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遭中國拘捕。(圖片來源:富察臉書截圖)
【看中國2023年5月8日讯】(看中國記者李佳琪綜合報導)臺灣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3月到中國大陸探親後失聯至今,引發外界關注。臺灣人權促進會等公民團體今(8日)發表聲明,呼籲中國政府應確保家屬能合法探視富察,也應立即釋放富察與確保其平安返臺。
據中央社報導,臺灣人權促進會8日發出聯合聲明指出,中國政府正以制度性、系統性的方式製造一個又一個臺灣人在中國的強迫失蹤案,包括2012年的鍾鼎邦、2017年的李明哲、2019年的李孟居等案、2022年的楊智淵等案。
聲明提及,由於富察已確定是涉及國安案件,且在有限資訊與根據「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一系列深度解析中國祕密關押制度的報告,初步判斷富察極有可能正面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審前祕密羈押。
聲明直指,依照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指監地點與辦案地點必須分開,但中國警方經常違反此規定。且警方並不會依法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當事人完全被切斷與外界、律師與家人的所有聯繫,受害者可能會被迫簽下「放棄指定律師之權利」的文件。雖然臺灣陸委會曾低調表示富察「人是平安的」,但人究竟在哪裡?目前毫無訊息。
聲明批評,這種長時間的單獨監禁已嚴重違反國際人權規範。因此,富察的強迫失蹤至今約2個月,在過去這段時間與未來可能的4個月期間,富察極有可能將面臨24小時隨時至少2位看守的高度監控,約2小時至6小時輪班,連上廁所都會被監控、完全與外界隔離,室內24小時開燈、剝奪睡眠、禁止閱讀,更可能會被餵食不明藥物、禁止就醫等等酷刑虐待。
聲明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初期亦會面臨高強度的審訊、審訊過程可能會涉及毆打刑求、非審訊期會被要求長時間不自然的身體固定姿勢,或者被限制在極小的空間活動,若觸怒警方或看守,可能會面臨食物減少,或其他的暴力,國安人員甚至會對受害者威脅將傷害其親屬與家人。
民團提出四點呼籲:一、中國政府應確保富察在接受調查與審判的過程中,應受到國際人權法保障,免於各種酷刑與殘忍不人道的對待。二、依照中國《刑事訴訟法》第34條、第39條之規定,富察有權委託律師進行辯護,應基於他的選擇獲得專業律師的諮詢,且享有律師會見權與通訊權。中國政府應確保該律師不會受到任何政治打壓;三、確保臺灣與中國的家屬能合法探視富察;四、言論自由無罪,立即釋放富察與確保其平安返回臺灣。
此前,大陸國台辦26日證實,富察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正接受國家安全機關調查,有關方面將依法保障其各項合法權益。
連日來,海內外各界人士聯合發表中英文聲明聲援富察,並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富察,讓他早日與家人團聚,回到他熱愛的出版工作。
自由時報報導,民進黨立委范雲嚴厲譴責中共,「再一次不給任何理由的關押自由人!」範雲指出,人類的歷史已經證明,專制極權的手可以抓捕、凌虐自由靈魂,但卻永遠無法阻擋追求自由的精神,做為世界的公民,會持續聲援、救援被禁錮的同伴。
范雲說,臺灣作為抵擋中共極權擴張的第一線,定會繼續作為民主燈塔,替所有自由靈魂點亮回家的路;呼籲大家一起關注富察的消息。
臺北市議員苗博雅則擔憂富察案恐蔓延成為臺灣出版界的寒蟬效應,造成業者自我審查。苗博雅質詢時指出,臺灣是華人世界最自由的國家,出書罵政府官員或總統,不會被政府單位認為是危害國家安全,但富察案恐引起效應,可能會讓業者覺得若出版對中共不利書籍,擔憂之後赴中國變成另一名富察。
苗博雅表示,臺北市政府每年編預算與上海市辦雙城論壇及簽署有關文化交流事宜等備忘錄,北市府今年派員出席雙城論壇時,應向上海提出讓富察與家屬或律師會面,且臺北市長蔣萬安若要出席雙城論壇,應提到保障臺灣創作自由及關心富察案等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