的評論仍未改變。知道真相的你,切勿如同當局這樣裝作一概不知,只想採取欺矇方式或含糊帶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