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計畫通過增加稅收以支援其經濟刺激支出計畫。(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1年5月6日訊】拜登政府計畫通過增加稅收以支援其經濟刺激支出計畫。例如,對美國富裕階層徵收39.6%的資本利得稅,加上投資收入3.8%的現有附加稅在內,富人面臨的聯邦政府資本利得稅總體稅率可能高達43.4%。大量美國富豪們加緊避稅,進行財產重新配置和轉移,或者填補稅務漏洞,以降低拜登政府加稅計畫帶來的衝擊。
在審查稅收非常嚴厲的美國,避稅可不是一件容易事。但在美國也有一句話很流行,那就是:「依法納稅、合法避稅」。也就是說,在美國是允許合法避稅的,那麼美國的富豪們都是用什麼方法來避稅的呢?
01 設立信託基金來避開聯邦遺產稅
按美國法律,進入家族信託的資產已經發生所有權轉移,後代僅作為家族信託的受益人獲得財富,不劃入遺產的範圍。這種形式不僅有助於家族延續財富,也避免了遺產中產生的巨額稅收。
02 向慈善基金捐款抵稅
向慈善基金捐款抵稅是最常見的手段。美國國稅局規定對慈善捐款不徵收任何稅費,每年只需使用慈善捐款的5%,剩餘的95%捐款可以用來投資,投資盈利也不徵稅,而且無需對外公布具體的運作明細。近年來,超級富豪們最為熱衷的是「捐款人指定基金」(DAF)。DAF不僅可以讓超級富豪們通過慈善拿到巨額抵稅額,還可以保留慈善資金使用的決定權。
03 把公司註冊到海外去
散落在加勒比海周圍的海島不僅僅是美國富豪的度假勝地,避稅港口(Tax Havens),如開曼群島更是富豪們喜歡的公司註冊地。目前僅開曼群島就有超過8.5萬註冊公司,而其總人口還不到6萬。他們的口號是:哪裡稅少,我們就把公司註冊到哪裡去!
04 將報酬轉化為股票期權
因為IRS規定絕大部分的期權只有在變現(Exercise)時才會被徵稅,在自己能掌控的情況下就儘可能地利用了這個規則。包括星巴克的CEO霍華德-舒爾茨(Howard Schultz)、聯邦快遞FexEx的CEO弗雷德-史密斯(Fred Smith)以及很多其他CEO都採取了這種「兩權相害取其輕」的做法。
05 註冊空殼公司
空殼公司(Shell Company)顧名思義就是在法律文件上正當存在但其實現實中並不提供實際產品或服務的公司。註冊了此類空殼公司的富豪們就可以通過來回倒騰資金去減少可被徵稅收入了。
雖然他們做事謹慎在法律手續上並無絲毫破綻,但這種蓄意的避稅方法一旦被曝光並不見得能被大眾從情理上完全接受。
當年和歐巴馬競爭的總統候選人羅姆尼(Mitt Romney)也是美國出了名的大富豪,他就因為旗下資產包括一個在百慕大註冊的空殼公司而一直被媒體揪著小辮子不放,在辯論中一直深陷個人財產解釋的泥潭,最終黯然退場。
06 善用贈予免稅
贈予有時也會交更多的稅。例如,一對父母將一套買入價為10萬美元的房屋贈予子女,現在該棟房子市值70萬美元,2年後出售該棟房子,100萬美元。但是這棟房子成本價仍是10萬美元,子女獲90萬美元收益就要交資本所得稅。因為是贈予基數從原始購買價算起。
07 利用規則漏洞
停不住賺錢步伐的富豪們為了避開資本收益稅(Capital Gains Tax),也是各種利用規則漏洞。首先購買股票期權,然後把這部分股票作為貸款的抵押。
還貸時要麼用借貸來的錢所賺的錢還,要麼就用處理股票賺得的錢還。繞來繞去這麼一遭,不但錢繞回來了,資本收益稅因不符合條件也不用交了。
08 做起「個人品牌」,個人變公司
身居高位的富豪們薪水夠高,高到以公司名義報稅都能比以個人名義報稅多。於是一些他們開動腦筋用個人品牌註冊起公司。這樣不但可以從自己的公司拿到免息薪水,還可以申報一部分個人支出為商務支出,花式降低個人所得稅(Income Tax)。
09 養遊艇不僅僅是奢侈享受
富豪們擁有一艘遊艇也不僅僅是奢侈身份的象徵,只要把遊艇裝潢成住家一般,並且每年在遊艇住上個兩個星期,就可以在報稅時把這艘遊艇以第二住所(Second Home)名義報稅。
如果這個「住所」逐漸升值,那麼賣出這個「住所」所需要繳納的資本收益稅比起單純投資收入(Investment Income)所需要繳納的稅還要低,掐指一算這買賣划算得很。而且,這「第二住所」每年還能出租,並且兩星期內的租金收入不需要報稅。