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賈小剛獲刑7年。(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1年10月12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中共青海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賈小剛因受賄罪被判刑7年。賈小剛不僅大搞權色交易,還嗜酒如命,家藏880瓶茅台,並享受專人開車、做飯、洗衣、安排酒局的「管家式」服務。
中共青海高院10月12日通報稱,賈小剛被指控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款50萬元人民幣。宣判後,賈小剛表示將上訴。
賈小剛被指控,自2015年至2020年期間,利用其擔任最高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副廳長、貴州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挂職)、最高檢察院第六檢察廳副廳長、青海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等職務上便利,通過其他公務員,為他人在工作安排、案件辦理、工程承攬等事項謀取私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請託人錢款共計人民幣217.3479萬元。
現年54歲的賈小剛曾在河南省安陽市行政幹部學校擔任教師,1994年7月獲得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民事訴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學位後,進入最高檢察院工作,後被調往青海。2019年3月起,賈小剛任青海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廳級) 、一級高級檢察官。
2020年7月22日,青海省紀委監委宣布賈小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賈小剛被查14天前,2020年7月8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動員會。賈小剛也是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動員會議後,首批被拿下的「政法虎」之一。
2020年11月28日,賈小剛被開除黨籍、公職。
今年4月27日,中紀委網站發布《深度調查》專題片指,賈小剛被指貪圖享受,生活奢靡。特別愛喝醬香酒,醬香酒裡面又特別愛喝茅台酒。青海任職短短一年多的時間裏,賈小剛幾乎每天都在喝酒。工作日也是每天必喝,週六週日有時喝兩場甚至喝三場,心思多是在想約酒場、怎麼喝酒、怎麼醒酒,要麼人就是在喝酒的路上。
調查稱,賈小剛在北京的兩個住處,以及青海西寧的兩套房子裡分別被搜查出880餘瓶茅台酒,總共有140餘箱。這些酒中包括許多年份酒、生肖酒,還有12斤裝的典藏酒等比較特殊的酒。
他到青海後為享受「管家式」服務,特意將河南老家村子裡的親戚帶到身邊。其「管家」負責給他開車、做飯、洗衣服、安排酒局,照顧賈小剛的生活,每天出門,都要把賈小剛的皮鞋擦得一塵不染。對於管家的服務,稍有不滿,賈小剛抬腳就踹。相關費用都由賈小剛的朋友圈中的商人支付,這些人則通過他的影響力承攬到一些工程項目。
另外,賈小剛還搞權色交易。據報導,曾經有兩個女老闆來找他承攬項目,為投其所好,跟他發生不正當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