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0大背鍋案,一個比一個冤。(圖片來源:Pixabay)
中共擅長嫁禍栽贓,自導自演,賊喊捉賊,對外誣陷異己,對內謀害同黨。有這樣10大背鍋案,一個比一個冤,但是幕後的主謀就一個:中共,所用的手段也一樣:栽贓。
1、長征逃竄案
中共分裂國土,在全國佔領了幾塊地方,建國「蘇維埃」,提出「保衛蘇聯」,公開做蘇聯的殖民地,成了公開的漢奸。當時國民政府全力剿匪,中共的幾股武裝匪徒東藏西躲。
中共第一方面軍先是逃到湖南,意圖與賀龍會師,不成,又逃到雲貴,再到西康,最後聽說陝西還有共產黨,就投奔而去。
可是中共的教科書上,說長征是北上抗日,實際上長征是長竄,哪是甚麼北上抗日?這是栽贓當時國民政府的一個大帽子。
1930年代的中共紅軍。(網絡圖片)
2、西路軍覆滅案
中共到陝西後,以四方面軍力量最強,人槍數倍於一、二方面軍,其統帥是中共發起人,資歷高於毛澤東的張國燾。
不除四方面軍,毛澤東就不能消滅張國燾,於是毛澤東定下一條毒計,就是讓四方面軍西征,企圖達到二個目的:(一),如西路軍成功,則與蘇聯通道被打通,而西路軍則必被嚴重削弱;(二),西路軍被回教馬家軍徹底消滅。
毛澤東的毒辣還在於:徹底地打垮了對手張國燾,廢棄了非嫡系的軍事天才徐向前,卻又把西路軍失敗的責任栽贓到陳昌浩頭上。
3、劉志丹反黨案
正當朱毛紅軍無路可走時,是陝西的劉志丹救了毛澤東。可毛澤東集團不想留著劉志丹,因為劉是本地領袖,聲望高過毛,便以栽贓的罪名迫害劉志丹及其紅軍力量。
1937年,國軍第29軍在盧溝橋抵抗日軍。(網絡圖片)
4、抗日戰爭案
抗戰時,國民政府軍在正面戰場浴血奮戰。在松滬會戰,在忻口,在中條山,在臺兒莊,在南潯戰場,在萬家嶺,在田家鎮,在宜昌,在第三次長沙會戰,在崑崙關,在印緬戰場,在空中,國軍戰士浩然之氣青天可鑒。
八年抗戰,國軍與日軍大小會戰二十餘次,較大戰鬥近五萬次,付出近500萬將士的鮮血,斃傷俘日軍近200萬。中國的五強地位與聯合國常任理事國是國軍打出來的,是蔣介石領導的。抗戰勝利後,萬人空巷歡迎蔣介石與國民政府軍就是明證。
共產黨八路軍、新四軍也奮起抗擊日軍,牽制了日軍,配合了正面戰場殲敵,但不是抗戰的主力和領導者。
然而,共產黨取得政權後就篡改歷史,把抗戰之功歸於己,栽贓蔣介石與國軍不抗日、還與日軍勾結。
其實,抗日戰爭爆發之時,中共二、三萬疲憊之師,偏安於西北一隅,怎麼可能抗戰的主力與領導者?
5、沈崇被辱案
一九四六年,國共和談破裂,政府軍重開剿匪。為了離間美國與中國關係,打擊國民政府威信,為中共反叛政府贏得時間,毛澤東派受中共影響的女青年沈崇與美軍人員來往,然後,杜撰沈崇被強暴,栽贓美軍,指揮在青年學生中的中共地下組織,煽動青年學生鬧學潮。
廣大愛國的熱血青年學生果然被中共矇騙,成了中共反叛的工具。
沈崇在六、七十年代和九十年代,都聲稱自己未被美軍強暴,是因革命需要,奉中共之命而為。中共後來也曾說過,沈崇案子虛烏有。
1950年的抗美援朝是讓中國人白白送死的戰爭。(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6、抗美援朝案
中共曾欺騙老百姓,美帝國主義侵略臺灣、朝鮮,要保家衛國,派出百萬大軍到朝鮮去給金家王朝當炮灰。中國人現在還有人聽信共產黨的謊言。
朝鮮戰爭實際上是金日成在毛澤東、斯大林的授意下挑起的,美國只不過是執行聯合國決議,把金家軍隊趕回北方。毛澤東決定出兵朝鮮時,美軍還沒有越過三八線,美軍也沒有派兵去侵略作為盟友的蔣介石的臺灣。
中國百萬兒女血灑高麗半島,白白送死。而被支援到現在的朝鮮,底層百姓在極權壓迫之下,過著和南韓天壤之別的生活。
7、文化革命案
中共取得政權後,毛澤東領導下的中共內鬥空前激烈,栽贓案層出不窮。文革是人人皆知的中共內部栽贓案。
高崗、彭德懷、吳晗、彭真、劉少奇、鄧小平、陶鑄、賀龍等等等等,都被栽贓,除鄧小平等少數人外,許多人含冤而死,還包括許多無辜百姓。
批林批孔運動禍及孔聖人。(網絡圖片)
8、批林批孔案
中共在批林批孔案中,不但林彪被說成不會打仗,連逝去兩千多年的孔子也不得安寧 ,成批判對象。
許多栽贓事例栽贓到林彪頭上,毛澤東甚至指示媒體杜撰許多歷史典故,嫁禍「至聖」先師孔老夫子。
9、六四暴亂案
六四事件,是中國青年學生愛國、民主、正義的行為,然而,卻被中共栽贓成反革命暴亂,遭到血腥鎮壓。
中共稱謂「暴徒」們的「暴行」,都是中共的自導自演。比如,所謂的焚燒軍車事件,是中共讓自己人把車掀翻或點燃,派便衣參與誘惑別人,拍成錄像,嫁禍學生給學生與北京市民。
「天安門自焚」疑點重重,是一場栽贓戲。(視頻截圖)
10、天安門自焚案
江澤民為了給鎮壓法輪功製造藉口,也跟著祭出來了中共的看家本領,演一齣「天安門自焚」的栽贓戲,欺騙百姓。
法輪功書上寫著煉功人不能殺生、自殺算罪。自焚的人能是法輪功學員呢?只能是中共欺騙收買的百姓和中共特務。
何況,看自焚錄像的放慢畫面,會發現其中有很多的漏洞與破綻,每一個破綻都說明這是中共製造的又一起栽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