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數百萬香港人走上街頭抗議。「47人案」被告之一的余慧明(小圖)在求情信中直言,因政府對民意充耳不聞,眼見示威者犧牲和被捕,因而決意參選,希望增加談判力量扭轉僵局,卻被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看中國合成圖)
【看中國2024年7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香港最大國安案件——「47人案」(又稱「民主派初選案」)第四批被告11日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被告之一的余慧明在求情信中直言,因政府對民意充耳不聞,眼見示威者犧牲和被捕,因而決意參選,希望增加談判力量扭轉僵局,卻被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她強調,至今仍認為透過投票尋求改變根本沒有錯,「也許我唯一錯誤,就是我太愛香港」。
因反送中運動而覺醒 從工會走向議會
現年37歲的余慧明出身護士,曾經任職醫管局。她早年對政治不感興趣,因2019年的社會運動而覺醒,於同年11月成立了醫管局員工陣線(HA Employees Alliance,簡稱:HAEA),是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立的新工會之一,旨在以各種形式為香港醫院管理局員工建立平台發聲,守護醫管局職員的政治權利及言論自由,反映員工在工作上遇到的不公平與困難,保障員工應有權利和待遇。
2020年,她立志從工會走向議會,希望在立法會衞生服務界選舉中勝出,入主立法會。惟她在同年參與民主派初選後,被當局指控觸犯《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2021年3月2日,醫管局將她停職,理由是涉嫌違反《國安法》。
2021年7月,余慧明獲得高等法院批准其保釋申請。不過2022年3月,她遭到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指涉嫌違反法庭保釋條件。其後一直還押至今。
辯方求情:因時局發展及《國安法》實施 誤墮法網
本月11日,不認罪但被裁定罪成的余慧明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余慧明的辯護律師表示,余參選的衛生服務界初選有別於地區直選,目標只為集中票源,增加勝算,並沒舉行協調會議,候選人也沒討論過取得「35+」後的作為,反映余單獨行事,僅從傳媒及坊間討論得知否決預算案的議題。
辯方形容,余是有理想、富同理心的年青人,她其眼中「五大訴求」中最重是爭取普選,不幸因時局發展及《國安法》的實施,令余誤墮法網。
辯方續指,雖然余有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但認為內容不適用於衛生服務界,她在抗爭派記者會上沒有倡議無差別否決,證其角色較輕;余亦沒有「Plan B」替代參選人,即使參選也大有機會被DQ,故無法實現謀劃,余為「其他參加者」,應處3年以下刑期。又強調余作為註冊護士,被定罪後會面對紀律聆訊,大有可能不能再做護士,餘生要肩負犯案代價,望法庭量刑時考慮。
余慧明:通過議會投票改變現有秩序沒錯
辯方在庭上讀出余手寫的英文求情信。《法庭線》將求情信翻譯如下:「如我作供所述,我認為一切由2019年反修例運動開始。那時,超過100萬名香港市民和平地走上街頭反對修例。很遺憾,他們的聲音未獲聆聽,最終引發了激烈的街頭抗爭。在這場民主運動5年多後的今天,政府將參與的市民視為暴徒,並將整場運動標籤為『黑暴』。
「在2020年,我相信就算有持續的街頭抗爭,政府仍會對社會的不滿充耳不聞。我最不想看到有更多示威者犧牲和被捕。此外,由於政府未能及時採取措施預防新冠疫情在社區爆發,因此我希望進入政治體制,參選立法會議員,去增加對政府議價的能力,改變當時的死局,但被指控為顛覆國家政權,這在其他民主國家中聞所未聞。
「法庭的裁決指『五大訴求』是空中樓閣,但其中的一項訴求,是實現《基本法》所承諾的『雙普選』。如果政府認為落實23條是它的憲制責任,那麼實現『雙普選』難道就不是?到這一刻,我仍然認為,通過在立法機關投票來改變現有秩序並沒有甚麼不對。也許我犯下的唯一錯誤,就是我太愛香港……」
法官陳慶偉此時就打斷,指「這不是求情信,這是政治宣言……法庭之外,隨便你,你喜歡可以走到街上說,但不要在我的法庭說這些內容。」「你大可以不求情,你不一定要求情。」
事件引發討論,有香港網民在討論區發帖「向余慧明致敬」。有留言感嘆,常年被囚,在監獄中被消滅意志,現在還可以堅持的真是沒有幾個,何況她還有老公和子女。還有留言誇獎:47人案中,很多女被告都比男的更硬朗。。
有網民批評法官叫停余慧明求情,指「整個事件都是政治迫害,還叫人不要講政治?難保有朝一日到你們被清算,到時一定拍手叫好!」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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