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3年11月17日訊】前兩天,在裁判文書網上看到了一個元素豐富的案例,主角是一位比亞迪離職員工。
2021年2月1日,比亞迪員工陳允恆提出離職。辭職前,他在比亞迪干了三年。2018年3月入職的他,崗位是塗膠工。之所以提出離職,是因為小陳覺得2020年10月的工資,公司沒給自己算清楚。在多次找公司協商無果之後,小陳離職,隨後在深圳坪山區法院起訴了老東家。
雙方爭議的2022年10月,比亞迪發給陳允恆的工資是9450元。對於一線工人來說,拿到近萬月薪不算低,但判決書上說,那個10月,小陳的工作時長是:441.5小時。
這是啥概念呢?碼農說自己累到要進ICU的996工作制,一個月也就300個小時左右。一個月31天小陳都不休息,每天的工作時長也要超過14個小時,才能達到441.5小時的工作時長。按照判決書裡的統計,小陳當月工作日加班93.5小時,休息日加班130小時,法定假日加班44小時。
小陳為什麼覺得發少了,有博主做過仔細分析,比如,當年的10月普通工作日只有17天,但法律規定計算基本工資是按每個月22個工作日等等,這裡就不展開了。
看完這份判決書,又翻了翻其他比亞迪的勞資糾紛案例,發現他們的一線工人特別熱衷加班。一個月加班時長在100到200個小時的員工大有人在。此前寫過,一名比亞迪員工在連續上了7天夜班之後猝死在了出租屋裡——那個月他上了近300個小時的班。
這裡面的原因並不複雜。如果每天只干8小時,按照陳允恆的時薪13.13元計算,他每個月的基本工資只有:2284.62元。
2020年,深圳市最低工資就是2200塊。很顯然,比亞迪遵守了這項規定。當然,比亞迪在各地都遵守規定,比如,在長沙工廠,一線工人月基本工資是1950元,比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還多了20塊。
在判決書的最後,法院認定比亞迪沒有少算陳允恆的工資,只是判比亞迪給了他800塊錢,作為陳允恆沒有休年假的補償。
陳允恆離開比亞迪的那一年,是公司發展最快的一年。年初員工數量28.8萬人的比亞迪,到了年底員工數量達到了57萬人。而從2021年到今年,短短兩年時間,比亞迪的新能源車產銷量翻了差不多5倍。與此同時,比亞迪的一線工人佔比從2020年66%直接拉高到了2022年的78%。
這也許意味著,廠裡需要更多的「陳允恆」。
媒體們喜歡拿比亞迪和特斯拉比,比工資比待遇比人效,但其實這兩家公司模式完全不同。特斯拉上海工廠不到兩萬員工,一年能產75萬輛車,而比亞迪自從上世紀90年代創立以來,一直習慣於利用「人海戰術」。而且在比亞迪,加班不是你想加就能加的。裁判文書網上的不少案例裡都有這樣的信息,員工認為比亞迪拖欠自己的加班工資,比亞迪拿出一份《員工手冊》向法院辯解說,自己的手冊上寫的很清楚,加班需要審批通過才可以加班。
按照比亞迪的說法,只有申請通過的加班才算有效加班,其他的都叫無效加班:不能僅憑員工考勤判斷加班時長。
對,咱同意,他們可能就是熱愛生產線,就算不算加班也愛在那兒呆著。
比亞迪還在工資裡設計了極為複雜的績效體系,什麼Q值、B值、Z值,從領導評分到班組成員評分再到獎金係數。請假和曠工的懲罰也比較嚴格。有銷售部門的員工一入職就看懵了,各種罰款的條目多達4頁A4紙。
前兩天看新聞,在秋招很不景氣的當下,比亞迪新招了3萬大學生。最多的那一天,他們收到了12萬份簡歷。能一次性給應屆生提供這麼多崗位的民營企業,真是不多了。
陳允恆老家在廣西樂業縣,那裡的最低工資是1690,屬於整個廣西最低一檔。在他的離職申請中,離職理由一欄寫著一句話:冬天的雪好漂亮,我想去看看。
也不知道他後來有沒有看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